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鬼”“中毒”

女工晚上做噩夢,上班精神不好,被工友矇騙說其“撞鬼”“中毒”

,居然同意對方為其“驅鬼排毒”。此後一個多月,女工在宿舍被工友撫摸“驅邪”20餘次,並3次發生性關係。....................

做噩夢後工友稱其“中邪”

根據邵東縣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被害人龍某在邵東縣某工廠上班,認識被告人唐某某兩年。2019年4月29日,她晚上做噩夢夢見一個女人和一個男人打架。第二天上班時精神不好,唐某某說她碰了邪氣。唐某某自稱會捉鬼術,並陸續編造了在她租房附近的池塘邊和工廠附近捉鬼的事。後唐某某以“驅鬼”“安魂”“排毒”為名用手沾水撫摸她除胸部和下體以外的身體部位,持續了一個月

5月18日,唐某某提出“撫摸”排毒的方式不行,必須發生性關係來解毒,並與18日、21日、30日三次與龍某在賓館發生性關係。其間龍某曾有表示不願意,但唐某某恐嚇說要將廠裡的鬼放出來害她,還要將廠外面的鬼放進來害她,最終龍某因害怕而同意。

“撞鬼”“中毒”

6月7日,龍某發信息告訴唐某某自己懷孕了。唐某某用將此事告訴她老公來威脅,要求和她每月至少發生兩次性關係。6月13日晚,兩人“排毒”時再起爭執,唐某某發短信威脅她說要將事情都說出去。隨後龍某報警。

一審獲刑四年六個月

法院認為,被告人唐某某違背婦女意志,利用脅迫手段強姦婦女,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經查,被告人唐某某利用龍某做噩夢向龍某謊稱其“遇鬼”、“中毒”,恫嚇龍某有生命危險需以性交方式達到“以毒攻毒”等迷信思想,使龍某產生“遇鬼”、需以性交方式“以毒攻毒”的錯誤認知,並基於該錯誤認知與被告人唐某某發生了性關係,這並非龍某的真實意思。

且被害人龍某的陳述以及兩人短信截圖等證據足以證實,被告人唐某某通過欺騙、威脅、恫嚇,利用迷信方式對龍某進行了精神上的強制,使得龍某不敢反抗,侵害了龍某的性自主權。一審宣判被告人唐某某犯強姦罪,

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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