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为什么要请律师,难道法官还分不清对与错,是与非吗?

凌毅清


打官司没有规定一定要请律师,是自愿原则;当然对刑事犯罪中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没有请律师的法院要指定辩护,这是为了保护他的生死和自由大权。

但打官司是民事纠纷案件,可以请律师,也可以不请律师,至于请律师与法官是否懂是非没有任何关系。

01

律师是你的委托代理人,代表的是你自己

简单来说 ,在民事诉讼中,律师的形象就是你的代言人,是你的分身,是以你的身份去参加诉讼。

虽然他参加诉讼是律师的名义,其实用的是你的诉讼主体资格,没有你就没有他。律师只不过是你的委托代理人,按照你的授权代表你去参加诉讼,当然你也可以和律师同时出庭。

所以说,在民事诉讼中请与不请律师与法官没有任何关系,与法律也没有任何关系,法律只是赋予你有请律师的权利,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请律师。

02

法官是裁判者,扮演的是中间人的角色

法官肯定懂法律,有是是非观念和事实评判能力。为什么为样说呢,因为能担任法官的人必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同时在任法官时要经过遴选考试,需要笔试、面试、考核等一系列程序,准入门槛之高不是所有法院工作人都能成为法官的。

法官在审判中是裁判者,中间人的角色,他不能偏袒任何一方,除特殊情况下也不能依职权去帮助另一方收集证据。他只对诉讼双方提供的事实证据作出认定,然后根据自己的内心评判标准,进行断案。

03

律师与法官虽然都是法律工作者,但发挥的职能完全不一样

律师是用自己的技能去为当事人服务,获取等价的报酬,而法官是拿国家的工资,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由此可知,法官懂法与请不请律师也没关系。

虽然打官司可以自己出庭处理,但请律师是请人帮你办事,希望借助别人的专业知识和诉讼技能来让自己的案子可以顺利一些,尽量争取对自己有利的利益。

所以,同为法律工作者,因站位不一样,职能不一样,发挥的作用完全不同,法官代替不了律师,律师也扮演不了法官的角色。

结语

虽然请不请律师并没有强行规定,但律师有时候确实可以发挥你所不能发挥的作用,比如在调查取证上,一般律师可以用自己的职业身份进行有些调查,而一般当事人需要法院代劳。

请不请律师在自己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和自己的认知需要来决定的,每个人都此的评价和依赖并不一致,当然作用也不尽相同,只能说请律师最关键因素不是法律要求,也不是法官不行,而是自己确实需要。


悟法析律


为什么要请律师?为什么?不经历风雨,是真不知道。最近几年,在经历了几次官司之后,感触最深的是,只要不是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就不要轻易打官司了。此项只代表普通的老百姓而言,不包括其他。不过现在,夺妻之恨好像也没有以前那样严重了。想起八十年代的我叔家发生的一起伤人案件,比较严重,住院治疗了一个多月,花了一百多元。那时候没有律师这个职业,只请人写了一个诉状,法官实地走访,不到两个月,结果就是对方赔偿全部医药费并上门赔礼道歉。2012年我邻居一家,两个儿子为争房产先后打了五年官司,生前,老人在老二家生活。死后,老大先伤弟媳又打了老二,双方均请了律师,老大在村里比较霸气,老二比较老实,结果是,老大证据充足,证人当庭作证。老二有理无据,有据也没人敢当庭作证。最后老大占了老人留下的大部分家产,医药费双方各自承担。真实的案列,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有时我也很疑惑,但事实就是这样。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可好多有理的案件,往往死在了证据的身上。啥原因呢?

