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領低保款,漯河這個膽大女村支書被開除黨籍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劉廣超 姚程

11月9日,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瞭解到,漯河市舞陽縣一村幹部,因違反政治紀律及國家法律法規,被開除黨籍。

胡某某,女,1957年12月出生,198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保和鄉賈莊村村民。1991年3月至2018年4月,胡某某曾歷任賈莊村黨支部書記、黨支部委員、黨支部副書記等職務,2018年4月至2019年8月胡某某任賈莊村黨支部委員。

經查,胡某某存在以下違紀事實:

違反政治紀律。2018年8月21日,舞陽縣紀委向胡某某瞭解其信教情況時,胡某某向組織提供未參與過信教聚會活動虛假情況;2017年5月20日,舞陽縣紀委在向胡某某瞭解其信教情況時,胡某某編造是其丈夫和婆婆叫村裡信主群眾到家為其祈禱的虛假情況;2016年9月在賈莊村未召開黨員會議表決賈某某預備黨員轉正的情況下,向組織提供賈某某在本村預備黨員已轉正虛假情況。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賈莊村民劉某某於2009年5月去世,賈莊村民張某某於2010年2月去世,劉某某、張某某去世後,胡某某繼續領取其二人享受的低保款3605元。

胡某某身為中共黨員,違反政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在群眾中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二款、第二十條第二、三、四項、第二十三條、2003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三條和2015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經保和鄉黨委會議討論研究並報舞陽縣紀委常委會2019年8月2日批准,決定給予胡某某開除黨籍處分。違紀資金上繳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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