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駕車開始嚴查,你的2分200元能保住嗎?

信息時代飛速發展的同時,人們越來越依賴手機,看手機似乎不存在什麼具體目的,而是成為了人們生活中的習慣。手機無時無刻不糾纏著人們的生活,人們在駕駛過程中也不可避免的翻閱手機。

安全駕駛開始嚴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中明確了具體事項。

安全駕車開始嚴查,你的2分200元能保住嗎?

在各地的《交通安全實施條例》中也對使用手機或電子產品做了明確規定。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不得有下列行為:(七)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瀏覽電子設備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八十二條:(十七)駕車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或者觀看影視節目的處200罰款。

1.打卡長沙:駕駛中使用手機處以記2分,罰款200元的處理

駕駛過程中使用手機非常容易導致危險出現,其中的厲害關係想必廣大駕駛員朋友都清楚,在此不再過多贅述。

安全駕車開始嚴查,你的2分200元能保住嗎?

2019年7月,長沙交警開展了為期兩個月的“駕駛時使用手機”集中整治行動。在一次現場執法中,查處駕駛中撥打手機的違法行為1135起。翻閱手機等妨礙安全行車的違法行為16起。

2.打卡上海:等紅燈時使用手機處以記2分,罰款200元的處理

有些司機朋友對於駕駛中使用手機的概念存在明顯誤區,多數人認為,在等紅燈的過程中,車處於靜止狀態,是可以使用手機的。

這種觀點是錯誤的。堵車、等紅燈過程中,只要觸碰手機,即使手機是固定在支架上,都會被判定為“駕駛中使用手機”的違法行為。

9月17日上午,上海浦東新區上南路耀華路路口處,一輛專線班車行駛十字路口,等待紅燈,此時司機拿起手機收聽信息。被執勤的浦東交警二大隊民警發現。民警行禮後告知司機,駕車時瀏覽電子設備(包括手機)妨礙安全也是違法行為,要處以記2分,罰款200元。

3.打卡湖南:駕車使用導航會被處以記2分,罰款200元的處理

行車過程中,不免要使用導航,很多人將使用導航作為駕車中使用手機的合理藉口,但是殊不知,這也是不符合安全行駛規定的,如果開車出行需要使用導航,可以將車停穩後進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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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的胡先生在行駛過程中低頭看手機,被執勤民警攔截。胡先生向民警給出了看導航的理由。交警進行法律解析:在駕車過程中,翻看車載導航屬於違法行為,任何電子設備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都屬於違法行為。在駕駛過程中,判定違法的依據:手是否離開方向盤接觸電子設備。在接觸電子設備的過程中必然會導致駕駛員脫離正常的行車視野,引發駕車隱患。

以上是對駕駛中使用電子產品介紹。其實在我看開扣分罰款只起到約束作用,真正的安全出行環境還是需要廣大駕駛員朋友的自覺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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