1.因为现在的法官,只能在有空调的法庭上,只看证据,即不走访也不做调查研究,给律师提供了广阔的发挥空间。

2.有钱人打官司,可以高价聘请律师,为其提供细致入微的证据,又能请得起证人,往往能达到翻云覆雨的效果。没钱人打官司,往往是老实人居多,虽然事实清楚,也有证据,但没人敢当庭作证,就是请了律师也没用。

3.法律法规越来越全,分的越来越细,本来简单的事情,被专业法律工作者分的非常复杂,比研究航空母舰还要细致,普通的人不用几个法律条文就糊涂了。过后,仔细分析一下,事情也不是那么复杂。

守法昭昭忧闷,强梁夜夜欢歌。损人利己骑马骡,正直公平挨饿。修桥补路眼瞎,杀人放火的儿多。我到西天问我佛?佛说,我也没辙。


刘哥8599100777075笑


我也开过庭,是我追尾后一个老头骑摩托又撞了我,老头骨折住院,那老头家认识人,我一看不好我就一口咬定没钱走保险,那回开庭挺顺利几十分钟就完了,老头找了律师保险公司也有律师,双方你来我往唇枪舌战怎一个好字表的,后来才知道在我去之前三方已经排练好了,等我去了就开始表演我在那免费听,那老头后来告诉我的


虎啸龙腾胖哥


这个问题,我是最有资格回答的,我在2018年看过阳光下的法庭后,意气风发的打了三场官司,年初时法官很客气、很热情,因为案子简单,我只是让律师指导了一下,没请律师,但虽着电视剧热度的消失,法院也陌生起来,几个简单的案子变复杂了,打到今年也没结束,被告也跑了,麻烦。通过我一年多的经历,总结出以下几点:1、打官司一定要抱着赴死的精神,2、一定要找有正义感的律师,3、开庭时一定要录像,免得合法权利被糊弄。4、现实与电视局截然不同,万不得已,千万别走这一步,官司不是那么好打的。


孙家核桃扁食


深圳打过一次官司,我们是被告。第一次遇到,难免紧张,马上网上找了几个律师电话咨询,选了一个感觉底气比较足的约来面谈。律师来了也就是问了一下情况,然后告诉我们要准备的材料,收了12000的律师费就走了。再就是开庭前一天带走了我们准备好的材料。第一次进法庭打官司,觉的是那么的神圣。可是整个过程下来,对律师看法跌至低谷。整个庭审过程,基本上就是双方互相陈列证据,然后对对方的证据表态,一般就是认可对方的证据,但是证据与对方主张关联性不强,或者没有关联性。整过过程,完全不像电视上面的严肃,连贯,反而显得很随便,因为双方的律师对材料都不是很熟练,经常要找到材料对着念,然后递交材料也有点慌乱。最有味的是最后互相总结观点阶段,法官问了对方律师一个问题,对方律师迟迟答不上来,手忙脚乱的找资料,找了好一会没找到,最后坐下面的助理上去帮忙才搞定,搞的法官都有点情绪了。原告我看着也是一肚子火,可能都没想到他们请的律师是这个样子,感觉是被忽悠了吧。最后我们胜利了,对方也没有再上诉。

综合来看,如果是一般性质的民事诉讼,如果你自己有确切的把握觉的没有错,那就按照自己的想法找材料来证实就好了,最多咨询下律师补充下材料,请律师确实是太贵了,也没必要,跟最后心里想的反差确实很大


qzuser190150502


我觉得这个问题需要从五个方面回答:一是要搞清楚诉讼查的事实。我们常说以事实为根据,那么这个事实是什么呢?你经历的案件事实叫客观事实,而法官或者任何人都不可能完全的了解案件的客观事实,那么法律上的事实叫法律事实,这个事实是经过诉辩双方的举证,帮助法庭了解案件事实,力求让法庭上认定的事实忠于客观事实。打个比方,我借了你十万块钱,没有打借条,现在我起诉你,你不认可了借钱的事实,又没有其他证据,客观事实是我借你钱了,但你不承认,我也没有证据,法官会认为我没有借你钱的事实,这就是法律事实。开庭的目的是为了查清客观事实,让法律事实忠于客观事实,所以为帮助当事人和法庭还原客观事实需要律师参与。二是法官是中立者。他不能帮助一方当事人举证去打赢另一方,这就需要律师提供收集证据还原事实的义务。三是律师是社会的法律工作者,对法律业务熟悉,可以提出支持诉的法律依据。四是法庭需要辩论,辩论是双方当事人的辩论,法官不得参与辩论,因此辩论需要律师。五是诉是影响当事人利益的关键,同一个事选不准诉的种类或者请求会取得不一样的效果,因此诉选择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也需要律师协助。


