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交巡警依法行政拘留二名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人

中国山东网11月12日讯(记者 王梦青 见习记者 李岩红 通讯员 赵文婷 付学晶 ) 近日,惠民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依法行政拘留二名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人康某勇(29岁,男,惠民县石庙镇人),冯某强(56岁,男,惠民县孙武街道办事处人)。

惠民交巡警依法行政拘留二名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人

2019年10月14日,康某勇驾驶鲁MD***Z(伪造号牌为鲁MD***6)小型普通客车在山东省惠民县境内大济路与滨惠大道路口处,使用伪造的鲁MD***6号牌被监控设备拍摄,后被惠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预警发现。康某勇涉嫌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康某勇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2019年11月01日惠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民警在工作发现,惠民县孙武街道办事处大崔村的冯某强涉嫌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经初查,2019年06月05日,冯某强驾驶鲁M3C***(变造号牌为鲁MAC***)重型半挂牵引车在江苏省境内G344与G228交叉路口处,使用变造的鲁MAC***号牌被监控抓拍拍摄,2019年11月01日,冯某强在惠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处理违章时被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冯某强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现已将康某勇、冯某强进行行政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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