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重操“旧业”男子“五进宫”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2日讯 近日,德化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令人瞠目的是,此前陈某曾三次犯盗窃罪、一次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刑罚,最近一次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去年10月刚刚刑满释放,这次陈某已经是“五进宫”了。

屡次进出监狱的陈某好吃懒做,抱着“没钱花就去偷”的想法,今年5月至6月上旬,陈某再次重操旧业。他先后三次驾驶三轮摩托车到德化县三班镇某瓷厂,盗走共计1.55吨价值6920.75元的“铁笆片”。6月27日凌晨,陈某到德化县浔中镇某瓷厂内,准备盗窃厂内的铁件时,被工地工作人员发现并控制,后被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

德化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陈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赖小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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