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和父母在一个房产证上,父母都去世了,房产证用不用重新办理?子女可以卖房子吗?

哈尔滨人在江苏


子女和父母在一个房产证上,父母都去世了,房产证需不需要重新办理,子女能否卖房子?

我认为,

可先查询登记簿,明确父母和子女占有的房产份额;

然后办理继承手续;

再进行宣示登记(办理了登记意味着换发了新的不动产权证);

最后就可以出售房屋了。

01

查询登记簿,明确父母和子女占有的房产份额

这里,有几种可能性:

(1)权利人构成

子女和父母均在房产证上,假定父母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即:房产证上有四个人的名字。

(2)占有房产份额的方式

按共有的方式,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二种。

如登记簿记载为按份共有,则法律推定以登记簿为准;比如:父母各占35%,子女各占15%,或者其它比例。

如果是共同共有,一般推定为每人占有房产的份额均等,即:各占25%。

02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办理继承

(1)明确继承人

父母去世后,父母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从子女的角度看,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如都在父母去世之前就不在了,那么,子女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例外情况按照这个原理判断:遗赠抚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

(2)继承份额的确定

①如子女两个人继承父母遗产,有二种情况:

一是按均等份额继承,比如说,子女继承父母的35%;

②子女也可协商好比例再继承

比如说,妹妹放弃继承,全部由哥哥继承;

(3)办理继承手续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办理继承手续时,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公证处或法院去办理。

继承人将相关资料提交给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登记。

办理了继承手续并将继承人的名字登记在不动产权证上,才真正意味着:权利人有处分该套住房的权利,即:可以出售、抵押或出租等行为。

03

办理转移登记

继承人如想将该套住房对外出售,要考虑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1)比如说,父母取得该套住房的时间为2003年,父母于2012和2015年先后去世,2016年,子女办理了继承并登记,2018年子女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

在计算增值税和个税时,它的时间起算点从2003年开始,即:父母取得该套住房的时间,而不是继承的时间。

父母在取得该套住房的时间上,有二个标准:房产证上填写的日期和契税发票上的打印日期,这二个时间,哪个越早,就用哪个。

(2)如子女取得该套住房后,名下有二套住房,那么,在转让该套住房时需征收个税;反之,满5年且为唯一住房,免征个税。

(3)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归夫妻共有,但是,遗嘱中有特别指定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仅就此例看,如父母未留下遗嘱,则子女继承的份额为夫妻共有财产。

04

结语

先通过不动产登记簿查询每人占有房产的份额,因为,如果没有遗嘱(需被法律认定为有效),就以登记簿为准了;

明确了继承的份额后,继承人就可以按照法定均等份额继承或者协商一致后的份额办理继承手续。

继承人将材料整理好以后,就可以单方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申请登记,它意味着:登记后,换发了新的不动产权证,权利人就可以对房屋进行处分了。

在出售房屋时,还要注意税费的问题,个税和增值税的起算点以父母取得的时间为准。


江南的文蕴世界


子女和父母在一个房产证上,父母都去世了,房产证用不用重新办理?子女可以卖房子吗?

产权人已经过世,可以通过继承办理新的房本;同样出售的话也需要提前办理继承手续,当房产变更成新的产权人了方能出售。

01 关于继承

从法律上来讲,继承也是有优先级的,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
一般子女在老人身边的话,通常都是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当老人生前留过遗嘱则优先执行遗嘱,若之前并未留过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执行。
法定继承也是有优先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02 关于份额

多人共同拥有一套房人,若无特殊约定的话,每个人拥有的份额是相同的,假如父母和一个孩子共同在一个房本上,则份额各占1/3。
开始继承时,需要同一顺位的所有继承人一起办理继承手续,平均分配需要继承的遗产。
举列:
父母和一个孩子共同在一个房本上,另有3个兄弟不在房本上,那么当父母去世后如何继承?
1. 分配原则:4兄弟拥有平均分配父母的2/3的房产份额的权利
2. 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如放弃,需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和放弃继承公证

