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之蜜糖吾之砒霜”,好吃有標準嗎?

“汝之蜜糖吾之砒霜”,好吃有標準嗎?

好吃,有標準嗎?

人們對好吃的認知,大體一致,否則飯就沒法吃到一塊去了。比如“鮮”,就是一個好吃的標準。

眾多食物中,雞湯公認最鮮美,但前提是要有鹹味。無一絲鹽的淡雞湯,沒人會愛喝,鹽放的太多,湯又齁又苦,更與美味沾不上邊。因此,鹹味適中的雞湯,謂之“鮮”,無論是何身份地位,無論男女老少,都愛喝雞湯,這就是公認的“好吃”。

“汝之蜜糖吾之砒霜”,好吃有標準嗎?

雞湯,公認的至鮮之物

但常言道,眾口難調。對於好吃的標準,人們的分歧也很大,最典型的例子,莫過於對羊肉的態度。

有人愛之,愛到一天不吃就饞得流哈喇子,我就是這樣的人。有人恨之,恨到味道都不能聞,一聞到那羊肉味,腹中就不舒服,令人反胃作嘔。

一人口中的好吃,到另一人那就難吃到要死,差別如此之大。

羊肉,中國人最早食用的肉類之一,漢字中的“美”字,就是“羊”和“大”的組合,據此推算,古人認為個頭大的羊或大塊的羊肉,就是最美的!

“汝之蜜糖吾之砒霜”,好吃有標準嗎?

甲骨文中的“美”字

《長安十二時辰》中,有張小敬大口吃陝西水盆羊肉的情景,反映了古人對羊肉的喜愛。在古代,每逢新年,皇上會賞賜給大臣肉吃,以表示天恩浩蕩。其中,高品階的大臣才能被賞賜羊肉,豬肉都是賞賜給御前侍衛吃。

但即使被打上了“美”的烙印,人們對羊肉好不好吃的爭論依然很大,不亞於“粽子和豆腐腦,吃甜還是吃鹹”的飲食界世紀之爭。

不愛吃羊肉的人,認為它羶,唯一能勉強接受的是經過醃製,炭烤,並撒上厚厚孜然末的羊肉串。重口味壓住了羶味,讓不愛吃羊肉的人能勉強入口。

但愛吃羊肉的人,卻大呼要吃“羶”味!為啥?因為不羶就沒有羊肉味,和吃牛肉、豬肉有何區別?羊肉香就香在那陣陣的羶味!

全中國最愛吃羊肉的地方,首推蒙古。汪曾祺先生說:“蒙古人從小吃慣羊肉,幾天吃不上羊肉就會想得慌。”他在文章中寫過一則故事:

有一次,蒙古族舞蹈家斯琴高娃帶著女兒到北京來,汪先生請她們在晉陽飯莊吃飯。小姑娘吃不慣北京的飯菜,對紅燒海參、脆皮魚等都不感興趣,汪先生問她想吃什麼,她說想吃羊肉。服務員端上來一盤醬羊腱子,小姑娘白嘴把一盤羊腱子都吃了,還大呼“好吃!”他媽媽說,這是孩子到北京幾天來第一次說“好吃”這個詞。

蒙古人愛吃羊肉是公認的,最令他們心馳神往的羊肉,是最原汁原味的手把肉,形容起來就一個字,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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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把肉

手把肉,不僅是蒙古族的傳統名吃,還是寧夏、甘肅、新疆等地的日常飲食。大塊羊肉僅用白水一煮,不能煮的過熟,一般就半小時,草原上的蒙古人認為太熟的肉不易於消化,更不美味。

手把肉出鍋,擺在大盤子裡端上桌,眾人人手一把小刀,挑一塊最心儀的肉,拿刀朝那最肥美的部位一割,肉滲出絲絲粉紅汁液,什麼佐料也不用,沾上點鹽水,微微的鹹味激發了嫩嫩的羊肉原香,令食者欲罷不能。

