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鎮原:冒充幹部警察騙錢騙色被判刑一年

甘肅鎮原:冒充幹部警察騙錢騙色被判刑一年

  一男子利用群眾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信任,冒充政府幹部和公安警察,以辦理危房改造、婦女聯保政策等名義騙錢騙色。日前,甘肅省鎮原縣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了宣判,被告人楊某生因招搖撞騙罪獲刑一年。

  2017年10月至2018年12月間,楊某生在微信上添加被害人劉某、賈某,謊稱自己是某鄉政府扶貧辦幹部或縣政府幹部,可幫二人辦理危房改造、婦女聯保及政府工程項目等。在取得信任後,楊某生多次與二人發生性關係,並騙取現金19400元。2018年12月某天,楊某生又冒充鎮原縣公安局幹警給閆某打電話,恐嚇其因涉黑惡被起訴,又發短信稱撿到其手機和證件,索要500元,閆某識破後報警。案發後,楊某生向劉某、賈某退賠了所騙取的現金。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生多次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身份招搖撞騙,情節嚴重,已構成招搖撞騙罪,且其冒充人民警察身份招搖撞騙,應從重處罰,故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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