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空”的文件應及時落地

辦事辦文,重在效率。西部某市機關提出,公文要急行不要旅行。這一要求,引人反思,也很有現實針對性。

公文是協調工作落實、推動工作完成的規範性文件。公文運行越高效,越彰顯其價值和意義。然而,在少數黨政機關,處理公文存在兩種方式:一種是急行,力求效率效益;另一種是旅行,慢慢吞吞,行走緩慢,像是“閒庭信步”。那種“旅行式”的公文運行方式,背離工作要求、脫離高效節奏,是一種形式主義,也是一種和平積弊。

沒有效率就沒有一切。現實生活中,有些機關幹部明明知道公文急行的意義,卻仍讓公文旅行,根本在於不敢擔當作為,害怕承擔風險,他們寧願讓公文慢慢行走,也不願簡化程序、提高效率。在他們看來,如果為提高效率而出了岔子,或讓領導不高興,就太不划算了。

鄧小平同志曾批判:“許多小事也辦文解決,公文旅行;問題很久得不到解決,或者問題已經解決,公文還在旅行。”這一現象,今天仍然需要警惕並糾正。平時讓公文急行,才能避免緊急時候文牘主義,達到“以快吃慢”的效果。(言 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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