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穆:周公與中國文化

文 / 錢穆


錢穆:周公與中國文化

中國文化,以儒學為其主要之骨幹,此義盡人皆知。然傳統儒學本身,乃有一重大轉變。即在唐以前,每以周公與孔子並尊,而自宋以後,則以孟子與孔子並尊是也。此一轉變,實有其內在甚深之涵義。而周公之為人與其為學,實當重為之深細闡發,此亦研討中國儒學與中國文化關係一主要題目也。

中國儒學傳統,若以近代語扼要說之,實可謂其抱有一種人文的歷史觀,此不失為儒學傳統一中心主要之觀點。孟子方知人論世,以一聖人之作,代表一時代之光明,所謂五百年必有王者興,此即人文的歷史觀中一重要意見也。夷考其實,中國古史所傳述之聖人,如堯舜禹湯文武,其人其事,傳說之色彩常勝於紀實。若論人物個性在中國歷史上這明顯表現,而具有真實重大影響者,則應自周公始。蓋周公以前,中國歷史動力尚偏屬於集團性、地區性,其實則自然環境之限制,勝過人物心力之創進。換言之,其時中國歷史之主要動力,其依賴於地理性之自然刺激者,猶勝於其依賴於人物性之德慧領導。故古史人物在歷史上之活動,亦每見其為富於傳說性或神話性,未可以史家考證方法,一一證實之。惟就中國古史言,則與其謂之是神話,不如謂之是聖話。因中國古代人觀念,聖人地位,早已超越於神之地位之上也。故中國古史,堯舜禹湯文武歷聖傳統之傳說,為後代儒家常所稱道者,與其謂之是富於神話性,更不如謂其富於聖話性之遠為允愜。因堯舜禹湯文武諸聖之在中國古人觀念中,確是聖而非神。所謂聖人者,乃人歷史中之傑出人物,而並非自然界之神。換言之,中國古人,早認為人類歷史之演化與創進,其主要動力,在人不在神,此所以當稱之為人文的歷史觀也。惟此諸聖,其在中國古史上之真實地位,則恐不能與後世人物相提並論。因其時中國歷史動力,尚當歸屬之於氏族性、集團性、地區性,為一種自然之演進,而尚未能躍進達於個人之動力而影響歷史之時代。而後人特以此諸聖人為其時歷史演進之代表,此乃後人之觀念,非屬當時歷史之真相。故此諸聖之歷史活動,僅當稱之為中國古史中之聖話,未可一一遽視之為當時之信史也。今若論人物個性之在歷史活動中,明顯居有主動地位,而此等歷史,又確可視之為信史者,就中國古史言,其人其事,皆當自周公始。

孔子為中國儒學傳統之大宗,而孔子平生為學,其最所尊仰者,實為周公。故曰:甚矣我衰也,我久矣不復夢見周公。則孔子之所志所學,夢魂縈繞,心香一瓣之所歸依,獨在周公,顯可知矣。孔子非不尊堯舜,然既曰民無得而稱焉,則宜乎孔子之於堯舜,亦無得為具體之稱道矣。昔晉大夫韓宣子使於魯,見《易·象》與《春秋》,嘆曰:周禮盡在魯矣。孔子生於魯,好古敏求,故曰:鬱郁乎文哉,吾從周。又曰:吾其為東周乎?故知孔子之所志所學,其主要對象實為周公也。即孟子之告公都子,亦以禹抑洪水,周公兼夷狄、驅猛獸,與孔子之成《春秋》,為中國古史演進階程中之三聖。蓋孟子之意,自有禹,而後有此人類之天下;自有周公,而後有此人類之中國;自有孔子,而後有此人類之教化;則周公之所以為聖,而其在中國歷史上之真實地位,亦即據孟子之言而可想見其大概矣。

