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平“一國兩制”理論與《香港基本法》的制定

​轉自: 法律讀庫



郝鐵川:《鄧小平“一國兩制”理論與的制定》,載《江漢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7年第1期。原刊責任編輯:施業家


鄧小平“一國兩制”理論與《香港基本法》的制定


目前有關鄧小平和《香港基本法》關係的研究,存在三個不足。

➤ 一是沒有很好地把鄧小平“一國兩制”闡述和《香港基本法》的制定密切相結合。

➤ 二是研究鄧小平有關香港問題的論述,人們往往侷限於三卷本的《鄧小平文選》,而忽略了後來出版的《鄧小平年譜》。《鄧小平年譜》蒐集了大量的《鄧小平文選》所沒有的香港問題的論述。

➤ 三是大陸學者沒有注意到《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中的香港委員有關鄧小平與香港基本法起草過程的回憶資料。

本文則試圖彌補上述缺陷。


鄧小平“一國兩制”理論與《香港基本法》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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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小平“一國兩制”理論的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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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國兩制”中“一國”體現主權,高於“兩制”

“一國兩制”並非意味著“一國”和“兩制”是平起平坐的、沒有主次的兩個範疇,而是“一國”高於“兩制”,“一國”最核心的內容就是中國主權,“兩制”是中國主權之下的“兩制”。“主權”主要包括對內統治權和對外防禦權兩部分。鄧小平在闡釋“一國兩制”中,最強調中國對香港的主權不容置疑和分割。

❶ 香港的主權屬於中國,這個問題不容討論

1982年9月24日鄧小平會見了英國首相瑪格麗特·撒切爾,指出:

我們對香港問題的基本立場是明確的,這裡主要有三個問題。一個是主權問題;再一個問題,是一九九七年後中國採取什麼方式來管理香港,繼續保持香港繁榮;第三個問題,是中國和英國兩國政府要妥善商談如何使香港從現在到一九九七年的十五年中不出現大的波動。

關於主權問題,中國在這個問題上沒有迴旋餘地。坦率地講,主權問題不是一個可以討論的問題。一旦中國宣佈一九九七年要收回香港,香港就可能發生波動,我的看法是小波動不可避免,如果中英兩國抱著合作的態度來解決這個問題,就能避免大的波動。

鄧小平的這一論述告訴我們,處理國際爭端的底線原則是不能損害國家主權。主權不容轉讓、不容分割、不容限制。


鄧小平“一國兩制”理論與《香港基本法》的制定



❷ 如果香港不能和平收回,中國就以武力方式收回

1982年9月24日鄧小平會見英國首相瑪格麗特·撒切爾時指出,我們還考慮了我們不願意考慮的一個問題,就是如果在十五年的過渡時期內香港發生嚴重的波動,怎麼辦?那時,中國政府將被迫不得不對收回的時間和方式另作考慮。

鄧小平處理任何複雜問題,都強調必須要“兩手抓”“兩手硬”,進退有據。處理香港問題也是這樣,爭取和平解決,但不放棄武力手段。這也是處理臺灣問題的原則。

❸ 英國休想用主權來換治權

1983年9月10日鄧小平在會見英國前首相愛德華·希思時,特別強調說:英國想用主權來換治權是行不通的。希望不要再在治權問題上糾纏,要紮紮實實地商量香港以後怎麼辦,過渡時期怎麼辦。這對彼此最有益處。1983年10月30日鄧小平會見西班牙外交大臣費爾南多·莫蘭時說:中英兩國政府正在進行談判,但談判的前提是一九九七年中國必須收回香港。不管英國人怎麼打算,到一九九七年必須收回。三個條約都得作廢。最近,英國人又提出,不講治權,講某種程度的參與管理,我們說,還是不行。英國人在談判中搞了一些手腳,前不久港幣貶值,就是英國人搞的,這是一種威脅,這個嚇不倒我們。一國的主權和治權是不能分割的。

針對末代港督彭定康“三違反”的政改方案,鄧小平及時作出指示說:“香港問題就是一句話,對英國人一點都軟不得。對他們背信棄義的做法,必須堅決頂住,決不能讓步。要質問他們,中英協議還算不算?如果他們一意孤行,我們就另起爐灶。”“我在一九八二年同撒切爾夫人講話中提到,必要時在另外的時間,採取另外的方式收回香港的講話,今天仍然有效。另外的方式,就不是和平的方式了。”鄧小平這番話是在1992年南巡講話約半年之後。根據他的指示,中國對英國背信棄義的行徑作了充分的鬥爭,堅持按原有協議辦事,實行了“另起爐灶”的方針,保證香港的平穩過渡和順利迴歸。

