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带队,
攻坚“执行难”!
两起案件最终均和解
近50万网友在线观看
唯一住房咋执行?法院帮找过渡房
昨日,“亮剑八闽暖冬行动——院长带队攻坚执行难”网络直播吸引近50万网友在线观看,行动由福州仓山区法院院长陆剑兰带队,深入一线执行。
昨日9时30分,执行干警首先来到仓山区三高路一小区。这是一起朋友间借款引发的纠纷。2011年,黄某因生意资金周转需要,向朋友朱某借款,多年下来,本息累计百余万。
黄某的家在一栋老式小楼,黄某女儿小黄告诉执行法官,父亲因生病就医,不在家中,家里住着父母和妹妹,还有小孩,一家六口,老人身体也不好,“我们愿意履行,但也有实际困难”。
经过调解,最终双方签订协议,黄某一家可继续居住,在房产拍卖后五日内自行搬离。法院将在附近为其提供一套带电梯的过渡房,并会预留一部分拍卖款作为住房租金,保障其一家人的生活。
分居丈夫欠款,妻子称不知情拒执
随后,干警继续前往晋安区岳峰镇九龙城小区。张某金和张某华有合作关系,张某金欠下120余万债务,至今仍未履行。在这起执行案件中,有一个“难点”,即张某金在外欠款,他分居的妻子一开始并不知情。
法院查明,张某金的妻子魏某名下房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张某金也有50%权益。这是一套复式楼,经评估市场价在300多万元。执行现场,魏某情绪激动,坚决不同意腾房。“我们可放弃迟延履行金。”张某华做出让步。
最后,魏某情绪慢慢缓和,同意在明年底之前,分期替夫还清这百万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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