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一临时工意外坠楼受伤多次协商无果 调查组:现场防护不到位导致

渭南一临时工意外坠楼受伤多次协商无果 调查组:现场防护不到位导致

“7月8日上午丈夫到信达美墅楼盘干活,不慎掉入2米深的电梯井受伤,送医后做了手术。10月3日,丈夫在医院去世。事故调查报告认定开发商、建设单位、劳务单位都有责任,但一直到现在都没有解决赔偿问题。”14日,渭南市民杨女士说。

临渭区应急管理局表示,坠落是因现场防护不到位,开发商、建设单位、劳务单位有责任。开发商称,目前正与家属协商赔偿事宜。

临时工工地内意外坠楼受伤

47岁的东先生是华州区人,与家人在渭南生活了十几年,7月8日早上,东先生被朋友叫到三贤路上的信达美墅楼盘干活,上午8点左右东先生不慎坠入2米深的电梯井内,造成头部、腰椎及腿部不同程度受伤,被工友发现后紧急送医救治。

对事发当天的情况,东先生朋友安先生回忆,7月7日晚,接到包工头王某电话,称信达美墅工地上需两个工人干活。8日早上,安先生到劳务市场上找到了东先生,两人一起赶到了信达美墅工地。“我俩跟另外两名工人一起负责运送水泥,我在一楼,运送了4车水泥后,东先生要到3楼帮运水泥,但过了一段时间后,3楼的工人称未见东先生上楼,我跟王某就赶紧寻找,最后在电梯井内找到了受伤的东先生,我们赶紧打了120送医救治。”


“送医后做完手术就进了重症监护室,期间有两天丈夫是有意识的,一直伸三根手指,我说是不是从三楼摔下,他一直点头,之后就昏迷了。包工头王某在垫付了8万元治疗费后就失联了,没办法7月22日我找到了临渭区应急管理局,经协调后,治疗费用暂由开发商、建设单位、劳务单位负责,一直到10月3日,对方共支付了17万治疗费。”杨女士说。

对此起信达美墅电梯井坠落事故,临渭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的联合调查组,并展开调查。经查,7月8日上午8点左右,东先生在建设单位陕西宇航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8号楼西单元车库平层干活时,不慎坠入约2米深的电梯井底坑内,造成其头部、腰椎及腿部不同程度受伤。事故发生直接原因系电梯井临边安全防护缺失,间接原因是劳务公司陕西新洲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单位陕西宇航建设有限公司、开发商中信置业有限公司存在安全管理漏洞,监管不到位,负有责任。

杨女士及家属认为,东先生是在工作中出现的意外,信达美墅的开发商、建设单位、劳务公司有责任,10月8日开始,杨女士便多次与开发商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但一直没有进展。11月13日,杨女士与三家单位就赔偿事宜再次协商仍旧无果。15日,将会再次协商。


渭南一临时工意外坠楼受伤多次协商无果 调查组:现场防护不到位导致

开发商:正在协商赔偿事宜

对此,记者联系包工头王某,对方称不知道此事,也不认识东先生。中信置业有限公司一工作人员表示,确有此事,事发后公司一直协助家属积极救治伤者,并支付医疗费。伤者去世后又支付了7万元生活费。对杨女士提出的赔偿诉求,几方一直没有协商一致。15日会再次协商。

“对于信达美墅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已出具调查报告,直接原因是现场防护不到位,开发商、建设单位、劳务公司是有责任的,对此次事故负有主体责任的单位,我们会进行相应处罚。” 临渭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牛胜平说。

律师:家属可向负主体责任单位进行索赔

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虽然杨女士丈夫是临时工,但不排除双方存在合法的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属于工伤。本案中,杨女士丈夫受伤治疗中死亡,应按工亡赔偿处理,杨女士作为死者家属可向负有主体责任的单位进行索赔,可先协商。如协商不成,杨女士可选择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华商报记者 唐保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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