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裁,董事長,總經理在分別行使什麼權利,誰是實際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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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總裁、總經理、監事會主席,俗稱“董高監”,這是現代企業治理結構的主要組成部分,一本書也寫不完,既然是封閉性問題,簡單介紹一下概念就可以了,不一定嚴謹,但是為了好理解,就用通俗語言來表述了。

現代企業治理結構是三權分立,互相監督制衡,以防止一股獨大、一言堂,導致企業走偏。主要的治理方式是“四個會”:股東大會、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經營班子會議)、監事會。

股東大會權力最大,選舉產生董事,董事會選舉產生董事長、副董事長,任免經營班子成員(簡稱高層管理人員),研究公司發展戰略層面的大事。監事會選舉監事會主席,一般都難以發揮作用,暫且不表。總經理辦公會(經營班子會議),研究如何執行董事會決議的大事和日常經營行為。

所以,最高權力機構應該是股東大會。但是,最高權力機構總要有“代言人”,其實就是股東大會選舉出來的董事會。那麼,董事會誰主持工作,就是董事長。所以,董事長是最高權力人。一般來說,董事長是最大股東人或最大股東代表。但在一些職業投資機構投資的上市公司,比如,阿里巴巴,馬雲並不是最大股東,但他可以作為董事局主席,這個有由董事會來研究決定,因為很多大股東只是戰略投資,並不想直接接入公司管理和運營。

還有就是公司創始人創造的內部制約機制,比如,強哥的股票在投票時一票等於20票。比如,有些公司設置的“毒丸”計劃,就是如果不讓我當董事長,這個公司就玩完。還有前幾年野蠻人敲門的事件,就是寶能收購萬科,要罷免董事長等行為,都有一套內部機制在制約。

總之,董事長,應該是公司的最大權力人,很多時候是代表董事會說話。在董事會上投票中佔有絕對優勢,比如,大股東本人或者大股東代表,本身就佔有投票股比絕對優勢。

總裁和總經理是高管,即:高級管理人員,屬於公司經營班子成員。這些人,俗稱是職業經理人,是由董事會選聘的,不是股東大會選舉的,由董事會任免,經常看見董事長直接讓總經理滾蛋的鏡頭。總經理和總裁執行董事會的決定,負責日常經營管理。根據董事會的授權履行職責,比如,很多金額的投資,總經理辦公會就可以決定,比如中層人員的任免,總經理辦公會就可以決定,等等。

總裁和總經理,很難區分,只是叫法不同。但在現實中,也有不同的含義。比如,集團公司總經理,股份公司總裁。如果股份公司是集團公司下面的一個公司,總經理要大於總裁。

在國有企業,又更加複雜了,有“老三會”與“新三會”的區別,即:職工代表大會、黨委會、廠長辦公會,與股東大會、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的矛盾。目前,從管理體制上,已經逐步理順,管理更加流暢。比如,董事長黨委書記一肩挑,就有效解決了企業領導權的問題。比如,黨委會的前置程序,就決定了黨委會與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對經營權把握的問題。黨委會先研究這個重大事項,是否符合黨的政策、符合環保要求、符合產業導向,然後再交由董事長去表決,交由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操作措施。

不知道,這幾個概念,說明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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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從以下三個方面回答您

第一方面要明白公司的治理結構,清楚公司權力機構,決策機構,執行機構。

一,公司的治理結構一定要明確,最高權力機構是股東會,股東會是由股東組成的,董事長,總經理不一定是股東會成員,股東會沒有最高權力代表,權力是誰的股份佔比大誰的說話的分量和全力最大,比如你佔比67%以上的股份也就是絕對控股,比如涉及到公司收購、合併,變更營業範圍,修改公司章程等等,即使你能力並不強,但你定了就算話,別人反對基本是無效的,又比如51%的相對控制線,對於公司投資,高管更迭,董事會工作報告等發行債券等也基本就你說了算,所以,股東會以誰擁有投票權股份佔比大,誰的權力相對就大,自然行使的權力就大,總之,股東會是最高權力機構

二、要清楚董事會這一機構,董事會由股東大會選出來的代表董事組成,董事長只是董事成員通過選舉產生的最高代表,向董事會負責,但這個董事長一般是大股東的代表,或直接就是大股東,也就是說這個董事長可能又是大股東,又是董事會最高代表,這樣權力是非常集中的,同時行使股東的權利和董事會賦予的權利,總之,董事會是決策執行機構,決策範圍有股東會投票表決。