(二)中國人民解放軍在香港駐軍是行使國家主權的象徵

1997年7月1日中國恢復對香港的主權,那麼“恢復”的象徵是什麼?降下英國國旗、升起五星紅旗,新的特區政府主要成員向中央人民政府宣誓就職,等等,這些都是象徵。但在戎馬半生的鄧小平看來,“槍桿子裡面出政權”,因此,中國人民解放軍在香港駐軍是行使國家主權不可缺少的主要形式,是保持香港繁榮穩定的保證條件之一。

❶ 在香港駐軍是國家主權的象徵

1984年4月18日鄧小平會見英國外交大臣傑弗裡·豪,在談到香港問題時指出:1997年後,我們派一支小部隊去香港。這不僅象徵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對香港來說,更大的好處是一個穩定的因素。

1984年5月25日鄧小平會見出席六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和全國政協六屆二次會議的港澳地區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針對當月2日香港《明報》報道中央一位負責人對記者表示,1997年後中國不會在香港駐軍一事,指出:趁這個機會,我要對記者們說幾句話。關於“將來不在香港駐軍”的講話,不是中央的意見。既然香港是中國的領土,為什麼不能駐軍!英國外相也說,希望不要駐軍,但承認我們恢復行使主權後有權駐軍。沒有駐軍這個權力,還叫什麼中國領土!在記者們退場後,又指出:我們解決香港問題的立場是完全合情合理的。我國政府在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之後,有權在香港駐軍,這是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的象徵,是國家主權的象徵,也是香港穩定和繁榮的保證。

❷ 解放軍駐港,針對的是一些人想把香港變成反社會主義、反大陸的基地的企圖

1987年4月16日鄧小平會見出席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的全體委員。指出:有些事情,比如1997年後香港有人罵中國共產黨,罵中國,我們還是允許他罵,但是如果變成行動,要把香港變成一個在“民主”的幌子下反對大陸的基地,怎麼辦?那就非干預不行。干預首先是香港行政機構要干預,並不一定要大陸的駐軍出動。只有發生動亂、大動亂,駐軍才會出動。但是總得干預嘛!

1990年1月18日鄧小平會見李嘉誠,在談到香港問題時說:在考慮制定香港基本法時,我就講不能使中央政府無所作為。如果把香港變成反社會主義、反大陸的基地,中央政府就要干預,不干預會越搞越大。

(三)“一國兩制”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組成部分,社會主義制度在“兩制”中居於主體地位

在“一國兩制”中,不僅“一國”高於“兩制”,在“兩制”中,社會主義這一“制”也高於資本主義這一“制”,後者依存於前者。鄧小平曾指出:

第一,只有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下,才可能有“一國兩制”方針的制定。

第二,在“一國兩制”中,中國主體要保持社會主義制度。

第三,保持香港資本主義制度長期不變是中國的現實和發展的需要,不保持香港資本主義制度長期不變,香港就會衰落,成為國家的包袱。

鄧小平之所以強調中國主體是社會主義制度,是因為從國家性質來說,社會主義制度決定了中國國家性質,憲法規定了社會主義制度是國家的根本制度;從地域來說,中國絕大地區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只是局部區域實行資本主義制度。不保持香港資本主義制度長期不變,香港就會衰落,成為國家的包袱。產生這一格局是諸多歷史和現實條件造成的,非人們主觀意志可以隨意改變。

(四)“港人治港”必須是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

❶ 愛國者治港

香港迴歸後,“港人治港”是保持香港資本主義制度不變的重要措施。但“港人治港”並非任何港人都可以“治港”,而必須是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

1984年6月22日、23日鄧小平在談到港人治港問題時說:香港過去的繁榮,主要是以中國人為主體的香港人幹出來的。中國人的智力不比外國人差。要相信我們中國人自己是能夠幹得好的。港人治港有個界線和標準,就是必須由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我們不要求他們都贊成中國的社會主義制度,只要求他們愛祖國,愛香港。

❷ 要培養治港人才

1982年3月20日鄧小平會見香港工商界知名人士查濟民,介紹中國政府解決香港問題的方針政策。指出:香港一百多年來都是在英國人統治下,香港人沒有機會參政,香港迴歸後培養管理香港的人才是個很大的問題,建議成立幾個政治性團體,以便培養這方面的人才,並強調這個建議很重要。為了培養治港人才,需要建立一些政治性團體。

