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例!一被告人因贩卖毒品“小树枝”获刑六年六个月

江苏首例!一被告人因贩卖毒品“小树枝”获刑六年六个月

注意!上图这种条状外形类似树枝一样的东西,含有国家管制的合成大麻素,是一种新型毒品,名叫“小树枝”

11月13日,江阴市人民法院对贩卖毒品“小树枝”的被告人朱某做出一审判决: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朱某违法所得人民币2315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扣押于公安机关的“小树枝”成品及原料予以没收,由扣押单位处理。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朱某向他人购买含3-甲基-2-[1-(4-氟苄基)吲唑-3-甲酰氨基] 丁酸甲酯的粉状原料后,在网上学习 “小树枝”制作视频教材、购买碳粉、粘粉等辅料,在家中将前述粉状原料压制成“小树枝”成品,每根成品重量约为0.1克,并通过在酒吧散发名片、微信朋友圈发布广告等方式宣传销售。2018年9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朱某联系下家后通知其父朱某某(另案处理)送货或通过滴滴快车、快递等方式进行配送,共计向吸毒人员陈某、黄某等人贩卖“小树枝”59次119根,合约11.9克,从中非法获利23150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在朱某家中扣押“小树枝”成品42.49克、“小树枝”原料49.48克;在其父朱某某的汽车内扣押“小树枝”成品1.10克。被告人朱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江苏首例!一被告人因贩卖毒品“小树枝”获刑六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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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首例!一被告人因贩卖毒品“小树枝”获刑六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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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认为

朱某明知食用“小树枝”会产生兴奋、上头效果,且在他人需要购买大麻时即推荐“小树枝”作为替代品,并叮嘱其父“送货时要小心,警察查到会没收”。其本人也供述已经在2018年8、9月份在微信公众号上看过介绍“小树枝”为毒品的相关文章,足以证明被告人朱某明知其所售“小树枝”为国家管制的毒品,故对其当庭提出的“贩卖时并不知道‘小树枝’是毒品”的辩解不予采纳。

被告人朱某多次贩卖“小树枝”,情节严重,其行为确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朱某贩卖毒品高达59次,贩卖对象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四、七款,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盗窃、故意伤害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之规定,做出前述判决。

本案援引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第四款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七款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第(一)项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 向多人贩卖毒品或者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

根据刑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故意伤害、盗窃等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犯罪分子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情节恶劣、罪行严重的,也可以依法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江苏首例!一被告人因贩卖毒品“小树枝”获刑六年六个月

法官提醒
本案是江苏省首例因贩卖毒品“小树枝”被判刑的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发现 “小树枝”主要购买人群都是年轻人,甚至有些是未成年人。很多人认为这些新型毒品的危害性不如传统毒品海洛因、冰毒,其实不然。比如本案中“小树枝”所含合成大麻素3-甲基-2-[1-(4-氟苄基)吲唑-3-甲酰氨基] 丁酸甲酯(AMB-FUBINACA)与海洛因之间的折算比例是1:5.5,也就是说,一克这种纯品大麻素的依赖性相当于5.5克纯品海洛因。对于这些所谓的“小树枝”,我们最好的应对方法就是不要去接触!!不要去环境复杂的经营场所,出门在外也应该注意不要吃来路不明的食物、不吃声称有任何特殊作用的食物、不吃陌生人给的食品。希望所有人都能珍爱生命,认清毒品、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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