三、提問中涉及董事長、總裁、總經理都是高層管理者,即這三個崗位都有可能是公司聘任的高層職業經理人團隊至於高層職業經理人團隊(臺資叫幕僚團隊)行使的權利叫“授命行事”,這個授命來自股東會和董事會,但大多來自董事會的授權,向董事會彙報工作,治理完善的公司都有《高層管理議、審、決權限分配表》,權利多則數十項,本人之前所在的公司差不多180項,更大的集團公司多大數百項也不在少數,這些權利大到戰略決策、財務權利,投資權利,小到公司預算,人員晉升,招聘與編制等等,總之,高層管理者是公司經營管理執行機構。是奉董事會之命執行董事會的決策,負責公司日常的經營和管理。

當然公司還有監事會,但今天這裡就不涉及,因為不管是上市還是非上市公司,監事會相當於公司的第三隻眼睛,他的唯一職責權利就是監督公司是否依法依規行事,只要做到遵紀守法,那麼這個機構的權利都小,所以被很多人視為“擺設機構”,不細說。

明白了公司治理結構基本就清楚了公司的

權力機構、決策機構和執行機構,只有搞清楚這個方向性問題才能明白提問中涉及的行使什麼權利與誰是老闆的問題。

第二方面是董事長,總裁,總經理分別行使什麼權利要看公司治理和規模

我們先說董事長這一職位行使怎麼權利,因為他們與總裁和總經理不同,董事長是通過董事會的董事選舉產生,向董事會負責並彙報工作,因此董事長行使什麼權利來自董事的授權,這個授權在任何一家公司都是逐項明確的,通常的決策董事長依據《董事會授權決策權限表》即可行使權利,當然公司還會有一下制度層面的安排這也是必須遵守的,董事長的權利非常清楚了,一切都在董事會設定的規則下行使權利。

再說總裁和總經理,這兩個崗位是我們經常見到的公司高層,因為大公司的董事長一般不出面日常的經營管理活動,不拋頭露面,比如任正非做華為董事長的時候你是幾乎見不到他任何消息的,後來孫亞芳加盟後有些變化,這段時間見得多是因為華為全球公關的需要,經常在媒體或公眾面前見面的大多是總裁或總經理,他們擁有共同的身份就是職業經理人,就是公司聘任,不需要選舉產生,這也是大家經常在上市公司公告中看到變動最多的幾個崗位之一,一會這個總裁辭職,一會公司有聘任新的總經理等等就是因為這個原因,職業經理人嘛,水往高處流,鳥往高處飛。

那麼要搞清楚這兩個人的權利還要明白他們的真實身份,有時候,一家公司的董事長同時兼任總裁或總經理,那麼這個雙重身份本身就代表他們的權利就不一樣了,要行使董事長的權利,同時還要行使經營高層總裁或總經理的權利,即來之董事會的授權和來自董事長對高層的授權,這種權利非常集中,也非常大,但比較大的上市公司或大型集團公司一般不會這樣,因為這樣的安排從精力,時間安排過來的可能性很小,所以就要聘請高層的總裁、總經理做董事長的權利代言人,負責公司決策及經營管理的執行,所以在董事長,總裁,總經理分設的情況下,總裁、總經理的權利來自董事長的授權。

誰才是公司老闆

主要看控制能力,主要股權和投票權,兩種情形搞清楚

第一種是看股權佔比看公司控制能力,這個控制能力包括股權,投票權組成,二者缺一不可,比如阿里巴巴,馬雲佔的股份並不大,第一大股東是日本軟銀的孫正義,但他的投票權大(同股不同權,當然也包括京東的劉強東),還有馬雲通過創始人團隊控制董事會,那麼我們可以認定馬雲是公司說一不二的老闆,這就是控制能力,誰控制公司的能力大誰是老闆,這裡包括華為的任正非,任總佔華為的股份不到2%,但任然指引著華為的鉅艦所向披靡,著是因為大部分股份集中在華為員工中,但這種股票是隻有分紅權沒有投票權的,而其集中在員工委員會中,因此任總是華為的老闆無疑。

