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刑事訴訟時效多長時間?相關規定如何?

李進


刑事案件的訴訟時效,《刑法》87條是這樣規定的:

【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這裡面有兩個特例:

第一個是,已經立案、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刑事案件,不受訴訟時效限制,永久追訴。

第二個是一些特殊案件,經過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可以在超過二十年後繼續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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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法定最高刑五年以上不滿十年的,經過十年;

法定最高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法定最高刑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究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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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刑法第87條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這裡的不滿五年不包括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這裡的五年以上,包括五年,這裡的不滿十年不包括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這裡的10年以上,包括10年,也包括數罪併罰的20年有期徒刑)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如果20年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其中,前三種情況是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第四種情況是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的。

另外,有以下兩種情況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一。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和審判的。

二,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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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訴訟時效又稱追訴期,刑事案件的最長的追訴期為是二十年,以上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有詳細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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