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結運管壟斷機場“黑車”營運,贛州3男子獲刑3年至5年

勾結運管壟斷機場“黑車”營運,贛州3男子獲刑3年至5年

最高五年 盤踞贛州黃金機場的惡勢力被摧毀

勾結運管壟斷機場“黑車”營運,贛州3男子獲刑3年至5年

贛州法院網訊 11月13日,贛州經開區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袁某剛等3人涉惡勢力犯罪一案,以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依法判處袁某剛等3名被告人五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至二萬元不等的罰金。

法院經審理查明,為達到壟斷黃金機場非法“黑車”營運的目的,自2018年以來,被告人袁某剛糾集被告人鄒某、邱某見等人通過非常規手段與運管處相關工作人員搞好關係並保持密切聯繫,利用運管處行政執法權來排除同行、打擊異己和爭搶客源。

在運管處相關工作人員的“保護傘”下,被告人袁某剛等人長期在機場採用強迫交易、尋釁滋事等手段從事和組織非法“黑車”營運,以暴力、威脅等方式打壓其他非法“黑車”司機,迫使其他司機接受客源調配並繳納提成,形成了壟斷模式。

兩年間,袁某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多次實施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行為,在機場區域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嚴重擾亂了城市客運管理秩序和滴滴打車行業的正常經營秩序,形成了惡勢力。經鑑定,3名被告人實施強迫交易總計4千餘次,獲利共計27萬餘元。

另外,贛州市城市客運管理處工作人員王某等四人違反工作紀律和群眾紀律,工作失職,充當袁某剛等人惡勢力“保護傘”,中共贛州市交通運輸局委員會已對王某等四人作出相應黨紀政紀處分。

法院認為,被告人袁某剛、鄒某、邱某見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均構成強迫交易罪;另,被告人袁某剛、鄒某持械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情節及認罪認罰情節,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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