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我县公开宣判首例涉恶案

日前,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首例涉恶刑事案件。

扫黑除恶,我县公开宣判首例涉恶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王某、高某为索取债务,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马某、王某、高某明知赵某欠债无经济能力偿还,指使赵某骗取粮食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赵某、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诈骗农民粮食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扫黑除恶,我县公开宣判首例涉恶案

据了解,此次涉恶案件共经过四次庭审,被告人马某、王某、高某犯非法拘禁罪和诈骗罪,被告人赵某、郭某犯诈骗罪,检察机关指控涉案的5名被告人均被做出有罪判决,分别被判处不等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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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当天,县人民法院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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