用户4644240495637


请不请律师是你的权利。

一方请律师,另一方不请,除非事实非常清楚,要不大概率吊打你。

当然了,对于事实非常清楚的案件,我作为律师,只代理会赢的那一方。

但事实是否足够清楚,当事人难以有相对准确判断。

这个平台里我拉黑了不少自以为是的家伙,自诩法律侠士,打过两个想输都难的官司就嘚瑟得不得了,敌视所有律师,其实水平菜得抠脚。


再继续答题。

法官也是人,既然是人,就会有自己的主观倾向,怎么能保证法官认定的事实就是全部的事实呢?怎么能保证所有人都是完全诚信的呢?

在法律的框架内,用证据说话,无疑是效率最高,最接近公正的方法。

我这里所说,是指整体的公平和效率,杠精退散。

如果每件事都法官说了算,你觉得法官还会有任何公平可言吗?

律师就是那个,在法律框架内,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你找到最多对你有利证据的那个人,你居然还说请律师没用?


开庭我最喜欢的就是对面是普通人。从技巧层面,毫无疑问是吊打,普通人也大多说不到点上,官司能打赢,和是不是你关系真的很小。

说到底,还不是觉得律师费贵。

用一名法官的话结尾:我喜欢请律师的当事人,会给我节省非常多时间,但也有法官喜欢不请律师的,因为好忽悠。


陆骏秋律师


本人非律师。以个人的理解,结合具体案例谈谈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一起交通事故案件。某甲交通违章,将路人某乙撞伤致残。

某甲的母亲某丙、妻子某丁代表瘫痪的儿子将肇事者某甲告上法庭。

第一种情况:双方都没有聘请律师。

法官:现在开庭。请原告某丙讲一下你的诉讼请求。

某丙:我没别的要求,就是要求被告某甲赔我的儿子。

法官:原告某丁还有补充的吗?

某丁:我也是要求被告赔我的丈夫,叫他恢复健康就行。

法官:原告有什么证据?

某丙:我儿子瘫了,还要什么证据?

法官:被告某甲有什么看法?

某甲:原告要求我赔他的儿子,他儿子受伤不假,但是药费三万元都是我付的,我该办的已经办了。请法官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法官:。。。。。。

第二种情况:双方都请了律师。

法官:现在开庭。请原告某丙讲一下你的诉讼请求。

原告律师: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某某万元。具体有以下几项:

1、医药费某某元。

2、陪护费某某元。

3、住院生活费补贴某某元。

4、住院期间交通食宿费某某元。

5、四级伤残,伤残赔偿金某某元。

6、误工费某某元。

7、定残后护理费某某元。

8、残疾用品费某某元。

9、被扶养人生活费某某元。

10、精神损害抚慰金某某元。

11、承担本案诉讼费、鉴定费。

以上11项共计某某元,被告主要责任应当按照80%计算,计某某元。

法官:请原告出示证据和计算依据。

原告律师:

1、证明医药费证据一组,包括收费票据某张某某元,住院病历一份,用药详单一份。

2、证明陪护费的证据一组,包括陪护公司合同一份,陪护费票据一张,陪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住院生活费补助证据一组。某某市财政局出差生活费补助标准的规定。

4、住院期间交通食宿费证据一组,包括出租车、公交车、救护车票据供某某张。

5、证明伤残赔偿金的证据一组,包括伤残鉴定报告一份。

6、证明误工费证据一组。包括原告在某某单位的出勤表,工资卡流水以及纳税证明各一份。

7、定残后护理费,参照前边护理费的证据。

8、残疾用品费证据,包括医院诊断证明一份以及生产厂家关于产品使用寿命的证明一份。

9、被扶养人生活费证据一组,包括亲属关系证明,被扶养人无经济收入证明各一份。

10、诉讼费、鉴定费票据各一份,合计某某元。

法官:请被告对原告的举证进行质证。

被告律师:

