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小窯灣買房交完定金 感覺被“忽悠”定金還能退嗎?

事情回顧:今年十一期間,一個網友在小窯灣區域買看好了一套某開發商打造的房源,當時置業顧問告知他商貸利率為4.8左右,覺得不高,還款壓力不大,所以就毅然決然的交完定金。在後來又朋友告訴他銀行利率不會這麼低,他便感覺自己“被忽悠”了。在第二天,在準備交錢籤合同時,又因為先簽合同還是先交錢的問題,產生了疑慮。據這位網友闡述,自己當時因為有疑慮所以說了幾句,當時置業顧問的態度有些過分,所以雙方有些摩擦。

那麼問題來了,買房子究竟先交錢還是先簽合同?定金到底能不能退?

大連小窯灣買房交完定金 感覺被“忽悠”定金還能退嗎?

定金到底能不能退?

定金”與“訂金”雖只一字之差,但法律含義卻截然不同。“定金”含有一種保證金的性質,《合同法》規定,可以將定金作為一種債權擔保,簽訂合同的買賣雙方,在履行合同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若購房者不履行定金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賣房人或開發商不履行定金合同,應當雙倍返還定金。”而“訂金”又稱意向金,在法律上沒有明文的規定,一般僅只表示一種預先支付的價款,不存在違約責任的賠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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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時,到底是先付款還是先簽合同呢?

在房地產銷售過程中正常情況下都是先付款再籤合同,不過也有特殊情況,這就要看雙方的談判結果了。

不過筆者需要提示各位購房者,在買房時,千萬要了解好項目的所有的細節,再交費,特別是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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