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兩部”關於敦促涉黑涉惡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兩高兩部”關於敦促涉黑涉惡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關於敦促涉黑涉惡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
通告
為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依法懲處犯罪行為,維護社會安定,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同時給涉黑涉惡在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下統稱“在逃人員”)改過自新、爭取寬大處理的機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特通告如下:
一、在逃人員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前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情節較輕的,可以依法免除處罰。
二、由於客觀原因,本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到司法機關投案的,可以委託他人代為投案。犯罪後逃跑,在被通緝、追捕過程中,主動投案的;經查實確已準備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機關抓獲的,視為自動投案。
三、在逃人員的親友應當積極規勸其儘快投案自首。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的,或者親友主動報案後將在逃人員送去投案的,視為自動投案。
四、在逃人員有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的,以及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或者有積極協助司法機關抓獲其他在逃人員等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五、在逃人員要認清形勢,珍惜機會,儘快投案自首,爭取從寬處理。在規定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機關將依法懲處。任何人不得為在逃人員提供隱藏處所、財物、交通工具,為其通風報信或者作假證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條件幫助其逃匿。經查證屬實,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凡知悉在逃人員情況、信息的公民,都有義務向司法機關檢舉揭發。司法機關將對檢舉揭發人員依法予以保護和保密。對威脅、報復舉報人、控告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舉報黑惡犯罪線索、檢舉在逃人員情況,可掃碼登錄全國掃黑辦12337智能化舉報平臺。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2019年11月4日
發現黑惡勢力性質
違法犯罪活動
請馬上舉報!
舉報方式
1
向南寧市公安局掃黑辦舉報
舉報電話:
0771-110或0771-5813474
舉報郵箱:
舉報信件郵寄地址:
南寧市青秀區葛村路6號,南寧市公安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行動辦公室(收),郵政編碼:530022
2
向南寧市掃黑辦舉報
舉報電話:
0771—2815092
舉報郵箱:
[email protected]
舉報微信:
nnsshce-jb
舉報信件郵寄地址:
南寧市嘉賓路2號(市委市政府七號門)1502室,南寧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行動辦公室(收)郵編: 530028
隆安警方舉報方式
1、電話舉報 110、0771-6522161或0771-6530225
2、信件舉報 隆安縣城廂鎮城南路6號隆安縣公安局,郵政編碼:532799
3、現場舉報 隆安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及各派出所
發現有黨員幹部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撥打紀委監察委舉報電話
12388進行舉報。同時,也可通過關注“隆安警方”微信公眾號(微信號:laxgaj110)掃黑除惡線索舉報專欄進行舉報。
朋友您好!0771-12340是自治區民意調查中心對社會公眾安全感滿意度開展隨機調查的電話。如果您覺得隆安公安民警、輔警的努力和付出值得肯定,請在接到來電時給予我們公正的評價!您的十分滿意是我們奮鬥的目標,您的支持將激勵我們不斷改進工作,提升服務!感謝您的幫助,歡迎您的監督!希望大家在閱讀後順便點贊,以示鼓勵!堅持是一種信仰,專注是一種態度!
閱讀更多 隆安警方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