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手术前要求患者家属签字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要求后果自负吗?

伟炜27


大家可能还记得2007年有一个轰动全国的事件,妻孑难产,丈夫拒签字手术,最后导致母子身亡。是医院的原因吗?显然不是。医生很无奈,在家属拒绝治疗的情况下,医生是不能给手术的,否则就是违法,就是医疗纠纷,合理不合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医疗和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时,必须征得患者的同意,并应取得其家人或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本人意见,应取得其家属或关系人同意并签字。如无法取得患者,家属或关系人的意见和鉴字时,经治医师应向上一级汇报,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的授权后方可进行。

术前签字并不是医院推卸责任,而是体现了对患者的尊重,是患者知情权的具体现。在术前把手术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同患者交流,可以使病人消除顾虑,勇于面对,积极配合手术医师,使医患关系更加和谐,有利于病人的治疗和康复。


术前签字不是生死状

医生对患者的人体没有处置权,必须取得患者授权后方可诊治。任何手术都有风险,只有双方建立信任才能将风险降到最小。

术前签字不是免责牌

法律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治疗措施,需要手术或特殊检查的,应向患者及家属说明风险,并取得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义务,造成伤害的,医疗机构应承担责任。

术前签字不是解决医疗纠纷的万能钥匙。

近几年,医患纠纷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严重扰乱了医院的正常工作,很多纠纷是由于医患之间沟通不畅造成的。但术前签字能促进医生对风险进行充分的预见和评估,有利于治疗的开展。通过签字还能让患者家属了解疾病的发生,发展及预后,增强与疾病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

因此,术前要求患者家属鉴字,是为了告知,而不是为免责。一切为了病人,为了病人一切。在疾病面前,医患应该是携手并肩作战的战友,互信互助,而不是互相猜忌防范!


孙医生讲糖


很多做手术的患者以及家属对于术前签字有非常抵触的情绪,很多人以为签了手术协议书,就相当于把自己卖了,把一张简单的手术协议书看成了卖身契!

其实大家根本没有必要这样想,因为手术预定书其实应该叫手术前知情同意书,起到最重要的作用并不是为了推卸责任,而是为了要做到告知!告知!告知!

就拿运动医学医生做关节镜手术来讲,在做手术之前,我们必须要告诉患者为什么要做手术?手术有什么样的风险?术中根据病情可能会有什么样的变化?是否需要更改手术方式?医生有什么样的备选手术方式?

因为手术本身就是医生和患者共同配合才能完成的一种治疗措施,如果在术前能够更好地与患者进行病情的沟通,使患者了解术中术后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并发症,以及医生会如何做对应的处置,这样的话即使在术后出现了一些问题,那么大家也能表示理解,也都可以正确的面对术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就比如发生几率很低的关节镜手术后感染,因为关节镜手术是一个无菌手术,但是也会有极低的几率会出现关节感染,那术前我们不告知患者有这样的风险,而术后如果一旦发生,那肯定会发生纠纷,对不对?

又比如关节镜手术以后很有可能出现的下肢静脉血栓形成,如果在术前我们不告诉患者,在术后出现了血栓,那么患者就会对手术有疑惑,认为医生把手术没做好,或者是哪一项措施做错了,但如果在术前我们告知了患者,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而且告诉患者术后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医生会有什么样的措施?或者术后应该做什么去,尽量避免发生这样的并发症。这样大家都会做到心中有数,也会更好的配合医生进行手术和术后的康复。

而大家最大的疑惑和不理解:是手术后一旦出了问题,因为已经签了手术同意书,那么自己就承担全部责任医院毫无关系!

如果您真有这样的想法,那真是太天真了。

如果签了字就相当于卖身契,把身体卖给了医院,那么我们做医生的,为什么还要每天都谨小慎微的天天盯着患者的术后情况来看呢?时刻关心患者的血液是否有问题?切口是否有感染?是否出现心肺功能的异常?是否血糖、血压异常?每天都如履薄冰的面对一些手术的患者,尤其是一些重大手术的患者,为什么呢?如果签了手术知情同意书,医生就完全没有责任,还这么累干嘛呢?

给大家科普下法律知识吧:

手术同意书不具有免除因医务人员医疗过错而给患者造成损害后果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的法律效力!

患者签署手术同意书实际上是一种授权行为,即患者允许医生在其身体上开刀以治疗疾病,使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实施的具有一定破坏性的手术行为合法化。为此,《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

患者手术前真正需要担心的是什么?