今論周公在中國史上之主要活動,及其對於中國傳統文化之主要貢獻,則厥為其制禮作樂之一端。周公制禮作樂之具體設施,及其重大涵義所在,在孔子時,殆不僅所謂心知其意,而必有可以確切指說,並又可以自信其能具體重見之於當世者。故《中庸》曰:仲尼祖述堯舜,憲章文武。縱以孔子之博學好古,在堯舜亦僅能祖述之,在文武而始能憲章之。朱子曰:祖述者,遠宗其道。憲章者,近守其法。此所以謂文武之道,布在方策。賢者識其大者,不賢者識其小者。而所謂文武之道,其實即周公之道也。故知在孔子時,周公之製作禮樂,必可據當時現存之方策而一一講明之,並重謀所以佈施之。故《中庸》又曰:吾說夏禮,杞不足徵也。吾學殷禮,有宋存焉。吾學周禮,今用之,吾從周。而《論語·八佾》篇則曰: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文獻不足故也。足則吾能徵之矣。以《中庸》、《論語》兩書相較,自當以《論語》所記者為信。蓋當孔子時,已苦夏殷之禮,文獻不足以徵,故又曰:周監於二代,鬱郁乎文哉,吾從周。周之監於夏殷二代,而大興文教,製作禮樂,成其為文武之政者,其實即周公之政也。故周公之製作禮樂,繼承於當時之歷史傳統,而又能加以一番之創新。使當時之中國,文明燦然,煥乎大備,為後世所遵循。至孔子時,尚是文獻足徵,故特為孔子所志所學之宗主。後人有謂周公實集堯舜禹湯文武之大成者,此自當時制度禮樂之實績言,亦不得謂其言之盡無據。特自近代歷史眼光論之,則猶不如謂中國古史演進,至周公時,始見為個人動力能創進歷史新時期,而此人即周公也。

然而仲尼歿而大義乖,七十子喪而微言絕,蓋至於孟子之時,而已曰:周室班爵祿,其詳不可得聞,諸侯惡其害己,而皆去其籍矣。然則居三千年後之今日,而欲尋求周公當時制禮作樂之詳情,考論其個人動力之影響於歷史,與其對於孔門儒學之關係,與夫其對後代中國文化傳統之大貢獻所在,則豈不洵乎其難乎?然而孟子又曰:軻也嘗聞其略。蓋細節雖泯,而大略猶在,則試就其巨綱總領之傳述於後者,而姑試推論之,此亦孟子知人論世,仲尼祖述堯舜之遺意,固非荒唐無稽,為無徵不信之馳說者之比也。

嘗試論之:古人所謂周公之制禮作樂,若以近代人觀念轉釋之,其主要工作,實不啻為一種新的政治制度之創建。而周公當時所創建之新制度,實莫大於封建。封建之在中國,與西洋史上中古時期之所謂封建者實大不同。蓋西洋中古時期之所謂封建,乃羅馬帝國崩潰以後之一種社會形態。而中國西周初期周公之封建,則屬一種政治制度,中國歷史實憑此制度而始趨於一統也。故周公封建之大意義,則莫大於尊周室為共主,而定天下於一統。周公之眾建諸侯,而使群戴周天子為中心,此即其封建之主要意義所在,而一言以蔽之,則即在於其尊一統也。周公封建之能使中國漸進於一統之局,尤貴在其重分權而不重集權,尊一統又更尚於分權,周公封建之為後儒所崇仰者正在此。不尚集權而使政治漸進於一統,其精義則在乎尚禮治。故封建之在古人,亦目之為禮也。

孔子於周公之後,獨推管仲。夫亦以管仲之扶齊桓,霸諸侯,而尊周室,尚猶能維繫當時諸夏之文教於一統而不墜耳。後至孟子,乃謂仲尼之徒無道桓文之事者,而始高唱王天下,一天下。其尊王賤霸之說,雖若有異於孔子,而就實論之,則孟子之尊大一統之意見,則猶是承周公孔子而來,此亦可謂孟子與周孔,易地則皆然也。