第二中是公司股權比例非常高甚至是絕對控股達到67%以上,有中情況是你看上去他是公司的大老闆,但實際情況是不是假老闆或影子老闆,比如當他股權做了質押,同時約定了投票權在一定情況下的讓渡,那麼當這個讓渡條件觸發,他的投票權益自動就讓渡到了質押方(老闆是股權被質押方),當這個條件出現,他基本就喪失老闆身份了,著就是我們經常在上市公司或電視劇中看到的老闆被掃地出門的情況

總之,老闆不能看錶象,要綜合看他的股權佔比,投票權結合產生的公司掌控力,誰的掌控力大誰是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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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

指的是一家公司的最高領導者,統領董事會。董事長也是董事之一,由董事會選出,其代表董事會領導公司的方向與策略。是股東利益的最高代表。其職責具有組織、協調、代表的性質。董事長的權力在董事會職責範圍之內,不管理公司的具體業務,一般也不進行個人決策,只在董事會開會或董事會專門委員會開會時才享有與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權。董事長擁有如下幾種權利:

1)主持股東大會和召集、主持董事會會議;

2)簽署公司股票、公司債券;

3)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在董事會閉幕期間行使董事會的部分職權;

4)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並向董事會報告;

5)簽署批准公司招聘的各級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

6)審查總經理提出的各項發展計劃及執行結果;

7)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總裁是公司團體裡負責監督管理每日活動的高階官員。也叫首席運營官(COO)

總裁的權責範圍主要是

1.對總經理決策有建議權。

2.對下屬各職能部門完成任務的情況有考核權;

3.對公司的生產經營有計劃權、建議權、否決權、調度權;

4.對下屬各職能部門經理的工作有指導權和考核權;

 

總經理(CEO),是,是公司業務執行的最高負責人,負責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制定和實施公司總體戰略和年度運營計劃,建立公司的管理體系和組織結構。直接對董事會和董事長負責。

一般來說,董事長>總裁 >總經理。有的公司不設懂事長和總裁的,總經理就是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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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三者,誰是實際老大,根據不同的公司,實際的情況不一樣。

1、一般情況

在大部分的公司裡,董事長一般是公司的實際老大。董事長是在董事會層面發揮作用。它一般是公司的權利最高者,也會擔任公司的法人代表。所以,你總是可以看到一個人的職位是董事長兼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是可以代表這家企業的。

很多公司的老闆,都叫董事長,他們也是這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總經理一般是由董事會聘任的高級管理者,也叫職業經理人。在一些股份制公司,會聘請總經理來經營企業。

總經理一般是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企業經營管理權,對企業的經營情況負全部責任。

如果董事長能夠控制董事會,比如,這家公司的老闆就是董事長,那麼董事長的權利就比總經理大。

總裁的性質其實和總經理相似,只不過叫法不同而已。在一些比較大的公司,比如集團公司,集團公司的最高管理層叫總裁,而下屬的子公司的最高管理者叫總經理。所以總裁的權利比總經理大。

2、對於一些股份制企業

一些股份制企業,董事長和總經理可能都是聘任的。比如,幾家公司出資成立一家公司,那此時企業要運營,他們就需要有一個最高領導人。所以,他們會聘任一個董事長和總經理。

在這種情況下,董事長就不是老闆了,他實際上也是一個職業經理人,董事長是公司或機構的最高管理者,由董事會選舉產生,為公司利益的最高代表,領導董事會。

而總經理一般是董事長的下屬,總經理執行董事長的指令。

總經理是管理層的最高職位,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總經理對外代表合營企業,對內任免下屬人員,行使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同樣的,總裁是相對於企業的規模而言,規模大的公司可能會設總裁這個崗位。規模小的話,一般只設總經理崗位。


劉仕祥演講思維課


朋友們好!