比如在运动医学领域来讲,患者在术前真正需要了解的是:

●在术前做什么样的康复?

●术中可能会有什么样的术式变化?

●术式变化会不会增加自己的经济负担?

●术后应该做什么样的康复?

●术后多久能恢复生活,多久可以工作?

●术后多久需要来医院复查?需要不需要复查?复查的时候需要做什么样的检查?复查时的检查医保是否报销?

●有没有医生的微博或者自媒体可以关注,更好的术后联系复查。

以上就是对于这道问题的解答,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疑惑,可以在下方留言,大家共同探讨。

我是坚持用简单语言解释复杂疾病知识的谢新辉,码字不易,如果您赞同我的观点,请帮忙点个关注或点个赞吧,谢谢了!


想好好做医生的胖子


前天晚上几乎同时来了两个急性心肌梗死的患者,结果命运不尽相同!

原因就是一个很爽快的签字,进行了手术;一个迟迟不愿签字,给几乎所有亲戚打完电话才同意手术。

天气突然转凉,急性心肌梗死进入高发时期,前天晚上,十一点急诊抢救一位50岁男性患者老张,急性广泛前壁心肌梗死,胸痛三个小时如入院,已经错过了最佳黄金时间3小时。确诊后我们马上给了阿司匹林和替格瑞洛以及肝素,建议患者马上手术,开通血管,请患者家属签字,包括:病危通知书,授权委托书,手术知情同意书。

但老张的妻子说自己做不了主,得问爷爷奶奶,也就是患者的父母亲,等老张的妻子给老张的父母亲打完电话,大概过去了10分钟,但老张妻子还是没有决定签字,说爷爷奶奶让问问孩子及家里亲戚,这么大的病,不能随便签字。我们反复告诉她,现在必须快,争取时间,分秒必争。签字只是告诉您患者现在的病情,以及手术的目的和存在的风险,并不是签字后,医院就不管你了。签字代表一种相互的责任,医生有责任告知,患者加有权利知晓,并经家属同意后,我们才能进行特殊治疗。可是老张妻子还是慌慌张张的说再等一下,我们马上决定。


与此同时,急诊又来了一个患者56岁老孙,急性前壁心肌梗死,胸痛3小时,向家属交代病情,并请家属签字。老孙妻子二话没说就签,我还告诉她,看看具体内容,老孙妻子说:这么重的病,听医生的,医生也不会害病,你们抢救就行,放心,出来事不赖你们。

整个谈话签字不到三分钟,当时导管室已经启动,马上谁手术,开通血管,送回监护室,过程非常顺利,老孙病情也稳定了。

在给老孙手术的时候,老张的妻子又打了好几个电话,最后好像还是她女儿在电话那边非常生气的告诉她妈妈,赶紧签字,别再耽误了。

签完字,可是手术后还在给老孙手术呢,老张妻子开始埋怨,说他们先来的,怎么给后来的先做手术呢?


真是无语,多亏我们有两个手术室,也有应急预案,启动了另一个导管室,给老张在另一个手术室手术,送老张去手术室的时候,老张突发心脏骤停,马上电击除颤,老张妻子一直喊:医生,医生,赶紧救人,赶紧救人……

哪个医生不比你更着急呢?

可是开始几十分钟你都不着急,耽误了太多时间,电击除颤,心跳恢复,但患者逐渐出现了心衰表现,血压偏低,即使后来我们打通血管,做完手术,但老张的情况不稳定,就算老张能闯过这一关,也会心衰。

老张和老孙都是急性心肌梗死,老张还来的早,结果没把握机会,现在还没脱离危险,以后肯定会心衰,心衰就是心脏病的癌症,吃饭走路睡觉都会喘。

老孙虽然来的比较晚,但老孙妻子很通情达理,马上签字,马上手术,老孙目前病情平稳,以后基本能恢复到和以前一样的状态。

有一个好媳妇真的很庆幸……

病危通知书,只是告知家属,患者目前的疾病很危重,有生命危险,不是说签字后,医生就不救命了。

授权委托书,是患者住院,本人因为疾病原因不能亲自签字,患者授权给自己的朋友或者亲人签字。签字只是证明患者授权你签字,并不能证明别的任何事情。

手术知情同意书,进行任何的有创操作或者大型检查,需要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如果患者或家属签字了,表示了解为什么要做手术,做什么手术,手术怎么做,并且知道手术中或者手术后可能出现的风险及意外,愿意和医院一起承担相关的风险。如果不签字,肯定医院没法进行进一步相关诊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医疗和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时,必须征得患者的同意,并应取得其家人或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本人意见,应取得其家属或关系人同意并签字。如无法取得患者,家属或关系人的意见和鉴字时,经治医师应向上一级汇报,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的授权后方可进行。


签字的目的并不是逃避和推责任,只是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国家的规定,也是对双方的保护,而不是说患者或家属签字签字了,真的出了事,医生和医院就不管了,医生和医院就没有责任!


