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這4種方法違法,嚴重情形會坐牢

對付欠錢不還的硬茬子,最文明的方式或許就是打官司。可打官司未必能解決實際問題,而且打官司時間長,考慮到這一點,部分債主另闢蹊徑,用自己的方法討債。

法律支持債主自己討債,但不允許存在違法犯罪的行為,例如如下4種,輕則違法,重則犯罪。

一,以賴治賴

有的債主“強勢入駐”欠債人家裡,攆都攆不走,與欠債人同吃同住。秉承這種“你不還錢,我就賴著不走了”,“我難過,你也別想好受”,“膈應死你”的心理,與欠債人對抗到底。期望以這種“以賴治賴”的方式,迫使欠債人妥協還錢。

這種行為其實與法律相沖突,《刑法》明確規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規定,這4種方法違法,嚴重情形會坐牢

二,非法拘禁

既然去“強勢入駐欠債人家裡”不行,那我把他關在其它地方總行了吧?

當然不行。

這等於剝奪了欠債人的人身自由,是違法的,情節嚴重涉嫌拘禁罪。

法律規定,這4種方法違法,嚴重情形會坐牢

三,強行以物抵債

想拿欠債人的財產抵債,沒問題,前提是在友好協商的情形下,如果強行拿欠債人的財產抵債,這種做法明顯與法律相悖,情節嚴重涉嫌犯罪。偷拿的涉嫌盜竊罪;對財物的所有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財物搶走的。其行為還涉嫌構成搶劫罪。

法律規定,這4種方法違法,嚴重情形會坐牢

四,用拳頭討債

有的債主是直性子,講道理不管用,就想用武力讓對方妥協。文明社會,這一招早就淘汰了,而且打人是違法的,雖然對方欠錢沒還,也不能使用暴力。萬一打不贏呢?還丟了面子。就算打贏了,你還得賠醫藥費,把對方打成輕傷的,搞不好還要坐牢。

筆者認為,對付滾刀肉還是要相信法律、依靠法律,切莫採取違法行為,否則得不償失。

另外,以後借錢出去,一定要做好事前防範,讓欠債人簽署一份專業的、有擔保、有懲罰性的借條,這樣一來可以迫使欠債人儘快還錢,即便日後欠債人沒錢還,也能便捷的拿回錢。不會寫這樣的借條?沒關係,點擊下方“小法師”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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