擇日宣判!鄖西今年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開庭審理!

昨日,由鄖西縣檢察院提起的李某某非法捕撈水產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在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庭審現場

擇日宣判!鄖西今年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開庭審理!

經調查,2019年5月26日11時許,被告李某某駕駛自家的漁船來到漢江河邊利用船上的電魚設備在附近水域電魚。靠岸返程過程中,李某某被聯合執法的鄖西縣公安局民警和縣漁政執法人員當場抓獲,經現場稱重,漁獲物共8個品種,共重84.4斤

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擇日宣判!鄖西今年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開庭審理!

漢江作為長江的最大支流,其中游魚業資源豐富,既是多種魚類的盛產地和棲息地,也是主要經濟魚類的天然產卵場分佈區之一。李某某的電捕魚行為對漢江禁漁區魚類及水生生物造成了毀滅性傷害,嚴重破壞了當地生態資源環境,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檢察機關遂依法對其提出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被告李某某賠償生態資源直接經濟損失965.84元,對遭其破壞的生態採取人工增殖放流措施修復,或承擔相應的費用11712.9元。

據悉,法院將對該案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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