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壮潇洒闯天下
这种问题应该是政府及相关社会机构重点关注的问题!在乡下,有些贫困家庭,因生活困难,没有经济来源等原因,孩子养活不易,在孩子生病的情况下(特别是很难治愈的病症),医疗费用都拿不出,生活的压力,精神上的压力。。。往往会令他们走向一个极端。还有一种情况是有的孩子属于“假死”状态,因住地偏僻,经济困难等原因,就匆匆埋掉(己有多起事件)。不论如何,违法犯纪,毁德灭性。。。的一切行为都是对社会的不负责,对“人”的不负责。。。。
墨染年华wwd
这个事件的是非曲直还没厘清,我们还是别忙着“口诛笔伐”,真相总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天。
不过有一点我相信,如果孩子呼息正常,如果不是由谁判定孩子是得了什么不治之症,其家人肯定不会去“活埋”,自已家的亲骨肉又怎能下得了手?这是不合常理的。
而且我不知道别的地方的风俗,我们这儿,过去有一种习惯说法:出生7天以里的新生儿,伤了(也就是夭折了)也就伤了,不算多大的事,记得我小时候,所住的那条街上的西头,我们叫他张大爷的那个老人,还是专门干替人扔刚出生的死孩子的,大都是扔到山脚等偏僻之处。当然,这也与当时的医疗条件差有关。
记得当年厂里宣传科有一姓王的干事(后来调机关去了),他媳妇生过一个脑瘫儿,据他讲,连医生都劝他,你这个孩子就是留下来,也是个累赘,趁早下决心吧。最后还是在医院就请人给扔了,当然两口子也是难过了好长时间。
我为什么说这些?深有体会。当年儿子出生百天后因肺炎住院,结果又查出有先心病,下了3次病危,抢救了三天四夜。
第三天早晨连老岳母都看着不行了,把我喊到一边:我看不指了,咱别学人家去扔,你还是准备个小木箱,不行去埋了吧!
我勃然大怒:你这说什么话?医生还没说不行,咱就放弃了?不许这么说!
结果第四天早上苏醒了。抢救过来了。可自那的一年多时间里,哪离开过医院?8个月时我们带着去上海、南京看病,6岁那年又去过沈阳军区总医院(该院对先心病的治疗很先进),那几年不但钱花光,两口子的班都无法专心去上,全把时间金钱用在孩子身上了。个中滋味,不身临其境是无法理解的。
所以我的看法是:别忙着下结论、忙着去批判,还是等公安机关的结论吧!
峄县西门里老李
平淡才精彩65
不要相信谣言!再一个就是国家也应该相应的立法经有多学科专家认可确无救治痊愈的先天性病患儿允许安乐死,不然的话,让这样的孩子受一辈子的罪,实属惨无人道。将给社会\\家庭造成的损失无活估量,给父母造成的精神损失,生活等等等等损失将遗憾终身。长痛不如短痛。再生一个健康的宝宝,是对个人\\国家\\家庭\\孩子本身的负责。
老路26851
我只能说这个孩子命真大,一个早产儿,出生不久被活埋(可能家长不知情),竟然能活下来,可见其命格不一般。所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一出生就倍受瞩目,今后定能让社会拭目以待,注定是个不平凡的人生。
所以一个人命不该绝,尽管会遭遇大难,也定能顽强的活下来,这件事充分说明了生命的顽强。
妙法莲心
现在的新闻不可信,头条新闻发布的是济南市莱芜区的,今天又报道是泰安市新泰的,到底是哪里的!
一叶轻舟JH
一会莱芜,一会泰安,到底是哪里呀???莱芜属于济南,新泰泰安属于山东,相差十万八千里,新闻要严肃,严瑾!!!!
冷月
牛羊有舔犊之情、虎毒且不食子,因为孩子身体有缺陷需要一定的医疗费,又怕花上钱再落个残疾孩子,就剥夺孩子的生命权,将其活埋在荒山中,手段极其残忍,无论怎么辩解怎么表,都觉得这家人不如禽兽。
醉清风yang
一家人不善,杀人未遂。可能是没钱,人穷志短。这样人就该受穷。孩子既然下生了,就是一个人,应依法办案。让本应最亲的人夺命,真是可怜!如有心现在表现也不晚。
平行宇宙59522788
国家应提倡优生优育,对有严重遗传病者禁止生育。人何时为人?从精卵结合开始?怀孕七个月开始?从离开母体开始?从离开母体十月后开始?若发现有重病,长不大,或长大自己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给家人带来无尽痛苦,双亲有权让其安乐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