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办理注销登记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目前贵阳市办理汽车报废回收企业地址:
贵阳诚诚金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专营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南明区小碧乡西南环线19号(凤凰山)
业务办理及咨询电话:0851-83900572
贵阳金物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专营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野鸭乡大凹村金燕路18号(金钟桥)
业务办理及咨询电话:0851-84750080
报废业务办理流程:
机动车报废所需手续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车辆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
3、代理人身份证明以及委托书;
4、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号牌(如有遗失,需填写情况说明)。
机动车使用年限:
温馨提示
若车辆损坏无法驶回原籍地报废的,可直接在车辆所在地申请报废,在当地车管所办理异地注销业务后,机动车所有人凭有效证件返回原籍地车管所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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