再試縱言之,中國文化,實多有其獨特奇偉之成績,為並世其他民族所弗逮者。舉例言之,如其在政治上,能創建一大一統的國家,此即其獨特奇偉這成績之一端也。中國古史,自西周以下,可謂開始有封建之一統。秦漢以後,乃開始有郡縣之一統。嚴格言之,自周以前,夏殷兩代,其時則仍時氏族之分立,一循自然之演進,多受地域之限制,在實際上,固未嘗有所謂一統制度之創建,與一統政治之存在。有之,則必自周公始。此實周公在中國古史演進中一絕大貢獻也。

言周公封建,又必連帶及於周公之定宗法。蓋周公之封建制度,其主要精神,實寄託於其所定之宗法。此在近人,亦多能言之。然不知周公封建之主要義,實在於創建政治之一統性,而周公定宗法之主要義,則實為社會倫理之確立。而尤要者,在使政治制度,俯就於社會倫理而存在。故政治上之一統,其最後根柢,實在下而不在上,在社會而不在政府,在倫理而不在權力也。而就周公定宗法之再進一層而闡述其意義,則中國社會倫理,乃奠基於家庭。而家庭倫理,則奠基於個人內心自然之孝弟。自有個人之孝弟心而推本之以奠定宗法,又推本之以奠定封建,封建之主要義,在文教之一統。故推極西周封建制度之極致,必當達於天下一家,中國一人。太平大同之理想,皆由此啟其端。故論周公制禮作樂之最大最深義,其實即是個人道德之確立,而同時又即是天下觀念之確立也。《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自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一以貫之之大體系之骨骼與其精神,其實皆已自周公之定宗法而創封建而具有其規模矣。此在中國古代儒家,殆所謂心知其意,確有指對,固非憑空懸臆,漫然發為唐大不實之高論者。

周公定宗法,有百世不遷之大宗,有五世則遷之小宗。夫人道之有孝弟,乃一本之於其自然之心情。知有父,知有祖,子孫之對於父祖,所謂孝弟之心,油然而生,而沛然其不可已者,此乃人心中自然實有事,不憑邏輯思辨推演而來。然人心自然之孝弟,亦及於父祖三代而止爾。更上推之而至於高曾,越五代而極性而發於自然者,其事勢必有所竭。故小宗五世則遷,此誠人心之自然,有不知其然而然者。雖在聖人,亦莫奈之何。惟其然,故循至於氏族分立,此疆彼界,而天下終亦莫能統於一。故言周公之定宗法,其在中國文化傳統有莫大貢獻者,實不僅在其定五世則遷之小宗,而更要在其定百世不遷之大宗也。蓋必有百世不遷之大宗,而天下始可統於一。而周公之定此一統之大宗者,乃在人而不在神,實屬於政治倫理而不屬於宗教信仰,此實中國文化傳統一大成績。而周公之所貢獻,亦由此而遙遠矣。

本於上述,有一極端甚大之要義,為周公定宗法之主要精神之所貫注,而有加以特別闡述之必要者,厥為周王室之宗祀文王之一事。夫周室之列祖列宗,推而上之,文王之前有王季,有太王,何以斷自文王而獨尊而宗之乎。若論周室之開國承家,殪戎殷而有天下,則其事在武王,不在文王,又何為必越武王而上溯之於文王乎?故知周王室之宗祠文王,在周公當時,必有其一番創制之深意也。斯意也,若自武王言之,所宗祠者非其本身,而為其父文王,此所謂為而不有。為人子者,上歸其鴻烈大業於所自生之先世,此所謂孝子之誠心也!故《中庸》又曰:武王周公,其達孝矣乎!夫孝者,善繼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故周公之定宗法,宗祀文王,奉以為周室開國之始祖者,論其意,實如後世之所謂以孝治天下,此乃推本政治制度於社會倫理之一大節目,又示人以人道平等之大義,亦即《大學》所謂自天子以至於庶人,一是皆以修身為本,此即人類無貴賤,無高下,無不於道德倫理之前為平等也。故武王雖殪戎殷而有天下,尊為天子,富有四海之內,宗廟饗之,子孫保之,而武王終不敢以此自尊,而必自屈為人子焉。故周室之有天下,始自武王,此雖人事之實,而周室之宗祠文王,尊以為開國之始祖,而導天下諸侯以共尊而同崇之者,此則周公制禮之至文也。

