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豪宅稅”徵收有了新標準,二手房更便宜了?

南都週刊見習記者 敖瑾、王曉珊

深圳“豪宅稅”徵收有了新的標準。

11月11日,南都週刊記者從深圳市稅務局證實,稅務局已收到深圳市住建局的最新通知,從2019年11月11日起,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4平米以下的房子,列屬於普通商品住宅,而根據相關財稅規定,普通住宅滿兩年,交易可免徵增值稅。

下午,深圳市住建局調整做出了正式回應。住建局表示,這次調整,是在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下,落實國家減稅降賦精神,充分考慮普通居民家庭合理住房消費而採取的一項舉措。

多名房地產行業專家向南都週刊記者表示,深圳這次普通住宅標準的下調,將讓二手房交易的稅費成本明顯降低,進而刺激樓市成交量增長。

可以省下多少購房成本?

而根據深圳2015年的普通住房標準,除了需要滿足容積率和麵積的標準,住宅還需要滿足各區特定的總價標準,才能被劃分為普通住宅,如南山區住房總價須在490萬以下、福田在470萬以下、羅湖在390萬以下。

深圳“豪宅税”征收有了新标准,二手房更便宜了?

但在這次普通住宅標準的下調後,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估算,對於購房者平時自住的住房交易來說,基本可以為二手房交易節省下20萬左右的稅費成本,產生比較大的降稅效應。

南山區125平米的房子為例,業主最初購入價格為600萬元,當前市場價為1200萬元。按照此前的普通住房劃分標準,這套房子總價超過490萬元,屬於豪宅。在購買滿2年後,這套房子再入市交易的“豪宅”增值稅為28.57萬元。

而在新標準執行後,這套房子因為面積在144平米以下,將不再劃入豪宅範圍,只要滿兩年再交易,即可省下28.57萬元的“豪宅稅”。

美聯物業全國研究中心總監何倩茹對記者表示,稅費的減免可能極大地促進樓市成交量的上升。但她擔心,標準的調整,會刺激業主反價,不利於房價的平穩發展。

業主反價的考量,主要出於,購房者因為需要繳納的增值稅減少,而可以更便宜地買到房子,但賣房子的業主可能通過提高出售價格,將增值稅減少這部分的價差填補,佔走增值稅降低的利好。

何倩茹注意到,目前已經有業主出現反價行為。“樓市進入博弈階段,後續市場走勢與購房者是否跟進有關,如果大部分購房者選擇繼續跟進購買,二手房交易價格可能出現上揚。”

新標準更符合深圳樓市現狀

深圳的豪宅稅起源可追溯到2005年6月1日,隨著營業稅徵收新政的實施,深圳也對普通住宅與非普通住宅作了區分。

當時,普通住宅的標準為: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

2006年5月,深圳第一次從單價線劃定了可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宅標準,即不同區內的住宅,按不同的每平米單價標準,劃分為普通住宅與非普通住宅。

此後直至2011年5月1日,伴隨著深圳房價的快速上漲,市政府先後多次從單價上調整了上述標準。

進入2012年後,深圳新房和二手房整體均表現為上漲,從“1字頭”年代,進入“2字頭”。也是在這一時間,政府對可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宅的劃定由“單價調整”變為“總價調整”。

深圳最近一次調整豪宅線,是在2015年10月,距今已經有4年時間。

諸葛找房數據研究中心國仕英向記者表示,深圳此次政策調整主要有兩點:“一方面之前深圳對於“豪宅”的定義是跟總價掛鉤的,但房屋的總價會受區位、周邊配套、開發商等外在客觀因素影響,此項政策實施後,即使房價再高,只要符合其規定的容積率和麵積的住宅都是普宅;另一方面,新的徵收標準規定小區容積率高於1.0,建築面積144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都是普宅,目前市面上很少有容積率小於1.0的小區,此政策調整更加貼合實際。”

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表示,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15年以來,深圳房價上漲已經超過40%,原來被認定為豪宅的房子,隨著房價的上漲,實際上已經算不上豪宅了。因此,他認為,讓豪宅標準跟上目前房價的漲幅,是這次劃分標準調整的主要原因。

李宇嘉還稱,降低住宅交易成本,也是這次劃分標準調整的重要考量。“高房價下,深圳住房交易成本很高,導致深圳存量房流轉效率也不高,換房需求受到一定製約,買房剛需族也會因此受到影響,這次標準調整後,對存量房的流轉會有一個很大的刺激作用。”

國仕英也指出,這次普通住宅標準調整對於深圳樓市來說是利好的政策,政策落實後,在一定程度上會增加深圳購房需求增加,帶動二手房成交量的走高。

嚴躍進表示,實際上,目前有很多城市都需要調整普通住宅標準,一般來說根據房地產週期,每三年就需要進行一次調整。“此次深圳的政策內容,對於全國很多城市也是有啟發的,即後續也需要根據全市房價和普通剛需購房需求等,積極進行普通住宅的標準調整,讓更多人享受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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