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陝法官進村審理十年前伐木案

寧陝法官進村審理十年前伐木案

(審核 程良軍 通訊員 劉蒙)“現在開庭……”11月8日上午10時,一聲清脆的法槌聲在寧陝縣筒車灣鎮龍王坪村委會響起,寧陝縣人民法院蒲河法庭幹警進村開庭,審理一起10年前伐木引起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件,並通過法院官方微博同步進行圖文直播。

原告王文金與被告賀田國系同村村民。王文金訴稱,2008年12月初,賀田國在村幹部和王文金沒有上山指界的情況下,在山上砍伐木料,其中有原告承包山林中的樹木,被告將木料運回家中全部倒賣,沒有給付原告木料錢,要求法院判令賀田國賠償砍伐山林的山價款1000元。被告賀田國辯稱,2008年自己上山砍樹時已經辦理了採伐許可證,有合法手續,且原告所說的承包山林當時並不在原告名下,因此不同意賠償。

寧陝法官進村審理十年前伐木案

本案標的不大,但由於糾紛長期未得到解決,原被告情緒激烈,在當地群眾中有一定影響,蒲河法庭決定到當地巡迴開庭審理,讓群眾零距離接觸法庭,以真實的案例寓教於審,給群眾上一堂生動的法制宣傳課。

庭審中,當事人唇槍舌戰、辯論激烈,旁聽席上村民們聽得聚精會神。承辦法官圍繞案件爭議焦點,依次進行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等一系列庭審程序,逐步展開,層層深入,審理過程規範有序,案件基本事實查清。調解階段,由於原、被告雙方意見分歧太大,未能達成協議,承辦法官宣佈休庭,擇日宣判。

雖然案件未能當庭解決,但旁聽群眾對法院這種辦案方式都表示歡迎。一名村幹部說:“近年來,縣法院立足審判職能,創新便民舉措,大力推進巡迴審判,貼近鄉村司法,貼近農民司法,把法院的各項司法服務送到老百姓身邊,很好地服務和保障了鄉村振興戰略的推進。”(文中當事人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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