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全文發佈。通覽全文,制度建設的內容佔到很大比重,“制度”一詞出現222次,“體系”一詞出現116次。從黨的領導制度體系到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再到黨和國家監督體系……《決定》描繪了由13個部分組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圖譜,覆蓋了“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各個方面。那麼,這些制度之間是什麼關係呢?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圖譜包括黨的領導制度體系、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體制、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繁榮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制度、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生態文明制度體系、黨對人民軍隊的絕對領導制度、“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等13個方面的制度,每一種制度之下又有更多更具體更細緻的制度來支撐這些制度的運行。這一整套制度體系相互銜接、相互聯繫,渾然一體、不可割裂,是一個有著內在邏輯的制度鏈條。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一個嚴密完整的科學制度體系,起四梁八柱作用的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其中,具有統領地位的是黨的領導制度。《決定》把完善黨的領導制度,提高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放在首要位置,同時把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的要求全面體現到各方面制度安排之中,充分體現了黨的領導制度在國家治理體系當中的統攝性地位。在黨的領導制度體系中,又包括建立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的制度,完善堅定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各項制度,健全黨的全面領導制度,健全為人民執政、靠人民執政各項制度,健全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制度,完善全面從嚴治黨制度,這6個方面的具體制度構成黨的領導制度體系的基本要素。
《決定》明確提出,要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根本政治制度。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圖譜中,作為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根本層面的制度,它反映了制度體系的本質內容和根本特徵,體現著國家的性質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這一根本地位,決定了我們必須始終堅持它、不斷完善它。
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體系中,基本制度主要包括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經濟制度,規定著國家政治生活、經濟生活的基本原則。基本政治制度包括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等。基本經濟制度是經濟制度體系中具有長期性和穩定性的部分,多年來,我們把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作為基本經濟制度。十九屆四中全會的一大創新,就是在此基礎上,把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上升為基本經濟制度。這一重大創新,標誌著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對於更好發揮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重要制度是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的具體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體制、繁榮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制度、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生態文明制度體系、黨對人民軍隊的絕對領導制度、“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方面的制度,在我國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等各個方面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推動著我國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支撐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
《決定》提出,堅持和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這既是13個方面制度的重要內容,也對堅持和完善其他制度發揮著不可或缺的保障作用。治理的關鍵,就是治權。現代化的國家治理,需要高效有力的領導制度和行政體制,但也離不開對權力運行的有效制約監督體系。《決定》提出健全黨和國家監督制度,完善權力配置和運行制約機制,構建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體制機制,必會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發揮更大作用、作出新的貢獻。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深刻回答了“堅持和鞏固什麼,完善和發展什麼”這個重大政治問題,背後體現的是幾代中國共產黨人對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演進方向和規律的不懈探索,集中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特點和優勢,必須始終堅持和完善,推動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趙林 楊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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