一般來說在股份制企業裡面,董事長是老大,總裁和總經理一般都是屬於職業經理人,一般來說,股份制公司的實際老闆是公司的董事長。下面我們來分析一下。

公司治理結構

一般股份制公司的高層治理結構都是股東大會是股份制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所有事關公司的大事都要經過股東大會通過決議。

董事會是業務決策機構,是一個常設的決策機構,董事會形成一些重大意見以後,可以提交股東大會表決通過以後實施。

因此,對於股份制公司來說,董事會是一個非常關鍵的權力機構,董事會由股東代表組成。

總經理和總裁都屬於經理層,一般來說都是由董事會聘請的職業經理人,是由董事會決策進行任免提議,由股東大會批准通過執行的。

因此,從股份制公司治理結構來說,股東大會擁有最高的權力,董事會是一個常設的決策機構,有重大事項可以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而總裁和總經理屬於經理層,由董事會提議聘請,經過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各自的職責

在股份制公司的運行過程中,董事長,總裁,總經理,這三個位置可以說對於企業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這三個位置幹好了,可以說企業就能夠發展的更好。

在實際的股份制公司的運作過程中,一般來說,董事長擁有公司的相當多的股票,董事長是權力最大的了,董事長的日常職責一般包括董事會成員建議權,包括經理班子人事任免權,包括召集董事會,進行一些事關公司發展的重大決策等,還有公司重大戰略決策的執行推動等工作。

總裁和總經理是公司經理班子的最高領導,直接對董事長負責,平時對董事長彙報,可以說也是股份制公司裡面權力非常大的了。

總裁和總經理的主要職責包括公司經理班子的建議權,包括公司中層幹部的任免權,還有生產經營的具體權力,還擁有一些重大事項的決策權,包括一些重大決策的建議權等等。

一般來說,股份制公司的實際老闆就是大股東,一般誰的股份佔的多,那麼可以說這個人就是實際老闆。

一般來說,股份公司董事長佔公司股份都是最多的,因此,董事長就是實際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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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思天下


董事會主席>董事長>總裁>總經理>經理……

大型企業,由多個集團組成,最高職位是董事會主席,可能是老闆,但也可能是多個集團的聯合領導者。

董事長是集團的老闆與最高領導層,不過,此種企業規模相對不是太大。

總裁是企業的高層,不一定是老闆,有些是老闆謙任。

總經理與經理也是高層管理,在大型企業裡,一般只是打工者,不一定是老闆,但在私小企業裡,往往可能是老闆。

實際上,在企業裡,只有兩個階層,一個是老闆(董事會主席,董事長,總裁),另一個是打工者(總裁,總經理,經理等)!

總之,董事會主席或董事長,如果是私有企業,往往是老闆級人物,但如果是國企或者多個聯合企業,往往可能是推舉出的最高領導者,要看企業性質來定。

唉,不想多說,都是有錢人的事情。



用戶創維


董事長指的是一家公司的最高領導者,統領董事會。代表董事會領導公司的方向與策略。董事長是企業的股東,是企業的所有者之一。

總經理也是企業的管理者,是對企業日常事務進行管理。如果一個企業的某個部門非常大的話,那麼這個部門的負責人也可以設成總經理。

總裁是企業的管理者,總裁可對公司的人事任免和重大行政事件做出決策,但是日常行政事務並不參與管理。一般總裁這些職位都是大型企業才設立的,小企業設個總經理就可以了。


撇撇張


要想知道董事長、總經理分別行使什麼權利,那麼就需要了解董事長和總經理是怎麼產生,誰委派的,誰是實際的老闆。當然出錢的是實際的老闆。

股東會選舉董事、監事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有個職權就是選舉和更換由非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公司股東會是一個公司的最高權力機關。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得產生由公司章程規定(愛怎麼規定就怎麼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全體股東過半數選舉產生。

公司法第三十六條:有限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

在比較小的企業中首席執行官可能同時又是董事會主席和公司的總裁,但在大企業中這些職務往往是由不同的人擔任的,避免個人在企業中扮演過大的角色、擁有過多的權力,同時也可以避免公司的本身與公司的所有人(即股東)之間發生利益衝突。

董事會決定聘用總經理

董事會有個職權就是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經理及其報酬事項,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人員,並決定其報酬事項。

對於一般的有限責任公司。經理必設機構,公司章程可以不設經理,而設總裁、首席執行官等職務。

特殊企業-國有獨資公司

董事長、副董事長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董事會成員中指定,必設立經理,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

誰是實際的老闆

誰出資誰是老闆。所以,所有的股東都是老闆。因為像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公司合併、分立、解散和變更公司形式,這些決議都需要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如果你股份多,那麼表決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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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幣答


董明珠老牛逼是實際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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