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陽男子宜賓違停被貼罰單 朋友圈發文辱警被拘10天

簡陽男子宜賓違停被貼罰單 朋友圈發文辱警被拘10天

“現在我認識到錯誤了,今後再也不會犯這樣的錯了,希望能從輕處理我。”面對民警的詢問,前不久還在朋友圈發洩不滿的違法行為人朱某喬徹底洩了氣。

11月8日,宜賓市公安局敘州區分局治安大隊查處一起尋釁滋事案,因對交警貼處罰告知書不滿,公然在其微信朋友圈發佈辱警言論的違法行為人朱某喬(男,35歲,四川省簡陽市人)

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處罰。

當日上午10時左右,敘州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民警接網友反映,有人在微信朋友圈發佈辱警言論。接警後,敘州警方治安大隊民警迅速核查出違法嫌疑人身份系四川省簡陽市人朱某喬。13時30分左右,在新城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治安大隊民警在柏溪鎮城北新區將違法嫌疑人朱某喬抓獲。經查,11月8日凌晨,朱某喬將車牌號為“川QUWXXX”的白色小轎車,違法停放在宜賓市敘州區城北新區德政街口,早上8點多去開車時發現車上貼有交警放的罰單告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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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發洩心中不滿,朱某喬將告知書拍照配上侮辱性文字:“你們是要過年買肉吃嗎,還是要買藥吃呢?”還加上了6個“發火”的表情,發佈在其微信朋友圈。朱某喬的這條信息在朋友圈發佈後被多人關注,期間也有其朋友留言評論提醒他“趕快刪除”,但他並未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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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違法行為人朱某喬因尋釁滋事已被依法送往敘州區拘留所執行行政拘留。

交警提醒:對於人民警察依法作出的行政處罰,應該給予尊重和理解,這是公民守法的必然要求。如有異議,可以通過行政複議、起訴等正當方式提出。採取網絡辱罵等方式,是明顯不妥當不理智的行為,甚至還會因此觸犯法律,受到法律的制裁。

宜賓網警提醒: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在網上發佈信息、言論應遵守法律法規,對於辱罵他人、編造、傳播、散佈不實謠言,發表不當言論、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行為,警方將依法嚴厲打擊,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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