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收到第二大股东开会告知函?*ST中捷遭问询

导语近日,公司第二大股东宁波沅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沅熙”)向监管部投诉,称其于11月5日向公司董事会发出拟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的告知函。

11月7日,资本邦讯,*ST中捷(002021)发布中小板关注函。

近日,公司第二大股东宁波沅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沅熙”)向监管部投诉,称其于11月5日向公司董事会发出拟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的告知函,拟于11月22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要求公司董事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目前,公司未披露相关事项。监管部对此高度关注,请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做出书面说明:

1、请公司明确说明是否收到宁波沅熙的告知函。

2、若收到宁波沅熙的告知函,请进一步说明以下事项。

(1)告知函的具体内容,包括宁波沅熙拟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的原因、拟审议的议案、宁波沅熙已履行的提议程序以及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合法合规性。

(2)告知函中的提案与公司拟于12月13日召开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是否一致,若是,后续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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