鄧小平強調“愛國者治港”,與“一國兩制”和香港現實政治力量對比密切相關。前者要求管治香港的人必須承認中國對香港擁有無可置疑的主權,但未必是信仰社會主義的人。香港存在左、中、右三種政治力量,左和中間力量在承認中國對香港擁有主權上是一致的,兩者相加在香港總人數中居於多數,

實行“愛國者治港”才能體現香港最大多數人的要求。

(五)“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治港方針,並非完全排除中央政府對香港的必要干預

“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保持香港繁榮穩定的基本方針,但不能把這一方針理解為中央政府對香港沒有必要的干預權。1984年10月3日鄧小平會見由二百人組成的港澳同胞國慶觀禮團,指出:有些人擔心中央干預。不能籠統地擔心干預,有些干預是必要的。要看這些干預是有利於香港人的利益,有利於香港的繁榮和穩定,還是損害香港人的利益,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

這就是說,中央之所以對香港事務要擁有一定的干預權,是因為香港是中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而不是獨立的政治實體,總有一些事情需要中央政府出面解決。中央政府行使國家主權,主權和治權不能截然分開,因此,中央對香港的干預權來源於中央對香港所擁有的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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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小平親自指導了《香港基本法》的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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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小平是“一國兩制”理論的創立者,也是香港《基本法》的設計師。他深知法治是保持長治久安的必由之路,1978年12月他在《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的講話中就深刻指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制。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在不同場合,鄧小平對基本法的起草表達瞭如下意見:

第一,《香港基本法》要體現“一國兩制”的構想,要從實際出發來制定;

第二,中央擁有《香港基本法》的制定權,《香港基本法》要規定中央對香港的管治權;

第三,《香港基本法》要制定得簡要些;

第四,香港不要全盤照搬三權分立的政治制度;

第五,香港的普選要循序漸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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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對鄧小平貢獻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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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時任中國人民大學教授許崇德回憶,鄧小平曾三次接見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的委員,親自指導了《香港基本法》的起草工作。正如許崇德教授說的那樣,“鄧公是劃時代的偉人,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總原則都是由他的思想延伸出來的”。

(一)鄧小平使《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認識到“一國兩制”方針是基本法的根本指導思想

1983年初,中央分批邀請了大約10餘位香港知名人士單獨赴京,由鄧小平接見,聽取他們對解決香港問題的意見。這其中包括時任香港查氏集團主席、後來擔任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的查濟民先生。查先生“實話實說”地向鄧小平表示,那時的香港,每天都有人移民。而香港之所以為香港,一是有人,二是有錢。如果人和錢都走了,那就不再稱其為香港,國家收回的將是一座“石屎森林”,對國家將一無用處。因此,解決香港問題,並不單是一個主權問題;主權是一定要收回的,但方法可以靈活一點、溫和一些。當時鄧小平聽了查濟民這番話,明確表示,主權是一定要收回的,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英國人提出的“主權換治權”、“三腳凳”都不可以接受。但收回後可以由你們香港人自己去管,法律不變,出入境一樣自由,港元也可以繼續自由兌換。對英國人來說是堅決收回,對香港同胞來說是一切不變。

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香港聖公會大主教鄺廣傑與鄧小平前後見過三四次,他說:“1984年10月3日那次印象最深。他很有信心,原則清晰,立場堅定,很謙厚,是敬業樂業的典型。”他除了提倡改革開放,引領新中國走向世界,更提出“一國兩制”這一偉大構想,成功解決了香港迴歸這個歷史難題。

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香港著名醫生鄔維庸先生說,鄧小平提出“一國兩制”偉大構想,其背後理念就是希望以此凝聚香港人心。鄧小平知道,香港人長期在英國殖民管治下,不會接受內地那一套價值理念,因此,不能把內地那種思想套用到香港上,所以就用“一國兩制”,希望“一國兩制”可以提升到凝聚香港人這個層次。為什麼鄔維庸對“一國兩制”有這樣的理解呢?他解釋說,因為正常制定法律,沒有必要花這樣長的時間和精力,但如果要樹立凝聚力,一定要引起很多人參與,才會共同擁護。當然鄧小平沒有把這種思想訴之於口,但在他主理下,起草基本法要花四年多的時間及大量的人力,要“三上三下”,又要廣泛諮詢香港人。全世界起草法律都不會這樣麻煩,可以想象,鄧公這樣做背後是另有理念。理念是什麼?我想,就是他希望基本法是香港市民都認同的,“一國兩制”是大家都擁護的,然後以憲法形式定下來,讓大家都擁戴、愛護,他希望以一國兩制凝聚香港人的人心。