《中庸》又言之,曰:斯禮也,達乎諸侯大夫及士庶人。父為大夫,子為士,葬以大夫,祭以士。父為士,子為大夫,葬以士,祭以大夫。故武王末受命,周公成文武之德,追王太王王季,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禮。《中庸》此節,是矣而未盡也。夫武王之必上祀其父其祖其曾祖,尊親其三世以天子之禮,此固武王之孝思,所謂以孝治天下,而周室之宗祠文王,則其義猶不盡此而已也。夫曰追王太王王季,則若文王之不待於追王矣。實則終文王之身,固是殷商之西伯,未及身而王也。而周人必尊奉文王以為周室始受命之王。此在周公之意,以為周人之殪戎殷而有天下者,其事實不在於武王之武烈,而尤在其原於文王之文德也。故後人亦傳述之,曰: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此即言文王之文德也。又曰:遠人不服,修文德以來之。此為有天下之不仗於武烈也。故在《周書》之《康誥》有之,曰:惟乃丕顯考文王,克明德,用肇造我區夏。《酒誥》又有之,曰:我西土,尚克用文王教,故我至於今,克受殷之命。《洛誥》亦有之,曰,承保乃文祖受命民。《君奭》又有之,曰:天不庸釋於文王受命。又曰:乃惟時昭文王,迪見冒聞於上帝,惟時受有殷命哉。又曰:乘茲大命,惟文王德。此皆周公明舉文王,以為周室始受命之王。而其所以得受命而為王者,則在德不在力,在文不在武,此其義豈不躍然乎?歿而稱諡,亦周公之定製。文王之諡為文,武王之諡為武,而周室之始受命者為文王,故宗祠之以為百世之始祖者亦文王,非武王也。此非周公制禮之深義乎?由是言之,中國此下傳統政制之必首尚於禮治,必首尚於文治,此等皆為此下儒家論政大義所在,而其義皆在周公制禮之時,固已昭示其大綱矣。此可謂大彰明而較著者。而後世之儒家,則不過承而益闡之焉耳。即孔子之所常夢見於周公者,豈不當從此等處而深細體之乎?

抑周公之宗祀文王,尊奉以為周室受命之始祖,其為說又有不盡於如上之所述者。《書·召誥》有之,曰:嗚呼!皇天上帝,改厥元子,茲大國殷之命。惟王受命,無疆惟休,亦無疆惟恤。又曰:相古先民有夏,天迪從子保,面稽天若。今時既墜厥命。今相有殷,天迪格保,面稽天若,今時既墜厥命。我不可不監於有夏,亦不可不監於有殷。我不敢知,曰:有夏服天命,惟有歷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我不敢知,曰:有殷受天命,惟有歷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今王嗣受厥命,我亦惟茲二國命。肆惟王其疾敬德。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其在《君奭》篇又有之,曰:弗吊,天降喪於殷,殷既墜厥命,我有周既受。我不敢知,曰:厥基永孚於休。若天棐忱。我亦不敢知,曰:其終出於不祥。我亦不敢寧於上帝命。天命不易,天難諶,乃其墜命。其在《多方》又有之,曰:洪惟圖天之命,弗永。惟帝降格有夏,有夏誕厥逸,天惟時求民主,乃大降顯休命於成湯。今至於爾闢,弗克以爾多方享天之命。此可謂是周公之天命觀,同時亦即是周公之歷史觀也。後世儒家,遂本此而天人合一之論。天人合一,亦為中國文化傳統一主要之觀點。故司馬遷作《史記》,亦曰:將以明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蓋本人事而即可以測天心,而天命則惟德之歸。司馬氏所謂通古今之變,其大義則不越乎此矣。故孔子曰:天生德於予。又曰:天之將喪斯文也,後起者不得與於斯文也。曰德曰文,如是則宗教信仰轉而為人文精神。而世運之轉移,乃一本之於人心之所歸向。而人心之所歸向,又可反而求證之於吾心之內德。此乃中國儒家傳統大義,亦即我所謂人文歷史觀之主要大義也。故周代文武二王,雖身為王者,而制禮作樂之功,實出於周公。周公雖不居王位,而固有聖人之德矣。故周公實以一身而繫世運之興衰孔。今孔子雖無位,不為王,而孔子心儀周公。在孔子之意,豈不謂德之所在,即天命之所在。而天命之所在,即世運之所由主宰乎。故孟子遂有聖人名世之論。此下直至宋儒,亦有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後世開太平之說,皆此一義之相承也。此之謂天人合一,亦此之謂人文的歷史觀,蓋捨棄於上古先民素樸的天帝主宰世運觀,而首創人文的歷史觀者,其事亦自周公啟之也。