心血管王医生


无论是做大手术还是小手术,手术前医生会要求患者和家属签字,作为一名外科医生,我来讲讲手术前签字有什么作用!

手术前需要签很多张文书,我来一一解答一下:

授权委托书,患者和家属都需要签字,这一张文书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患者授权给自己的朋友或者亲人,如果手术当中出现了突发情况,没有预料到的情况,临时需要作出决定,那么被授权人有权利替患者做决定。

有人会问,患者自己不能做决定吗?为什么要授权给别人,答案是不能,因为患者已经被全身麻醉了,没有任何知觉,对手术中发生的一切,一无所知。如果出现突发情况,不可能把患者叫醒,询问患者的意见,需要事前委托给别人,一个患者值得托付的人,例如患者的爱人,父母,子女。

(2)手术同意书

手术同意书也是必须签字的,如果不签字,手术无法开展。因为进行任何的有创操作或者大型检查,需要征得患者的同意,如果患者签字了,表示患者接受手术,了解为什么要做手术,做什么手术,手术怎么做,并且知道手术中或者手术后可能出现的风险及意外,愿意承担相关的风险。

(3)输血同意书

做手术就有可能会出血,如果术中出血较多,或者术前就有贫血,手术中或者手术后就可能需要输血。输血有一定的危险,有可能出现过敏,皮疹,发热等副作用,还可能出现一些少见的并发症,例如排斥反应,传播一些传染病。

(4)自费同意书

有一些手术耗材,贵重的药物,大型检查,有可能是医保不报销或者部分报销的,也需要征得患者的同意,签字后才可以使用。

签字是为了推卸责任?

手术前的签字,并不是为了推卸责任,也不是后果自负,这些签字单并不是免责协议,如果医生在诊疗过程中有失误,有过错,都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

签子只是起到一个告知的作用,并不是后果自负,大家不要搞错了!


普外科曾医生


在医院里,手术前医生都会跟患者和家属说“签个字吧”。很多人有点不明白,做手术前要求患者家属签字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要求后果自负吗?

患者做手术签字会后果自负吗?

不存在的。

现实中,很多医院将知情同意简化为一个简单程序—在协议书上签字,知情同意的实质内容和互动过程这两个最关键的因素被简单化了,人们关注的仅仅是形式与被动的承诺。由于对知情同意的不理解,对其功能的片面诉求,因而在很长时间里,知情同意就等同于签字。

因此,很多患者或家属将知情同意书视为“生死文书”,个别医生将签字当做免责手段,你签字,做出承诺,就表示出现任何问题都与我无关,你都不能追究我的责任。这种认知及做法距离知情同意的实质相去甚远。

事实上,只要医生在诊疗过程中有失误,有过错,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做手术前要求患者家属签字,既推卸不了责任,也不是后果自负。只要符合责任构成要件,患者即使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依然要承担相应责任。当然,医学专业、复杂,出现医疗事故和差错等不良事件时,需要通过原始病历、医疗评估报告来帮助患者明白医院的过错所在、过错比例大小、赔偿额度,从而帮助患者选择最佳的维权方式,也可以作为走法律程序的依据。

做手术前为何要求患者家属签字?

做手术前要求患者家属签字有法律法规依据,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做手术前要求患者家属签字,这是维护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措施(不过我国现行的手术签字制度是把同意手术的签字权给了家属或别的第三者)。那么,什么是知情同意权?知情同意权,在医疗和司法实践中可以被理解为在诊疗活动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和其所授权的人,或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监护人和其所授权的人,有权知悉患者的病情,并在此基础上对医务人员提出的诊疗计划自愿做出选择的权利。

在现代社会文明发展的同时,医患间的信赖度被淡化了,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线,为了保障医患间的最低信赖,作为法律上规定的原权利,知情同意权在医疗实践中体现的最低标准就是知情同意书的签署,最典型的形式就是外科手术前的签字同意。

此后,随着医学的发展和患者权利意识的提高,各种知情同意书陆续出现,并且其签署成为了医疗行为合法性的必备要素。主要表现为病情相关的知情同意,如入住重症监护室同意书、拒绝治疗、自动出院同意书等;手术相关的知情同意,如麻醉知情同意书等;特殊检查和治疗前的知情同意,如消化内镜检查知情同意书、输血同意书等。