鄔維庸認為,“一國兩制”是鄧小平根據他對國情的瞭解提出來的。中國土地遼闊,地區發展不平衡,國家發展的原有傳統、制度有侷限,在架構、結構、文化上也有很多障礙,如果硬把中國內地的一套強加在香港身上,對香港的發展未必有利。為此,鄧小平容許香港採用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這樣一來就可以發揮香港原有的功能和作用,二來就可以安定香港民心,對國家也有好處。

(二)鄧小平使起草委員認識到了設計香港特區政制不能照搬西方模式,民主要循序漸進

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時任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的周南先生說,鄧小平對香港的情況包括歷史和現實的情況都十分熟悉。從香港的實際情況出發,以維護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為依據,這是他解決香港問題的指導原則。他指出,香港不能照抄西方議會民主的那套,二是要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來制定自己的政治制度,最後經委員們反覆研究,確定了適合香港情況的應是行政主導而不是立法主導的體制,並寫進《基本法》。小平還講到,要搞普選也必須按照循序漸進的原則,一步一步地來,否則將造成動亂,破壞香港的穩定和繁榮。《基本法》也據此作出了相應規定。

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時任中國人民大學教授的許崇德先生回憶道,基本法起草期間,起草委員會內外對香港政治體制有過爭論,“鄧公指明瞭正確的方向,決不能學英美,不能西化,決不能搞三權分立。他提醒起草委員會的委員們對這問題一定要深思熟慮”。“那個時候起草委員會內部也有一些分歧,有個別香港委員帶動著社會上的一些政治勢力,打著‘民主’的旗號,要基本法寫明香港的行政長官立即由選民一人一票直接選舉產生,立法會的全部議員都立即直接選舉產生。後來鄧公在會見我們的時候就指出‘對香港來說,普選就一定有利?我不相信。比如說,我過去也談過,將來香港當然是香港人來管理事務,這些人用普遍投票的方式來選舉行嗎?我們說,這些管理香港事務的人應該是愛祖國、愛香港的香港人,普選就一定能選出這樣的人來嗎?’這段話現在看來仍是最好的解釋。”

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時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的李後先生回憶道:1987年4月,鄧小平在會見參加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的起草委員時,批評了“三權分立”的提法。他指出,香港的制度“不能照搬西方的一套。香港現在就不是實行英國的制度、美國的制度,這樣也過了一個半世紀了。現在如果完全照搬,比如搞三權分立,搞英美的議會制度,並以此來判斷是否民主,恐怕不適宜。”在鄧小平講話的第二天,專題小組負責人對香港記者作了解釋,說:“小組較早時確定的政治體制,不是真正的‘三權分立’,只是指司法獨立,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因找不到大家瞭解的名詞,就借用了‘三權分立’一詞。”從此以後,起草委員會及有關專題小組即不再用“三權分立”的說法。

(三)鄧小平使起草草委員認識到“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與中央的必要干預是可以並行不悖的

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時任香港工會聯合會副理事長譚耀宗先生說,“鄧公對香港問題,有很全面深刻的瞭解。比如干預問題,鄧公說,切不要以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來管,中央一點都不管,就萬事大吉了,這是不行的,這種想法不實際。他當時已經提出,‘香港有時候會不會出現非北京出頭就不能解決的問題呢?過去香港遇到問題總還有個英國出頭嘛!總有一些事情沒有中央出頭是你們難以解決的。’這番預言,在人大的幾次釋法中一一應驗”。

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時任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的周南說,小平多次指出,不要以為香港沒有破壞的因素、動亂的因素,中央必須保留在必要時進行干預的權力。他說,除了國防、外交交由中央管轄外,還要加上一條,就是不能允許把香港變成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和社會主義的基地。

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香港聖公會大主教鄺廣傑與鄧公前後見過三四次,他說1984年10月3日會見港澳同胞國慶觀禮團那次印象最深。

  • 鄧公說,有些人擔心香港迴歸後中央會干預,不能籠統地擔心干預,有些干預是必要的。要看這些干預是有利於香港人的利益,有利於香港的繁榮和穩定,還是損害香港人的利益,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


(四)鄧小平使起草委員認識到“港人治港”必須堅持“愛國者治港”

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時任香港亞洲電視董事局主席的黃保欣先生說,“鄧公對草委的幾次講話,我都深受感動,特別是鄧公說‘香港人一定可以治理好香港’,那是對港人的莫大信任!而鄧公特別強調‘要由愛國者來治理香港’,這句話更包含著鄧公對迴歸後香港情況的遠見”。

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時任香港工會聯合會副理事長的譚耀宗說,鄧公質疑一些人急於在香港搞普選:“對香港來說,普選就一定有利?我不相信。”譚耀宗強調,這不是不要搞普選,基本法裡並沒有排斥普選,只是覺得應該循序漸進。基本法也體現了鄧公這一精神。

