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首例非法捕撈水產品損害公益案當庭宣判

懷化新聞網訊 11月6日上午,隨著莊嚴的法槌聲響起,洪江市首例非法捕撈水產品損害公益案,在洪江市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落下帷幕,洪江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楊正湘作為該案的公益訴訟起訴人出席法庭支持起訴,洪江市人民法院組織部分群眾參加庭審旁聽,接受警示教育。

在審理該案的過程中,辦案檢察官嚴格把握“一案三查”的原則,對可能涉及公益訴訟受案範圍的案件線索及時移送院民行部門進行立案審查。經查,2019年6月30日,被告人董某為謀取非法利益,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全面禁捕區內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電魚方式捕撈水產品,非法捕撈漁獲物共計54條、8.8公斤,其行為可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經湖南省水產科學研究所評估,董某非法捕撈水產品的行為造成漁業資源損失1402.5元,不僅直接致使電極有效範圍水域內的魚類受損,還間接影響魚類性腺發育和種群繁殖,此外,電捕魚過程中未被電魚者撈取的電死、擊傷或擊暈的各類水生生物屍體腐敗,也會對水體水質產生影響,危害水生態安全。

“沅水是我們的母親河,看似小小的電魚行為卻能給她帶來巨大的損害。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體,我們要用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保護生態環境。國家根據魚類的生活習性與生長規律設置禁漁期和禁漁區,是為了實現漁業的可持續發展,也是為子孫後代留下天藍、地綠、水清的美好福祉。”楊正湘檢察長在庭審過程中發表了上述出庭意見。

法庭上,被告人董某對自己的犯罪行為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也深刻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對母親河帶來的不良影響。整個庭審過程持續一個小時,經過控辯雙方充分的舉證、質證,洪江市人民法院當庭宣判並支持了檢察機關的全部訴訟請求。(通訊員 舒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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