且循周公之所論,周室之始受命,雖為文王,而天命昭赫,則自有生民以來,固已常流行於天地之間。故自周以上,於商有湯,於夏有禹,莫非先周室而受天命而為王者。周監於二代,斯周之受命,其為不可久保,亦已可知。故孔子曰: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故自政制言,必尊尚夫一統。而自天命言,實流轉於無常。此亦即司馬遷之所謂天人之際,古今之變也。故周公之封建,其眾立諸侯,固不僅於為姬週一族之同姓宗戚而已也,於是乃有興滅國繼絕世之大義焉。凡歷古之王者,苟其有德於生民,苟其曾膺天命而主宰乎當代一時之世運者,周公必存其後而復封之,為之建邦立國焉。此不僅昭示周室一代興王之大德,亦誠有如後世《春秋公羊》家之所推論,所謂絀杞,故宋,新周,存三統,而以孔子《春秋》作新王,此其義,固亦遠有所承,即細誦上引《周書·召誥》、《君奭》、《多方》諸篇而可知。後之經生,又循此演繹,乃有所謂八十一世九皇五帝三王之傳遞而更迭焉。此將使一代之王者,不僅當知上監於其先之二代,實欲其遠監乎自有生民以來之百世。亦惟有遠監乎自有生民以來之百世之無窮,而後乃可以見夫天命之不易,以及人道之有常也。故周公之封建,其事又不僅於尊周王室之一統而已也,其義尤貴能昭示百王之道貫於此一王之新法焉。《易·繫辭傳》有云:日新之謂盛德,富有之謂大業。周命維新,此盛德之日新也。並封歷古王者遺商,使各守其舊統,而同尊於今王之新統焉,此大業之富有也。故周公之封建,雖植本奠基於其所定之宗法。而周公之定宗法,則固兼存天下之萬姓百氏,而同納於此一禮之中,固不限於為一姓一宗之私而已也。故孔子雖殷後,亦深契於周公制禮之深義焉。後世小儒,如柳宗元之徒,乃謂聖人封建,僅是聖人一時之不得已,而近代學者,至謂孔子乃殷商,其平日講學論道,內心實欲一反周制,而為殷民族圖復興,此又何其所見之促狹乎?若誠使周公孔子,皆僅如後世小儒之所猜測,亦僅奮其一時一己之私智小慧,而僅為其當前現實謀短暫之私利,則其精神意氣之所貫注,亦斷非可大可久,又何以維繫團結吾中華文化傳統於三千年之下,而愈綿延愈擴大,而終不頹敗澌滅以盡乎?