3. 如对分配份额有疑义,协商不成需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03 关于出售

办理继承换取新的房本后就可以办理房产出售手续,如果产权人是多人则出售时需要所有产权人均到场办理手续。
目前我国还没有遗产税,出售时不会单独有此项目的收费,但仍需注意个税问题。

个税的免征条件是满五唯一,继承过来的房子原购房时间不变,但如果继承人家庭名下已有房产,则会造成不符合满五唯一的条件,此时就要征收20%的个税。

综上,当有产权人过世且房子要出售时,必需先要办理继承手续,否则无法出售。继承的时候也需要所有继承人均出席办理,如放弃也需要办理放弃继承公证。继承时也要考虑日后出售的税费问题,如马上就想出售,可以继承过户到符合满五唯一的继承人名下,这样可以省掉出售时的个人所得税。

小崔聊房


您好!必须重新办理,不办理不可以卖。

1. 为什么需要重新办理。父母均已去世,房产证还是父母的名字,相当于无主之户。如果您还想要父母房子的话,房本上又不是您的名字,就说明您不是房子的产权人,房子不属于您。重新办理,您先要确定您的继承权,去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去办理继承权公证,再抓紧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变更户主。真心提醒您,千万不要再拖。这还是在您父亲母亲去世时,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已经去世的情况下,否则您就麻烦了,弄不好会有其他继承人。真正把房本产权人全部变更过来才算真正拥有了这套房子。

2. 卖房的话,一定需要卖房的主体,即卖方。现在卖方不在世了,意味着没有卖方,何谈买卖?这也是建议您赶紧更名的主要原因。

简单总结,就两点:(1)先做继承,再变更房本。(2)别拖,越拖越麻烦。


一纸家书


首先回答你的问题:子女和父母在一个房产证上,父母都去世了,房产证就要进行变更,在未办理继承和变更的情况下,子女不能卖房子,因为在未变更的情况下,是不能过户的。

如果父母去世了,这个时候就要进行办理继承,进行财产分割,办理新的不动产权证,然后才能进行新的房屋交易,办理过户。在办理继承的时候可以选择办理继承公证,这样去办理新的不动产权证的时候,就无需所有的继承人都去,只要在公证书上有继承的名字的人去就可以了。

 


房产说法93


你好!这里是众和法律为你提供咨询服务

你好,如果只是居住,是可以不用去办理的。但问这个问题,肯定是准备要出售或者过户的,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呢?

首先,确定继承份额。

如果你的父亲没有留下抚养协议也没有留下有效的遗嘱那么就需要走法定继承的方法。

不知道你父亲去世的时候你爷爷奶奶是否健在如果他们还健在按理他们也有继承权的如果他们已经去世那么就失去了继承权。如果长辈已经去世那么有继承权的就是母亲和女儿两个人所以父亲的房产由母亲女儿平分。

现有的房产证不知道是否写清楚份额如果房产证写的是共同共有那么就默认房产证的份额是三个人各占1/3所以需要对父亲的1/3做分割也就是继承后的房产证母亲和女儿分别占1/6+1/3其实就是1/2也就是继承后母亲与女儿各占1/2。

如果继承人没有争议继承份额通常不会有争议毕竟母女有啥好争的。

如何办理继承手续

需要提供父亲的身份证件父亲的死亡证明书房产证三本都需要。

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书需要判断爷爷奶奶与父亲谁先去世

父母的关系证明通过结婚证户口本可以证明

父亲和女儿的关系证明通过户口本出生证明可以证明。

当然还有母女的证件包括房产证等。

综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众和法律咨询


根据楼主的描述,目前房租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属于共同共有,在共同共有存续期间,不去区分那一间房子是你的,哪间属于你父母的,只有在共有关于终止时,才进行份额确认。当父母去死时,出站了共有关系终止的情形,此时应该进行房产的份额分割和房屋所有权变更。如果你有兄弟姐妹,按照法律规定,其他兄弟应该可以对房子予以继承。如果有父母游有遗嘱,或者虽然无遗嘱,但其他兄弟书面放弃继承,那么,你可以完全享有所有权,去做变更所有权登记。如果其他人同意房子,放弃,也可以通过买卖给予对价的方式,变更为完全个人所有。

根据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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