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两户搬新居 违规放炮被处罚

11月5日,商洛市柞水县城区王某和程某2人搬新家在城区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被柞水县公安局乾佑派出所依法处罚。

11月5日早6时许,柞水县公安局巡特警巡逻民警听到县城南关有燃放烟花爆竹声,与乾佑派出所民警一起迅速出动分头查看,在桃园亿昇小区找到王某和程某两家为搬迁新家而燃放烟花爆竹,随即将王某和程某两人带回派出所调查,两人对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且认错态度较好,乾佑派出所依据2019年10月出台的《柞水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办法》对王某和程某两人分别处100-500元罚款的处罚。同时依据《柞水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对未及时制止的柞水亿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处理。

警方提醒广大城区市民:柞水县城区属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不能随意燃放烟花爆竹。新的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于2019年10月已全面实施,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违规燃放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处罚。(黄善悦 记者李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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