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會計師事務所大部分都是私營?

張立啟


所有的會計師事務所都是私營的,更加精確一點說,股東(或合夥人)必須是個人,雖然現在放寬了,對股東任職資格的要求,但目前的現狀多數的股東都必須是註冊會計師,最低要求是要達到5年以上的會計師事務所從事審計工作的經驗,大型的會計師事務所更是需要10年以上的從業經驗。



會計師事務所的組織形式有三種,按照設立的要求高低來排序的話,特殊普通合夥制>該責任公司制>普通合夥制。

目前只有特殊普通合夥制會計師事務所擁有證券從業資質,也就是說只有這種形式的會計師事務所,能夠對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

採用特殊普通合夥制的目的,就在於這樣的事務所的規模比較大,將合夥人分成兩大類,即權益合夥人跟授薪合夥人。原因合夥人相當於普通合夥人,授薪合夥人相當於有限合夥人。


10年前,大型的會計師事務所,採用的是有限合夥有限公司制,10年會計師事務所行業來了一次合併大浪潮,想要保留證券資質,必須壯大自己,變更公司組織形式為特殊普通合夥,目前剩下來沒有變更的這些有限公司制的會計師事務所沒有從事證券資質,並不是每一個被審計單位都是上市公司,主要承接的就是這些非上市公司的審計業務。

而普通合夥制會計師事務所比較少見,正是由於其責任太大,所以無法從事高風險的審計項目,多數這類會計師事務所只能夠承接代賬業務。


總體來說,之所以只能是私人私營企業,股東有很高的資格要求,同時對外出具的審計報告需要個人對其承擔責任,而並不是僅僅事務所蓋章確認就可以,目前律師事務所也採取的是這種形式。同時我認為,三大中介機構之一的證券公司的投行部業務也應該獨立出來,組織形式也應該是特殊普通合夥制,畢竟投行的責任在證券發行中承擔的責任是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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