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真的是禍害嗎?

大展機車城


題主你好!我就做電動車電池的,也算是這個行業的,下面我發表一下我的看法。我們看問題得辯證的看,既要看到不好的一面,但是也要看到好的一面,不能一棒子打死。

還是那句老話存在即合理,它能夠生存下去那就必然有它的道理。前些年沒有電動車和摩托車,那自行車不是也讓人頭疼。這些年電動車徹底碾壓了摩托車和自行車,某些人又覺得電動車又讓他們不順心了。

不管是電動車還是小汽車亦或是自行車都是人在騎,把人的問題說成是物件的問題是沒有分清主次矛盾。電動車對人們的生活幫助多大啊,難道就因為騎行者的問題或者某些人因為電動車而出了事故就被否定掉,我覺得這有點以偏概全。

我平時上班電動車只用半個小時,開車卻要一個小時,如果不是颳風下雨就是冬天我也願意騎車去上班。但是我也討厭有些電動車,更確切的說是討厭那些騎電動車的人。不遵守交通規則,逆行、闖紅燈、並排走、佔車道、急轉、急轉彎等等,由此引發的交通事故真是數不勝數。由於現在對私家車的嚴厲管控,一旦出現事故好多都是電動車的責任,但是吃虧的卻是私家車,尤其是遇到老年人和中年婦女。

我覺得這個問題也不是單純電動車引起的,我覺得還牽扯到市政、城管、交管等部門。就比如我經常走的那條路,尤其是上下班的時間,人行道被做小買賣的和私家車給佔了,再加上逆行的,我只能走到快車道上。

最後希望廣大網友不論是開車還是騎電動車都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要等到出事了才想到交通規則,一定要做到安全第一。(圖片均來自網絡,如有問題請聯繫,一定刪除)




虎稚稚


我先把話題換一下:菜刀真的是禍害嗎?

我想說你家下廚房不用菜刀,難道是用手撕的嗎?是不是因為菜刀能傷人就應該禁止你用?它能產生什麼的後果,關鍵還是要看是什麼人在用。家庭主婦用它來切菜砍肉,犯罪份子用它來傷人幹壞事。不能因為菜刀有危險性而禁止它,我們的生活不能去離開它,但是因為有壞人的存在,必須加強管制。



電動車是代步工具,是時代進步的體現,難道你還想騎人力自行車不成?電動車是沒有錯的,它只是一個工具而已,電動車問題歸根結底是人的問題。但是不可否認,電動車確實造成了很多麻煩,比如電動車自燃引起的火災,電動車違法違規難以追責…等

有問題是不可避免的,但是絕不能搞一刀切,一禁了之。遇到問題,思考問題,解決問題


1.駕駛電動車要有安全意識,懂得基本通規則。但總有一些人欠缺教育,不看信號燈違規亂闖紅燈,逆行,隨意變更車道,非法改裝超速飆車等,造成交通事故。在教育普法方面,有待加強

2.電動車已經發展十多年,數量高達3億輛,但是卻沒有制定電動車方面的法律法規的,來約束騎行者。所謂的老國標也是1999年的,完全跟不上,當老百姓用的正歡的時候,你說不達標就要淘汰,讓人難以接受。新國標出來了,但顯然老百姓並不喜歡國標電動自行車,希望放寬電摩使用標準,降低用車費用

3.道路狹窄,規劃不合理,電動車數量龐大全部擠在一堆,和機動車搶車道,引發交通事故。


電動車解決了大多數人的用車問題,上班買菜,接送小孩,短途出行,賺錢工具…等等,限速、限重要合理,否則會帶來很多不便。

電動車危害論是荒唐的,汽車引發的交通事故也不算少,故意放大電動車的危害,是別有用心。


電動車維修工


我認為騎電動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的關鍵不是車而是人!因為車是人在騎。雖然有些車撞了人是車速快而末剎住,但那還是因為騎車的所控制的,我騎電動車近十年,之前一輛是不達標的,現在是一輛達標的,但不管是騎不達標車還是騎達標的車的時候,我的車速總提不起來,有時還跑不贏騎自行車的,關鍵是我怕撞到人。再就是管理問題,出現這些現象無人管:一,機動車佔居非機動車道,二,電動車走機動車道,闖紅燈,看手機(送外賣者多)。三,車況不佳,車速太快,加裝強光燈。如此等等。假如如果走機動車道,闖紅燈,看手機被髮現就應該給以處罰,而且是堅持到底,不能一陣風。試問還有誰敢違規!處罰來個一,=,三,發生第三次就直接沒收牌照和電動車。現在各路口不都有有攝象頭嗎?象對待機動車那樣來篩查,篩出來違規的根據車牌查辦牌時的信息進行通知,我想那樣管理比國標的規定要起作用得多。


糊塗雄


車禍猛於虎,每年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慘重:這是不爭的事實。國家出於對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的安全,嚴禁摩托車上路。最近幾年又出臺新規,對電動車上路進行了嚴格的控制。交通事故的頻發,我以為絕不是因為電動車的出現造成的。我國的絕大部份城市道路擁擠,事故不斷是交通資源的不足和各種車輛駕駛人員的素質不高、行人違反交通規則所致。人的因素永遠是第一位的。國家要重挙出擊管住不合格車輛的生產和銷售,管住各種交通違規,改善道路交通的軟硬件建設,讓人、車各遵其規、各行其道,這是管理好交通的關鍵。電動車的出現和發展是科技的進步,很受廣大收入不高的消費者的歡迎,理應得到國家的重視!一味的禁止,勢必造成不必要的矛盾!