1、原告的住院共某某天,其中必要的住院某某天,第某某天病历记载建议出院,但是原告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此后某某天的费用属于不合理、不必要费用,包括医药费某某元、陪护费某某元、住院生活费补贴某某元,误工费某某元共某某元应剔除。另外原告提供的票据中,有一张系院外购买的滋补品单据,并非本伤情必须的,应当剔除。

2、定残后护理费,原告属于农村户口,实际居住在农村,此项不应按住院期间城市的陪护费计算,应减半计算。

3、交通费、住宿费票据,多数票据日期在受伤之前,应当剔除某某元。

4、残疾用品,主张时间过长,从原告病历分析,原告伤残虽然现实存在,但有逐渐恢复的可能,第一次应按五年计算,以后需要的可以另行主张。

5、被扶养人生活费一项,原告两个孩子,一个已经成年,依法不应当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另一个已经某某岁,依法只应当计算某年。另外被扶养人母亲有四个子女,原告应当承担其中四分之一。本项应当核减某某元。

6、住院期间,被告为原告垫付医药费某某元,应当兑除。

律师:原告发表意见。

。。。。。。

对于这样的案子,有无律师,律师水平高低对案件结果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最后:法官懂法,为什么还需要律师?

第一,法官的职责是居中裁判,但是原告没提出的项目以及被告未否认的项目,法官无权代当事人处理。

第二,法律明确规定谁主张谁举证,法官无权处理当事人不能举证的事项。

以上回答供参考。


淮北日月升


是啊,打官司为什么还要请律师?我们的法官都应该是懂法的,那请律师的目的究竟是为了什么呢?这话值得大家深思和思考。如果我们打官司不请律师,那会省下一大笔律师费,但是我们要有个前提,首先我们要懂法,学法对法律要深入的了解。必须首先懂得法官开庭的全过程,首先要懂得,打官司讲的是证据,我们未到开庭的时间,要准备好足够的证据和充分的理由,心里要有一定的说服能力,这就叫以理服人,当然,我们要具备了以上这些条件,打官司不请律师是完全可以的。其实打官司就跟打球一样,法官莫过于也就代替了一个裁判的角色,至于官司,原告和被告谁输谁赢,这就要看你原告和被告谁的理由充足证据齐全。当然证据要你被告和原告自己去提取,法官是不会指导你怎么去做的,现在很多人们打官司,首先得请律师。这说白了也就是人们对法律都不懂,如果你懂的法律能说会变,其实你不必要请律师的,这样你就会省下一大笔律师费!





幸福的源泉599


不一定要请律师,但提问题的人一定要请。

打官司,当事人如果抱着〝分辨是非〞〝讲道理〞的心理去打官司,你就先输了一半。

诚然,法院是明是非讲道理的地方,但这是有两个前提的,一是你有证据证明你的是非,二是你讲的道理是法律上的道理。

法官:一年审理案件数上百件,还要去参与其他法官案件组合议庭。他没时间也没权利去指导你如何去打官司,他只是居中,根据你的证据来审理案件,即使当事人承认事情是他干的,但没证据的话,他也不一定敢认可(比如杀人案)。

道理:道理有法律上的和生活上、道德上、区域上的,你讲哪种?有些道理可能是违法犯罪的,法官会支持你?比如有落后的地方买入妇女当老婆,他们的道理!还有借种、遗产家族男子继承之类的,区域上的道理,法院会支持吗?进法院只讲法律上的道理。

当事人:大部分矛盾是双方都认为自己是正确的,或者是吃亏的,这才进法院的,只要判决结案,意味着必然至少一方失败(法院不一定会完全支持胜方所有诉求),这意味着至少在一方看来,自己眼中的是非和道理被法院无视了。

建议:不请律师,也要有相关知识,別信电视上香港剧,有证据会胜过一百张嘴。别相信仅靠嘴能说服法官!你连对方都说服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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