愛不愛吃羊肉,眾口已如此難調,如要討論羊身上哪個部位最好吃,人們的觀點就更加難以統一,甚至到了針鋒相對的境地。

比如爆肚,老北京的傳統小吃,有羊爆肚和牛爆肚之分,一般以羊爆肚為上。

梁實秋先生當年留學美國,對爆肚最是心心念,一到北京,顧不上回家,把行李寄存在車站,就跑到館子點了三份爆肚打牙祭。一份水爆(又稱“湯爆”),一份鹽爆(又稱“芫爆”),一份油爆。多年後,他回憶起這頓飯還用“平生快意之餐,隔五十年猶不能忘”來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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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爆肚

但就是梁先生口中的“平生快意之餐”,吃的卻是動物內臟,被許多人所厭惡,認為其“非常噁心”。

吃火鍋時,常見兩人因為要不要點百葉、羊腎、鴨胗這類內臟食物而打起嘴仗來。我的一位朋友,如果有人在鍋子中刷過內臟,她就不再吃了,因為沒法接受這鍋被“汙染”的湯底。

再比如羊頭肉,以及羊頭上的各種部件,如羊口條、羊眼等等,愛吃的人就愛那種彈牙軟糯的口感,不愛吃的人是發自心底的害怕,覺得吃頭、吃眼這種奇葩部位,太恐怖了。

北京的白水羊頭肉,白水煮羊頭,放冷後切極薄的片,沾椒鹽吃。白水羊頭肉始於清道光年間,由前門外廊房二條馬玉昆首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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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羊頭肉

《燕京小食品雜詠》中記載:馬家的白水羊頭:“十月燕京冷朔風,羊頭上市味無窮,鹽花撒得如雪飛,清脆不膩爽口香。”

山東地區的羊湯,除了羊肉湯、羊雜湯,還有羊眼湯。據朋友介紹,在用羊骨熬製的鮮美羊湯中放入一整個羊眼,我雖沒吃過,但聽他描述和看他的表情,必是陶醉其中。另外,燒烤中也有烤羊眼這道菜,一口爆漿,從極端厭惡到瘋狂迷戀,這樣的人不在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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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羊眼

除去不同部位,肉的肥瘦也是不同人“好吃”標準的分野。

如今,生活條件好了,伙食天天都像過年般豐盛,人們大多不再愛吃非常油膩的肥肉。但是,“紅燒肉”這類百姓家的壓軸硬菜,必須是肥瘦相間,瘦的耐嚼,肥的提香潤口,有人專門挑肥肉吃,也管不了健康不健康的問題。

但有的人卻對肥肉嗤之以鼻,認為難以下嚥,甚至到了“聞肥色變”的地步。

“汝之蜜糖吾之砒霜”,好吃有標準嗎?

汪曾祺先生是個愛吃也愛寫吃的文人,文章中,他寫到有一次在內蒙古四子王旗一家不大的飯館中吃“拔絲羊尾”:

這東西只宜供佛,人不能吃,因為太好吃了!

羊尾,是羊肉所有部位中,油最大、肉最肥的。京津地區的涮羊肉,定要先點一盤羊尾油,全盤下入銅鍋中,把湯涮肥飄起油花後,方可再涮其他。

另外,羊尾還有一種最肥膩的吃法——把羊尾裹上用油炒制的糖漿拔絲。拔絲羊尾,又甜又油,想想都要打飽嗝,您是否能接受?

單論羊肉一物,便是有人歡喜有人憂。看來好吃,到底是沒有個統一的標準。

不過,就像袁枚在《隨園食單》中如是說:

“汝之蜜糖吾之砒霜”,好吃有標準嗎?

吃貨袁枚

吾雖不能強天下之口與吾同嗜,而姑且推己及物;則食飲雖微,而吾於忠恕之道,則已盡矣。吾何憾哉?

借用袁枚這句話,我雖不能強求大家的口味和我一樣,但不妨把自己的想法告訴別人;飲食雖是小事,但能與他人分享,也算是忠於自己的本心,還有什麼遺憾的呢?我是專注飲食寫作的德龍蘇,如果您喜歡我的文章,請點贊並關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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