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交巡警大队依法逮捕一名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

惠民交巡警大队依法逮捕一名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

被依法逮捕

大众网·海报新闻惠民11月15日讯(记者 王君彩 孙凯 通讯员 赵文婷 付学晶)近日,惠民交巡警大队依法对由惠民县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王某国(男,55岁,惠民县何坊街道人)执行逮捕,送看守所羁押。

2019年01月03日,王某国在惠民县开发区乐安小区朋友家喝完酒后,驾驶车牌号为鲁MK***M小型轿车从惠民县开发区乐安小区开始开车,行驶至孙武三路至乐安小区北门附近被交警当场查获,经对王某国血液中的乙醇含量进行鉴定,结论为161.3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现已将王某国进行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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