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一男子将自家变成赌窝,抽头渔利15000元被判刑

崇义一男子将自家变成赌窝,抽头渔利15000元被判刑

客厅上演“赌场风云” 男子开设赌场获刑

崇义一男子将自家变成赌窝,抽头渔利15000元被判刑

男子将自家客厅变赌场,每天抽头近千元。11月13日,江西省崇义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开设赌场案件,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依法没收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4年6月,被告人陈某在其位于崇义县过埠镇过埠村的家中开设赌场,供参赌人员李某、陈某等20余人利用扑克牌进行赌博,陈某从中抽头渔利15000元。陈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本案的主要犯罪事实,并退缴了部分违法所得。

我院认为,被告人开设赌场供他人进行赌博活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三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意见应予采纳。法庭综合本案量刑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崇义一男子将自家变成赌窝,抽头渔利15000元被判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