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給的低?害怕被拆遷方欺騙!做好這幾件事,補償就少不了

房子是構成一個家庭的主要元素,是我們生活的支柱,我們的幸福感很大一部分也來源於房子。法律規定“國家可以為公共利益的需要徵收公民的個人財產,並對給予合理的補償。”但是,在徵地拆遷過程中,很多人沒有得到合理的補償,導致了拆遷後更加貧困,甚至還惡意被減少了補償,無法維持原來的生活質量。

違法徵收和拆遷一直是被徵收人害怕的事情,但它卻在我們身邊一次又一次地發生。被徵收人是弱者,徵收方是強者,在這場實力懸殊的戰鬥中,我們改如何取勝?我們需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利用法律來保護我們的合法利益。

然而,實際上,每次徵地和拆遷時,總會有很多人踏進了徵收方佈置好的各種各樣的徵收陷阱,他們失去了應得的補償。為了不再被徵收時兩眼一抹黑,被徵收人應該提前準備好,做以下這幾件事。

律師來給大家一個一個的分析,相信大家對以下這幾方面有了瞭解之後,就不會那麼容易掉入拆遷方的陷阱了。

拆遷補償給的低?害怕被拆遷方欺騙!做好這幾件事,補償就少不了

第一,瞭解拆遷的主體

當土地徵用和拆遷到來時,首先要了解的是為什麼拆除以及誰在領導。如果拆遷是基於公共利益,政府就是領導者。這種徵地拆遷有一定的行政強制性,被拆遷人必須要爭取才能獲得合理補償,不能一直抵抗不進行配合。

如果它純粹是商業性的,如房地產開發,零售擴張等,則不是強制性的了。屬於於民事行為,被拆遷人可以拿出自己做主人的風範,不滿意可以不同意拆遷。

第二,瞭解土地性質

不同的土地性質有不同的法律規定,所對應的補償的標準也是不一樣的。在我國,土地的性質分為兩種,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土地性質不同適用的法律法規不同,相應所依據的徵收補償標準也不同。我國的土地性質分為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兩種。

國有土地上的房子被拆遷,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與補償條例》(即國務院590號令)的規定,要按照市場價格給予被拆遷人賠償。

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徵收,依據《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規定,在土地的補償之外,房屋等在地上的附著物也要給予相應的補償。不管是哪種性質的土地,都要按照合理的原則進行補償,要保證被徵收人今後的生活質量不能降低,不能一拆遷就毀了所有,讓被拆遷人變的越來越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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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瞭解土地房屋的權屬證明

徵地拆遷補償對象是土地或者房屋的所有者,也就是說,有必要證明其是被徵收土地或房屋的所有者,並有資格獲得補償。可以看出,相關的所有權證書特別重要,例如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

例如,商品房租戶取決於租賃合同中是否表明就拆遷情況達成明確協議。如果有,將根據協議執行;如果沒有,就按照法律規定。在租賃合同有效期內,承租人可以要求賠償因拆遷造成的生產和停業損失,房屋裝修的費用,搬遷安置費用。

第四,瞭解徵收補償內容及標準

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徵收補償包括:

1.被徵收房屋的補償。

2.房屋徵收引起的搬遷和臨時安置補償。

3.徵收房屋造成的生產和停業的補償。

4.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對被徵收人給予補貼和獎勵。

拆遷補償給的低?害怕被拆遷方欺騙!做好這幾件事,補償就少不了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必須根據市場價格進行補償。集體土地徵收補償主要是徵地補償費,人員安置費,搬遷安置補償費,房屋補償費和青苗等地上附著物的補償費用。如果它涉及商用的房屋,它還包括對生產損失和業務暫停的補償。

一般來說,大家應該掌握一盒原則,不能因為徵地拆遷而降低原有的生活質量。如果原來的生活水平被大幅度降低,那肯定是不合理的。

在不合理的拆遷補償的情況下,不要回避或妥協,不要害怕,有信心和勇氣面對,及時與專業律師協商或委託律師尤為重要。我們必須充分利用法律賦予的權利,採取法律武器,保護我們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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