愉悅人生20


新國標,這個速度,里程對於很多務工人員來說,是很不實際的,他們需要帶的工具之類的,想乘坐公共交通等,受到很大限制,比如地鐵。很多工具都沒辦法攜帶,或者需要手續證明後可帶,再一個目的地很多都距離公共交通站點比較遠,很不現實。至於說汽車,新能源汽車,似乎更加不現實。城市居民,我想很多城市都有上下班高峰期公共交通擠得很嚴重的情況,汽車,很多人都能買,但是養不起,在禁摩之後,電動車則剛好填補了這方面需求。

在龐大的電動車市場,或許存在著極小部分有安全質量隱患,正如前面很多人說到的一樣,在於使用人本身,比如充電導致起火,有不少是因為電線老化及沒有安全保護措施等原因,交通事故,也是很多對交通規則可以說根本不瞭解的情況下導致發生。

新國標以後,或許還會有不少上班族使用,但是估計得提前一小時起床出門了,晚一小時到家了。倒是買菜,合適用。

說禍害,以前摩托車也被這麼說過。個人感覺,這種說法就是一棒子打死一村人的感覺。


萌山阿五


專家是禍害!電動車是人騎的,人不學習交通法規,騎電動車,就是開汽車也得出事。專家為什麼不強調駕駛人員考證拿駕照呢?人人學習交通法規呢?非得要求電動車安腳蹬子呢,限速25公里/小時速度呢?小續航里程呢?汽車一年年也沒少出事故,為什麼汽車🚙不限速25呢?不要在坑害買不起汽車的低收入百姓了,你們專家的良心都哪去了?


戰地黃花紛外香


電動車不是禍害!近些年來電動車走進千家萬戶,它極大方便了百姓出行,尤其是在中下層家庭基本上每家都有一至二輛,學生家長接送孩子,生意人拉貨進貨,農民收割晾曬莊稼,居民家庭購買生活必需品以及走親串友等等都離不了。當初國家鼓勵購買現在卻要禁止上路,特別是電動三輪更是見一輛扣一輛,嚇得老百姓騎著自己的車子比偷的更心驚膽跳!說電動車是禍害的是有車用不著騎三輪電動的人,實話實說就算是查電動車的路政人員也會埋怨沒有電動車的不便!禍害的根源並不是全因為電動車,而是各方面因素,駕駛人員和行人的素質佔大部分,路面窄擁擠交通設施不健全也佔一部分,真正出事故的幾乎全是車輛,所以治不如疏,合理治理不能一棒子打死,不然政策鼓勵購買,政策又不讓上路豈不是自相矛盾,百姓也會怨聲載道!


打倒東關扛把子254


電動車危害論是荒唐可笑的。米飯能讓人吃飽,但米飯也能把人噎死,難道你會因噎廢食?電動車只是一個工具,它自己不會闖紅燈違章,會闖紅燈違章的是騎車的人。小汽車也會搶行,右轉彎不讓直行,撞了騎車人,難道國家也禁小汽車?所以說電動車違章,需要教育的是騎車人,不要把錯都算在電動車上。國民的教育要加強,不是一刀切的禁電動車。禁了電動車,騎自行車就不違章了嗎?


張峰149141395


二三四輪低速電動車一般都是時速30-60公里以內,符合城市限速要求,是年輕人上班,老年人接孩子和部分人生產生活遮風擋雨的必備工具,不僅不佔地方還停車容易,如果按照汽車的方法管理不是就解決城市擁堵和安全問題了嗎?為什麼要禁呢?請問磚家買個菜怎麼帶?市區買個大一點點的的東西怎麼拿?送點貨怎麼送?賣點東西怎麼賣?騎兩輪車帶孩子安全嗎?不會開汽車的怎麼出門?如果人人出行都開汽車小區能容得下嗎?城鄉之間的來往怎麼辦?總不能人人都什麼事情什麼地方什麼時間都能夠打的,上公交,跑著,不可能吧。以禁代管的政策不會得到群眾的擁護,只能增加人們的出行困難,不利於社會和諧的發展。要想讓每個人安全出行相關部門就必須出臺車輛製造標準,規定年齡簡單學習考專用駕照,買少量的保險,按專用車牌,以便管理和罰款,改變道路設計,把道路的三分之一用著電動車和行人專用上下道,徹底的把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分開各行其道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人人出行有路權。


對牛彈琴34


超標電動車不是禍害,是福電動車人民腳和肩,是建設城市好車三四十公里帶上妻子來回方便,在城市送快遞和外賣等等一天跑到晚電沒事,這麼好東西怎麼好處遞,國家提議一切為人民,但是對開電動二三四輪車的車主來說,國家只要電動車上牌上保險,大力宣傳不能竄紅燈不能逆行,遵守交通規則,違則重罰,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扣車,這是對每個人安全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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