故周公封建守法之制,復有兩大義為其當時之所明白昭示者,一則天命帝力之退居於民心眾意之後,而上古先民社會素樸的宗教信仰,遂獨於吾中華此後文化傳統不見有大勢力、大影響,此一也。又其一,則為此後中華傳統文化,創立一人文的歷史觀,使後之人皆有以曠觀遠矚於人類文化之博大悠久,能以繁賾豐富多變之內容,而兼容並納之於綿延一貫之一大系統之中,所謂人文化成,參萬歲而一成純,繼繼繩繩,以因以革,而天道人道,亦於此融凝一致,此又周公封建宗法之制之所昭示於後人之又一大義也。

《中庸》又曰: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宗廟之禮,所以祀乎其先也。明乎郊社之禮,禘嘗之義,治國其如示諸掌乎。此其說又見於《孝經》,曰: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孝經》作者,以配天配帝,分別系之於后稷與文王,其語顯屬晚起,即據《中庸》而可證。在《中庸》固猶不以天與上帝分別而二之也。而郊祀宗祀之禮,則其制應始於周公。宗祀文王之說,既具闡如上述,而郊祀后稷,其義又可得而推論者。請舉《生民》之詩而再說之。

夫周人之尊奉后稷為始祖,而後稷以前,已有周人社會矣。即以《生民》之詩證之,后稷之母姜嫄。雖曰履帝武敏歆,后稷由帝感生,然不謂姜嫄之無夫,與后稷之無父也。夫既曰誕寘之隘巷,牛羊腓字之。誕寘之平林,會伐平林。誕寘之寒水,鳥覆翼之。是則后稷之生,不僅有家室,並有巷居焉,有牛羊焉,有平林焉,有牧人焉,有樵夫焉,生人百業之俱有,而何曰厥初生民,時維姜嫄乎?及后稷之長成,藝之荏菽禾役,麻麥瓜瓞。是諸種進,固已先後稷之誕生而周人乃有其始祖乎?然則周人之崇祀后稷為始祖,又必有其說矣。

自宗教家言之,人類為上帝所創造。自科學家言之,人類由猿猴而演化。而自中國傳統文化之人文歷史觀而言,則無論宗教科學家言,此等皆屬原始人。人類原始一本自然,尚不屬於人文歷史之範圍。故自人文歷史觀之立場言,則人類文化始祖,亦已為一文化人,必為於人類文化歷史創始有大功績之人,是即中國古人所謂之聖人也。故自自然歷史言,人類之遠祖乃出於天。自人文歷史言,則人文之始祖必當為聖人。周人之尊后稷為始祖者,猶其尊文王為始受命之祖,此皆有禮文之深意焉。故後之儒家言禮文之所本,必本之於周公,尤當於此等處深細闡之也。

抑后稷之為周之始祖,則既有其說矣,而崇后稷以配天,又曰,郊社之禮以事上帝,又何說乎?蓋后稷教稼穡,為創始人文歷史一大事,而人文亦本出於自然。此又中國文化傳統所謂天人合一,為人文歷史觀之一主要觀點也。自宗教言,稼穡亦出上帝恩典,五穀亦盡為上帝所創造,此若皆無關於人事。自科學言,稼穡乃出人類之智慧,人類必憑此智慧,以戰勝自然,而創出文化,則文化若正與自然為敵對。而自中國傳統文化之人文歷史觀之立場言,則人類文化之大原,亦一本於天心。惟天不親教民以稼穡,而必假手於聖人焉。故人類社會而有聖人之降生,此亦皆由於天意。換言之,人文必不能逃離於自然,人文社會之有傑出人物所謂聖人者之誕生,其事亦自然所賜與。此其說,即觀於《生民》之詩之誦述后稷誕生之種種神異而可證。故中國儒家之人文歷史觀,既分別人文於自然之外,又必推本人文於自然之內。中國人之尊天而重聖,凡以見天人合一,在天則不與聖人為同憂,在聖人則必與天為同德。凡後世儒家這所陳義甚高,而在《生民》之詩,周公之尊奉后稷為周人之始祖者,亦居然可尋其淵源之所自矣。故郊祀后稷,所重在人類之報本復始,而人之所以事天之道亦從可見矣。宗祀文王,所重在為天下國家之必主於文德,而人之所以治人之道,亦因而可見矣。故周人之郊祀后稷而宗祀文王者,此雖周人之親親,而尊賢之意亦從而並見焉。親親與尊賢,亦即自然與人文之兩大本。天人合一之義,亦當並此二者而始見也。