总之,做手术前患者家属签字是一个流程,面对疾病,有些情况下,时间非常关键,这时作为家属,配合医生尽快签字无疑是明智之举,毕竟,耽搁了时间,就耽搁了患者的抢救最佳时机,本着信任,医患联手对付病魔,才是最重要的。


药师方健


现在无论是做操作还是做手术,术前都要签手术知情同意书。由于医患双方的立场不同,对手术知情同意书的看法也不同。

手术同意书是医患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书,医务人员都把手术同意书作为保护自身的“护身符”。但是很多患者或患者家属却认为这是医生在推卸责任,更有人认为这是医院乘人之危签订的霸王合同或生死合同。


从这个问题可以看出,现在的医患矛盾有多么的尖锐,医生希望自己平安、患方希望医生负完所有责任,手术顺利大家都好,手术要是不顺利,医患纠纷就出来了。

吴医生觉得,手术知情同意书是佷必要签的,在这里我就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任何手术操作都有风险,比如麻醉风险、出血的风险、脏器损伤的风险等等。医生也是人,很多风险有时候是很难避免的,就拿麻醉风险来说,大部分人对麻醉药都不过敏,但世界这么大,总会有人会对麻醉药过敏,更有患者因麻醉药过敏死亡,事前医生也不知道患者会不会发生,一旦发生了这难道能怪医生吗?


患者有选择权、知情同意权,手术之前有权知晓手术的风险,知晓风险以后有权选择如何支配自己的健康,是选择承担风险做手术还是选择不做手术。医生如果没经过患方同意,是无权处置患者身体的。这就是为什么术前都要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的原因!

手术有风险,患方术前紧张医生都理解,但这也没办法,医生都不希望发生,但医生有义务告知患方手术的获益和风险,患方如果选择手术,就应该承担这些风险。

医生也是一份工作,谁都不希望发生意外,如果手术不顺利要冒着被起诉的风险,谁还敢做医生?


你们觉得呢?


全科吴医生


任何手术都是有危险的,虽然医学高度发达也不能将这种危险降低到零,而且家属对于即将进行的手术也有知情的权利,所以,当然需要通过必要的告知和沟通让家属了解手术的具体内容,以及可能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风险。正确的叫法是手术知情同意书,当然也不是什么后果自负。

为什么手术前要家属签字承担风险?

所谓风险是可能出现,但不一定会出现,不过既然有可能出现就应该告知家属。而对于一场手术,不但会有手术本身的风险,还会有麻醉的风险,这些都是没有办法通过技术或人的因素所完全消除掉的,但手术又不得不做,所以风险还是需要家属承担的。

虽然我是一名医生,但我也曾经作为家属签过手术知情同意书,因为这是作为家属所必须要承受的风险,当然,这种知情同意书也不是你想的那样的免责条款,如果手术中有任何问题,还是要去寻找原因和责任,如果是医生技术的原因,当然会进行相应处理,但如果可以完全排除人为的原因,而是患者自身疾病的原因,那如果再要手术的医生承担责任,以后谁还敢给稍微有些困难的病人做手术呢?其实说句实话,你在医院签署的任何文件,在法律上都没有办法成为医生的免责条款,现在的法律,对于因为正常工作需要担风险的医生是非常不友好的。

后果自负这样的字眼出现的有点玩笑,怎么可能有后果自负的事情呢?在我们国家,尤其是医院,是完全按照法律来运行的,绝对没有什么后果自负的事情,请多给医护人员一些理解吧,他们只是在进行自己的本职工作。

为什么手术中还要家属签字承担风险?

手术期间真的是生死攸关的事情,而且在手术当中,医生遇到的情况也是多变的,我们毕竟面对的是复杂的人体,谁也不知道下一秒患者会出现何种问题,所以同样在手术中也不知道会出现什么样的新问题。

很多时候为了应对新出现的问题,主刀医生会更改手术内容,而且患者同样因为自身疾病的变化需要面对新的风险,当然,需要重新交待家属,以期征得家属的同意,继续进行手术。

所以有一个不是很好笑的笑话,做手术时一定要找自己信得过的人,最好是父母在手术室外面等候,因为他们不会对医生的交待提出质疑,不会延误医生的救治,不会做出间接伤害术者的行为。

这个笑话一点不好笑, 因为曾经出现过这样的悲剧。有个产妇生产过程大出血,医生沟通产妇丈夫说必须切子宫,否则有生命危险,结果丈夫就是不同意签字,说还要生二胎,不同意切子宫,一旁的婆婆也是嗷嗷喊着不能切子宫,最后因为家属迟迟不签字,延误了治疗,产妇因失血过多而去世了。姗姗来迟的娘家人悲痛欲绝,质问婆家人为什么不签字,悔恨自己为什么没有在场。因为这个故事,我妻子当年生孩子的时候丈母娘和老丈人全程陪同……

如果手术真的出现意外,签字会减少医生的责任吗?

