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平演講實錄丨內置金融與集體經濟發展

李昌平演講實錄丨內置金融與集體經濟發展

中國鄉建院“內置金融”模式簡介

所謂內置金融,就是在村莊內部成立一個屬於農民自己的互助金融,是屬於村社的。有什麼好處呢?土地抵押貸款,銀行不要。我們在“內置金融”都能實現。如果農民的地可以實現抵押貸款,那麼農村的現金流就可以實現,死錢就變成活錢,資本也可以下鄉來投資。如果我們把房屋收儲,租給城裡人,他租20年50年,可以倒過來在我們合作社按揭貸款。這樣我們就把資產資源資金激活了。同時,我們也可以把集體經濟壯大起來,這是我們中國鄉建院所創建的“內置金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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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集體?集體的現狀如何?

集體是什麼呢?我想很多人也不一定完全明白,集體是生產生活的集體,是村社一體化的集體,集體是四權統一的村社共同體——四權即產權、財權、事權、治權。如果都分得乾淨,那就不是集體了。一定的產權產生一定的財權,一定的財權支撐事權,有事權才有治權,一定的治權反過來支撐產權和財權。

村社是統一的,如果村社沒有力量,組織就沒有力量。加強組織領導,首先是要建設四權統一的村社。

我國的產權制度以成員權為主,不是以股權為主。集體所有制對應成員權,股權對應私有制。集體的股份收益回到集體,還是按照成員權分配的,這個不可以搞混淆。如果搞混淆,集體經濟就容易搞垮了。

現狀往往是——產權和財權被掏空了,事權力不從心。成員權被虛置,民主不再是成員權的民主。我們分田單幹,共同體名存實亡了,這就是我們的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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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壯大集體經濟和增加村民的收入?

然而分田單幹是互害性的,憲法規定了聯產承包責任制,但是並沒有規定分田單幹。村民基本沒有共同的生產生活的,收到市場制約,農民的生產的收益一直是相對下降的。財產的收益,種不了廠子也種不了房子,所以財產性收益增加緩慢。經營性收益基本歸了工商資本,所以這方面也增長緩慢。

財產性收入種不了廠子和房子,增長受限。經營性的收入基本上歸了工商資本。政策性收入基本活錢變死錢,不能轉化為農民的真實的現金收入,或者金融的資本金。主要是這個問題。

如果不增加集體經濟的收入,已經無法增加農民的收入。因為單個農民沒有定價權,農民沒有定價權,天王老子也不可能增收。這是一個過程。

重建四權統一的村社共同體,把農民組織起來,把資產資源集中起來,把產權充分地實現。要考種廠子種房子種期貨,為什麼農民不能搞期貨,不能搞保險,不能搞金融呢?要開供銷社,要開勞務服務中心,要開產權交易中心,只有這些事可以掙錢,只有把農民組織起來才能夠掙錢。

鄉建院在全國做了很多個點,我們的模式叫做“內置金融+”,通過金融把農民組織起來。比如在村裡通過養老互助合作社把老人組織起來了,可以再把土地組織起來做土地銀行,也可以做糧食銀行、做苗木銀行。“內置金融+”可以加統購統銷、可以加金融保險服務。

我們在內蒙古達拉特旗有個合作社,把房屋收儲到合作社可以證券化,可以融資可以交易。存到合作社定價5萬塊;宅基地、房屋漂移到一個地方進行整理規劃,一畝宅基地定價15萬,這是二次定價;整理完開發商進行定價25萬,叫做三次定價。你發現很快我們分散的不可交易的產權就變為了可交易的集中的產權。所以一定要有共同體,所謂同價同權是這樣實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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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集體經濟如何做起?

新集體經濟從什麼做起呢?財政資金轉化為內置金融的資本金。比如說政府要給鄉村投一千萬沒必要,我們出200萬,政府出100萬,資金互助促發展、利息收入敬老人。每個老人入2千至1萬塊,政府的錢入進來也給老人發紅包。金融資本進來,就能夠盤活土地盤活房屋,就可以做房屋銀行消費銀行。我在鎮域把多個村的土地漂移集中,就可以做特色小鎮。中央政策這麼好,就這麼幹唄,這個一點都不難哈。

我們很多集體的資產交易不起來,是沒有體系,你把體系搭建起來有內置金融做支撐,交易就會非常活躍。

結語

鄉建院郝堂村項目通過養老資金互助合作社把農民組織起來,集體經濟逐漸累積,現在已達到5000多萬,張遠村項目每年給社員提供土地抵押貸款1500萬,楊村項目把房屋收儲起來,從深圳來了一個公司,把房屋都租走了,進行經營。我認為總的來說是制度的問題,要把一個地方搞活一定要有金融支撐,而不是簡單的錢的問題。

最後用一句話總結——今天有鄉伴文旅、有民宿教父之稱的朱勝萱先生,要把農村搞漂亮,找他就行了。我們面臨這麼大的市場,農村的資源這麼有價值,唯獨就缺乏小的增量進去去激活存量,就需要有效的體制機制的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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