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充电应规范 别轻视“飞线”充电危险性

【鹤壁新闻网讯-鹤报融媒体记者 岳珂】2016年8月29日2时21分,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马鞍山居民小区2期15号楼1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60平方米,造成7人死亡、4人受伤。燃烧物为1层停放的20多辆电动自行车,火灾系充电的电动自行车自燃引起。

我市消防救援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很多居民没有意识到“飞线”充电的危险性,“居民们私拉的电线,由于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悬在空中很容易跟墙体摩擦发生意外,甚至引发火灾”。

就此,我市消防救援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近年来电动自行车起火致人伤亡的案例时有发生,预防电动自行车起火首先就要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电动自行车应当集中存放,并和自行车分开存放。此外,不在建筑首层门厅、走道及楼梯间内存放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应尽量在户外进行,充电线路应当加装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此外,市民应按照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避免充电时间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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