《中庸》又言之,曰: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仁者人也,親親為大。義者宜也,尊賢為大。親親之殺,尊賢之等,禮所生也。故周公之制禮,其定宗法,崇祀后稷文王,固不僅於親親,而亦有尊賢之意焉。不僅於治人,抑亦有事天之道焉。故曰明乎郊社之禮,禘嘗之義,治國其如示諸掌也。

周公制禮作樂,復有一大端,當特別提出者,即井田之制是也。井田之制,其詳已不可以確說。然既有封建,有宗法,則不能無井田。此三制,實一體也。既曰封土建國,則必有田。既收宗恤族,則必有田。既曰禮重等殺,則田必井。井田既分配於一宗一族,則必不農奴。封建偏屬於政治,宗法偏屬於倫理,井田偏屬於經濟。此三者,融凝一體,然後始成為治道。治道即人道,亦即天道也。而中國古人則只稱之曰禮。禮者,體也。故禮必成體,即兼融併合此政治倫理與經濟之三方面而成為一治體也。惟其必融凝此三者而始成為一治體,故於政治制度之背後,有倫理道德焉,有經濟實利焉。惟此三者之相融相成,故禮成而樂興焉。謂其釐然有當於人心之所同樂也。

然制度必隨時而變,曰封建,曰宗法,曰井田,此三制者,自周公以下至於孔子,其隨時而為變者,必甚多矣。惟其大經大法,則至孔子時,則猶可以遠溯之於周公創制之用心而深得其微意之所在者。《中庸》又言之,曰:惟天下至誠,為能經綸天下之大經,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之化育。夫焉有所倚?當知《中庸》此等語,亦固非虛發。在當時七十子後學者之心目中,實應有一具體確可指證之人物,與其人所創制建立之制度,而後發為此等之歌頌,而此則非周公莫屬矣。

孔子生周公後,有德無位,所謂明王不興而天下其孰能宗予也。然孔子實能深得周公制禮作樂之用心者,故於吾從周,吾其為東周乎之全部理想中而特為畫龍點睛增出一仁字。故凡治周公之禮,尋究周公封建宗法與井田之三大創制而推尋其中心精神之所在者,則必首於孔子論仁之旨有深識焉。儒家繼孔子有孟荀,孟重義,荀重禮,後儒讀孟荀之書,與夫七十子後學者論禮之篇籍,如今《小戴禮記》之所收,亦必常心儀有周公其人,與夫其及身之創制,而後始可以探求其最後之歸趣,與其論旨之確然有所指證,而見其為不虛發焉。及於漢代諸儒,莫不重《春秋》。《春秋》,經世之書也,而尤必以《公羊》為大宗。後世治《公羊》之學者,亦必心儀有周公其人,與夫其及身之所創制,而後可以確然有會於當時《公羊》家之論旨之所終極,而確然見其有可以實措之於當時民物人生之大全也。

中國儒家,西漢以下,自董仲舒迄於王通,皆可謂能心儀周公其人,與夫其及身之所創制者。故不於當世之大經大法,有其規為措施焉。下逮宋儒,乃始論仁重於論禮,治《易》重於治《春秋》,尊孟子重於尊周公,講心性之學重於講治平之道,而自宋以下,中國文化乃亦不期然而若有所轉向。迄於今日,封建宗法,乃懸為詬病中國傳統文化者之莫大口實。而井田之制,則群舉以為疑古之一端。而周公之為人,與夫其及身之所創制,即治史者亦皆忽視,若謂其乃已陳之芻狗,無深究之價值矣。本篇爰特粗發其宗趣之大者。至於精密之考據,牽連之發揮,此乃專門治史之業,非本篇所能詳也。

此稿成於一九五八年十月

本文摘自《中國學術史論集》(一),聯經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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