(五)鄧小平理論對香港未來的發展仍然有指導意義

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時任香港工會聯合會副理事長的譚耀宗指出,在香港未來的政制發展道路上,鄧公的理論有著深刻的指導意義。“鄧公當時已預見,社會對政制發展問題上會有許多爭拗,因而強調普選不宜過急。”

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香港著名醫生鄔維庸說,鄧公是想用“一國兩制”凝聚起香港人的人心。如果我們當時就認識到他這深一層的用意,就應該在基本法起草後實時展開工作,要花大力氣宣傳基本法,要讓大眾都參與其中,要研究有什麼要強化,有什麼要淡化。“可惜,一個高智慧的人想出的主意,執行的人卻沒有這個智慧去領悟老人家的一番苦心。”鄔維庸說,很多人以為起草完基本法就萬事大吉,“以為換一隻旗就搞掂”。假如能跟著鄧公的理念,就不會引起諸多麻煩,把許多基本法的精神都違背了,包括立法思想、立法意圖被別具用心的人扭曲,帶入不正確思想。因此,他認為現在要深入研究鄧公的理論,要發掘字裡行間的真正用意,只要有一天,“一國兩制”能像《聖經》一樣獲得所有“信徒”的推崇,則“一國兩制”在香港的推行才算真正成功。

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時任香港新界鄉議局主席的劉皇發說,鄧小平關於“一國兩制”的論述不但是香港迴歸平穩過渡的保障,對迴歸後香港的發展具有恆久指導意義。但迴歸前港英政府不斷貶低基本法的地位;迴歸後特區政府向公務員和司法機構宣傳基本法也不夠。迴歸前這是香港發生不少問題的根源所在。一般市民對基本法認識不足尚可理解,還可以慢慢加以教育,如果公務人員或法律界、司法界人士對基本法也認識不足,這就令人難以置信,更會影響“一國兩制”的實施,危及香港的繁榮穩定,這是一個不能輕視的問題。

“一國兩制”是以“一國”為根本,將基本法的精神一條一條廣泛宣傳,才是徹底解決香港現今問題的辦法。

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時任香港亞洲電視董事局主席的黃保欣指出,鄧公在當時獨具慧眼,以前瞻性的眼光來看香港迴歸後的問題,提出了很多指導性的思想,“可惜的是,迴歸至今我們有很多地方都做得不好,感覺上對不起鄧公”。

哪裡做得不好?黃保欣對“人心迴歸問題”

最感遺憾。

“迴歸前,香港市民對內地的情況有許多隔閡,但對某些方面也有一定的認識;起草委員以為這種情況會隨著時間的推移改變,港人越來越深入認識中國情況,對國家的認知與認同感也會漸漸加強。迴歸後的情況竟非向著此一方向發展,甚至有的倒退了,我們真的對不起鄧公。”“倒退”主要是兩方面,一是迴歸至今,特區政府建制之內的各種聲音紛紛紜紜,形成喧鬧的政治環境,影響政府施政的效率。二是以前港英時代刻意淡化對中國歷史尤其是近代史的教育,土生土長的新生代港人對國家近代史未有清晰的瞭解。迴歸後特區政府在這方面的工作亦未見太大改善,港人對中國最新的發展情況不瞭解,印象也流於片面。

從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們的上述論斷可以看出,鄧小平的“一國兩制”理論、尤其是他圍繞香港基本法起草中重大問題的一系列指示,是香港基本法起草的指導思想,因此,研究基本法的立法原意,不能不研究鄧小平關於一國兩制的理論,尤其是要研究他對基本法起草工作所發表的重要講話。

迴歸以來的《香港基本法》實踐告訴我們,

鄧小平當年對基本法起草工作所關注的問題,恰恰成為實施香港基本法的焦點。

例如,鄧小平當年強調香港政治體制不能照搬西方的三權分立模式,而香港一些人眼下正是要拼命否定香港基本法規定的以行政主導為特徵的政治體制;當年鄧小平預言香港迴歸後不能排除香港會發生動亂,這已經為前時的“佔中”違法動亂所證實;鄧小平當年反覆強調香港的主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根本原則問題不容置疑,而現在香港一些人颳起“港獨”歪風,說明鄧小平的對香港問題的要害一針見血。

這些事實再次啟示我們:鄧小平理論和在鄧小平親設計下制定的《香港基本法》,是我們和香港一些敵對勢力展開鬥爭的有力武器,是我們處理香港複雜事務的基本指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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