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甸警方再次查獲13名吸毒人員


近日,魯甸縣公安局為進一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緊密結合轄區實際,加強組織領導,增強責任意識,集中全警力量,深挖涉毒線索,強力收戒吸毒人員,嚴打涉毒違法犯罪,查獲13名吸毒人員,強制隔離戒毒12人,責令社區戒毒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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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2日,魯甸縣公安局文屏派出所民警在轄區內開展禁毒工作時掌握五條吸毒人員線索後,立即開展核查布控,分別在魯甸縣城內將涉嫌吸食毒品的劉某、鐵某、李某、撒某、劉某某查獲,經對以上五 人的尿液現場提取並使用嗎啡/甲基安非他明聯合檢測試劑盒(膠體金法)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均為嗎啡C區一條紅線,呈嗎啡陽性,系吸毒反應。經詢問劉某、鐵某、李某、撒某、劉某某對近期吸食毒品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吸毒人員劉某、鐵某、李某、撒某、劉某某均被魯甸縣公安局依法強制隔離戒毒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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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2日到2019年11月13日,魯甸縣公安局龍樹派出所民警聯合魯甸縣公安局巡特警大隊、禁毒大隊分別在魯甸縣文屏鎮、桃源鄉、布嘎鄉查獲五名疑是吸毒人員,經過核實馬某華(女、生於1994年10月01日,魯甸縣桃源鄉人)、李某超(男、生於1994年10月04日,魯甸縣文屏鎮人)、張某潤(男、生於1997年04月08日,魯甸縣桃源鄉人)、陳某躍(男、生於1987年11月20日,魯甸縣桃源鄉人)、李某飛(男、生於1993年11月14日,昭陽區布嘎鄉人)五人交代其近期有吸毒的違法行為。分別對馬某華、李某超、張某潤、陳某躍、李某飛尿液進行檢查,尿液分別呈病毒陽性和嗎啡陽性不等。通過對五人進行吸毒成癮認定,馬某華、李某超、張某潤、陳某躍吸毒成癮嚴重,李某飛吸毒成癮,五人均對其吸毒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馬某華、李某超、張某潤、陳某躍已被魯甸縣公安局強制隔離戒毒二年,李某飛已被責令社區戒毒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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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4日14時許,魯甸縣公安局龍樹派出所在魯甸縣新街鎮查獲2名吸毒人員付某坤(男、27歲,魯甸縣龍樹鎮人)、袁某飛(男、29歲,魯甸縣新街鎮人),並依法將付某坤和袁某飛傳喚到魯甸縣公安局接受調查。經對付某坤和袁某飛的尿液進行檢測,呈冰毒陰性、嗎啡陽性,系吸毒反應。經詢問,付某坤和袁某飛均對其吸毒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2019年11月14日18時許,魯甸縣公安局龍樹派出所民警聯合魯甸縣公安局禁毒大隊在魯甸縣茨院鄉葫蘆口村開展工作時,發現一男子神情緊張,行跡比較可疑,民警便上前對該男子進行詢問,該男子稱其叫馬某強(男、24歲,魯甸縣茨院鄉人),並交代了其近期吸毒的違法行為。民警出示人民警察證後依法將馬某強傳喚到魯甸縣公安局接受調查。經對馬某強的尿液進行檢測,呈冰毒陰性、嗎啡陽性,系吸毒反應。

目前,三人已被魯甸縣公安局強制隔離戒毒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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