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小弟”实施校园霸凌“风云人物”获刑6年半

带“小弟”实施校园霸凌“风云人物”获刑6年半

法院审理校园敲诈勒索案件。法院供图

面对法官的宣判,马某刚一直低着头,已经看不出他曾经在一群学生中的“威风”。

11月12日,北镇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校园敲诈勒索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依法对被告人马某刚进行了公开宣判。对于案件中涉及到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法官进行了深入剖析,希望通过对在校学生开展法制课的形式,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和学习。

2017年6月至2018年9月期间,被告人马某刚在当地校园是一位“风云人物”,因为能帮助在校学生“摆平事”、在学校内“立棍”,他身边一直围绕一些“追随者”。而他纠集的这些人很多都是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学生,他和未成年人张某某、郭某某等人多次对校内学生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自2017年6月开始,被告人马某刚共对5名学生实施敲诈勒索,涉案金额人民币3300元。被告人马某刚另有其他罪行。北镇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刚纠集他人多次勒索在校学生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其纠集他人,在较长时间内对在校未成年学生多次实施敲诈勒索,扰乱了校园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符合恶势力“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的特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判决被告人马某刚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六百元;其他罪行数罪并罚,一审判处马某刚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六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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