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源电气—投资者提问:“董秘您好,森源集团与隆源投资均为持股百分之5以上的股东,为何在最近的大宗交易减持前没有发减持公告?”

用户提问来自:irm2231238

董秘您好,森源集团与隆源投资均为持股百分之5以上的股东,为何在最近的大宗交易减持前没有发减持公告?

董秘回复:

您好!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人员通过集中竞价系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深交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对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则无此要求。故,本次公司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的公司股份不需要预披露减持公告,且目前减持数量尚未达到披露标准。公司也将会及时督促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您实时关注公司公告!谢谢!

2019年11月09日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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