绝对不会的,比如我们知道,全世界所有的手术都会有知情同意,但哪里听说过签过手术知情同意的人就可以生死不论呢?

不管什么情况下,只要是经过医疗事故鉴定,证实医生存在医疗过错,医生就一定会被追责,并承担责任的,这一点当然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法律上也是这么实行的。那为什么我们的患者家属还总觉得自己是弱势群体,被医生骗呢?不信任的原因很多,有社会原因,也有个人原因,还有信息不对等的原因。

医生具备的医学知识,患者是不具备的,家属显然也不具备,所以,手术的医生能理解的问题,在患者家属看来都是逃避,是借口。原因都是双方的,我觉得最好还是坐下来心平气和的解释一下,如果家属还不认可,大可以行使他们维护自己利益的权利。

医患关系的不信任,伤害的一定是医患双方的利益。如何修复和改变现存的医患关系,是需要我们共同探讨和努力的,有问题欢迎评论区留言。我是医生,你是?


我说精神


这个是保障病人和家属的知情权,用以告知患者和家属进行手术、麻醉、输血等治疗有什么可能存在的危险。

科学技术的发展是客观的,我们这个世界是真实客观存在的,不是以人类主观想法就能改变的。目前,医学虽然有了巨大进步,但是还没有达到神仙级别,由于科学技术和观念意识的限制,一个医生按照现行标准进行完美操作,依然有些问题和并发症可能无法避免,这是时代的限制。过去,开颅手术死亡率高达百分之八十,现在已经下降到不足百分之五。

作为一个成年人,一个成年患者,应该是有能力,理解这些问题,并为自己要不要冒这个风险做这个手术做决定。

医生在手术前,要将手术中可能出现的情况都预想到,并预想处置手段和可能出现的最坏结果,这些情况在手术前都要告知病人及家属,以便于病人和家属做衡量,做判断。

当然,签了这些知情同意书,并不表示如果医生犯了错误不用负责任。如果是医生在手术中违反操作规定,导致出现意外,那将是医生的责任。

你再反过来想想,你要让医生在你身上切,必须要经过你的同意啊。如果你不同意,医生谁也不敢在你身上动刀子。

如果是紧急情况,昏迷病人没有家属或者监护人,不立即做手术会有生命危险,那么医院的医疗科,政府部门,比如交警(因为这种情况多见于车祸)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材料,直接进行手术。


人体探索者


外行们,别胡猜乱想了,那东西不是协议,不是免责书,没有任何免责作用。所有手术的患者都签,术后出问题的,一样可以起诉可以要求赔偿。难道你签了就不允许你告了?

术前签的是知情同意书,是为了保障患者和家属知情权的一个强制程序,意思是院方必须告诉患者做的什么手术,术后有可能出现什么情况。告知后医患双方必须都签字,证明这个程序我们执行了。难道不跟患者介绍手术过程和风险就直接手术?

所以,这是个正常沟通流程,并不免责,别什么事先往坏处想。给你做手术的医生承担很大责任和压力,患者出问题主刀医生能好过吗?被告被处分都是会有的。

另外,生病这事,赶上了就是命,患者和家属能做的不多,找个好大夫,然后相信他就行了,因为其它的你也没那个能力去参与和解决。



有可能出现的情况,不一定在自己身上出现,但根据以往的经验,有些病人出现过手术风险,和手术方式医术无关。比如手术前麻醉意外,术中合并肺栓塞,脂肪栓塞,大出血等,有些并发症和自身体质有关,根本无法预防,术后并发症也很多的,说白了,看自身运气了,毕竟,医学存在太多不确定性,即使医学发展很快,医学也比较发达了,但这些问题仍无法预测。比如前几天我们这里一个女人骨折术后预防血栓的药一直用着,该出院了仍然合并血栓发生肺栓塞,但这些几率是很小的,毕竟手术利大于弊,不能因为个别人出现了意外而不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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