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殘疾按摩師反殺案”開庭,檢方:防衛過當

遼寧撫順殘疾按摩師於海義“反殺”入室男子一案於2019年11月15日上午在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中國庭審公開網對此案庭審情況進行了直播。目前,本案庭審已經結束,將擇日宣判。

起訴書顯示,2018年9月18日2時許,於海義在其工作的撫順市某足療店休息時,被害人呂某(男,卒年52歲)在店外敲門稱要進店足療。因已過營業時間,於海義未給其開門。隨後,呂某在門外推動上鎖的大門,欲進入店內。

於海義返回屋內取出摺疊刀,來到大門附近。呂某將門推開強行進入室內。二人廝打時,於海義持摺疊刀刺中呂某腹部一刀,致其倒地。在二樓休息的叢某、王某聽到聲音來到一樓並打撥打120及110。後於海義隨120救護車將呂某送至撫順礦務局醫院,並於醫院內逃離,被害人呂某經搶救無效死亡。經鑑定,呂某系被帶刃刺器刺中上腹部造成腸繫膜動脈斷裂大失血而死亡。案發後,於海義向公安機關投案。

庭審播放了當天凌晨2點的監控視頻。視頻顯示,當時足療店已經關門,監控顯示為黑白色,發生衝突時,於海義手持刀具刺向呂某。隨後有兩名女子上前查看。

在庭上,於海義辯稱,足療店通常營業到凌晨0點。事發時他已脫衣服睡覺,後被敲門聲驚醒,當時無法判斷敲門者的身份。他曾隔著玻璃與被害人交流,後來他用水果刀將對方刺倒在地。醫院監控視頻和多名證人證言顯示,事發後於海義跟隨救護車到了醫院。

撫順市檢察院認為,於海義的行為屬於防衛行為,但鑑於被害人呂某實施不法侵害時井未使用兇器,尚未嚴重危及人身安全,而於海義使用刀具進行防衛,並致其死亡。在本案中,於海義並非只能採取此防衛行為才能有效制止不法侵害,其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屬於防衛過當,觸犯了《刑法》規定,應當以故意傷害罪(防衛過當)追究其刑事責任。

於海義的《殘疾人證》顯示,他曾被鑑定為四級肢體殘疾。

央視報道稱,庭審現場,被害人呂某強行進入按摩店時是否為醉酒狀態,成為庭審爭議焦點之一。檢方在庭上表示,呂某身前曾患糖尿病,且在事發前有飲酒行為,但飲酒多少尚不明晰。於海義辯護律師殷清利認為,檢察機關未對呂某屍體進行酒精含量及體內是否有毒害物進行鑑定,難以判斷呂某強闖足療店的狀態及最後致死原因。

殷清利表示,本案被害人雖未持刀具,但其在醉酒支配下,強行在凌晨實施辱罵、砸門入室等不法危害,已經屬於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行兇。情急之下,於海義隻身著內褲應對,此時難以理智、客觀地拿捏其防衛行為的手段、工具及強度。

目前,本案庭審已經結束,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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