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拋出54個問題 京滬高鐵“見招拆招”

10月25日,京滬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京滬高鐵”)進行了IPO預先披露,在遞交IPO申請材料的13天后,被譽為“中國最賺錢高鐵”的京滬高鐵收到了證監會的反饋意見,包括23個規範性問題、23個信息披露問題、7個財務會計資料問題,以及一個其他問題。證監會對京滬高鐵的主營業務和公司定位均提出了疑問。11月6日,京滬高鐵更新招股書,新增116頁內容進行補充說明,回應證監會問詢。

招股書顯示日賺3500萬

京滬高鐵主要經營正線長1318公里的京滬高速鐵路的旅客運輸。本次發行前,中國鐵投持有京滬高鐵49.76%的股份,系公司的控股股東,國鐵集團系實際控制人。其他主要股東還包括平安資管、社保基金、上海申鐵、江蘇交通等。

在通車後的第四年即2014年,京滬高鐵即扭虧為盈,當年實現盈利約12億元。招股書披露,報告期內的2016-2018年及2019年前三季度,京滬高鐵分別實現營業收入262.58億元、295.55億元、311.58億元和250.02億元,其間對應的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分別為79.03億元、90.53億元、102.48億元和95.20億元。

2018年,京滬高鐵淨利潤首次突破100億元大關,今年前三季度已經實現淨利潤95.2億元,相當於日均淨賺3500萬元。

67名員工人均管理資產28億

從招股書的“公司業務構成情況”可以看出,京滬高鐵的業務類別主要分兩塊:旅客運輸和提供路網服務,今年1-9月,旅客運輸收入為120.42億元,但“提供路網服務”收入為127.4億元,已經超過了旅客運輸收入。

有資料顯示,所有行駛在京滬高鐵上的列車,都需要向京滬高鐵交“線路使用服務費”,通俗點講就是交“過路費”。

此次京滬高鐵的新招股書顯示,公司共有7名高層員工,2018年平均薪酬為54.45萬元;16名中層員工,2018年平均薪酬為43.69萬元;44名基層員工,2018年平均薪酬為28.3萬元。對此,證監會也在反饋意見中提出疑問。

1問

公司定位:是否為資產管理公司?

根據10月披露的招股書,京滬高鐵顯示只有67名員工(其中25人是借調),一家如此“巨無霸”的高鐵公司,總資產1871億元,怎麼只有67人,人均管理資產28億元?

在給予京滬高鐵IPO申請反饋意見中,證監會提出公司是否為資產管理公司。

對此,京滬高鐵公司表示,公司採用“委託運輸管理”模式開展高鐵客運業務。

委託運輸管理可充分發揮各鐵路局在人員、設備、技術、經驗等方面的優勢,減少京滬高鐵再自行組建隊伍帶來的各種問題,並降低運營成本,提高運輸質量和效率,也能夠避免重複建設和資源浪費。

京滬高鐵對京滬高速鐵路沿線的中國鐵路北京局集團、中國鐵路濟南局集團、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的管理工作進行監督,並支付委託運輸管理相關費用,京滬高鐵公司本身並不直接參與運輸管理運營。

2問

主營業務:“高鐵旅客運輸”是否準確?

證監會反饋意見認為,鑑於公司並不直接從事高鐵運輸服務,而是委託北京局、濟南局、上海局等進行高鐵運輸服務,因而必須解釋清楚是否真的是高鐵旅客運輸公司。證監會要求京滬高鐵說明,公司主營業務披露為高鐵旅客運輸是否準確,補充披露公司主營業務為高鐵旅客運輸的原因及具體理由。

市場注意到,其關鍵問題是,京滬高鐵公司究竟是管理高鐵線路和車站這些資產,還是為旅客提供運輸服務?

京滬高鐵表示,其主營業務主要包括:(1)為旅客提供高鐵運輸服務並收取票價款;(2)其他鐵路運輸企業擔當的列車在京滬高速鐵路上運行時,向其提供線路使用、接觸網使用等服務並收取相應費用等。12306售票、線網使用等收入會集中到國鐵集團資金清算中心,按月結算到京滬高鐵公司;車站人工售票機自動售票機的收入,直接由鐵路局集團結付給京滬高鐵公司。

3問

成本定價:與關聯方交易價格是否公允?

目前,京滬高鐵的收入和成本中,很大一部分都來自於系統內的關聯交易。關於收入,京滬高鐵50%左右的收入來自關聯方。其中,一個是大家都比較熟悉的向旅客收取票款,另一個是收取使用高鐵線路的“過路費”,還有接觸網使用服務費、車站旅客服務費、售票服務費、車站上水服務費等。

報告期內,京滬高鐵公司關聯銷售金額分別為120.6258億元、139.7576億元、152.8374億元和128.8539億元,佔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45.94%、47.29%、49.05%和51.54%。

關於成本,有60%左右來自關聯方的鐵路局。京滬高鐵主要委託北京局、濟南局、上海局等幫忙做旅客運輸服務,報告期內,發行人關聯採購金額分別為87.4749億元、99.9781億元、105.68億元和72.3879億元,佔營業成本的比例分別為57.76%、62.74%、64.84%和61.06%。由此可見,京滬高鐵的收入和成本兩端都是大金額的關聯交易,那麼定價是否公允?是否可持續?市場頗為關注的是,京滬高鐵的收入和成本,很多都是國鐵集團系統內關聯交易,成本定價不夠市場化。

從京滬高鐵招股書中可以看出,公司的實控人國鐵集團2018年的淨利潤僅為20.45億元,上半年還微虧2.05億元。國鐵集團旗下各個鐵路局不少是虧錢的,與京滬高鐵關聯交易的北京局、濟南局、上海局,2018年淨利潤分別為-61.39億元、-6.72億元、17.09億元;2019年上半年淨利潤分別為-15.44億元、1.56億元、77.07億元。

京滬高鐵稱,委託運輸管理費屬於單一來源採購,無非關聯方市場價格,京滬高鐵公司與受託鐵路局通過協商方式確定。

4問

行業競爭:是否存在同業競爭?

“委託運輸管理”模式引發出同業競爭問題,證監會在反饋意見中要求京滬高鐵公司說明,是否與其他線路走向一致的鐵路存在同業競爭,其中包括京津城際和滬寧城際。

京滬高鐵公司表示,京津城際鐵路與京滬高速鐵路途經車站不同,目標客流上存在差異,旅客根據具體列車時間和具體停靠站等需求自行選擇,因此京津城際鐵路和京滬高速鐵路不存在同業競爭。京滬高速鐵路和滬寧城際鐵路均客流量充沛,在途經城市分別設置不同高鐵站點,而鐵路建設項目立項均由國家批覆,國家在鐵路路網規劃及立項批覆節點時,已經充分考慮了不同線路的必要性。因此,滬寧城際鐵路與京滬高速鐵路不存在同業競爭。

對於跨線列車與本線列車的關係,京滬高鐵公司稱,本質上是京滬高鐵公司和其他鐵路運輸企業之間的合作關係。文/本報記者 劉慎良

統籌/餘美英 製圖/潘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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