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底派出所查處一起侮辱他人案

魯甸縣公安局江底派出所緊緊圍繞以掃黑出惡專項鬥爭為龍頭,以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助推各項公安工作,堅持有黑必掃、有惡必除,有‘傘’必打,有腐必反,有亂必治的工作思路,2019年4月19日查處一起侮辱他人案,行政拘留一人。


江底派出所查處一起侮辱他人案


2019年4月18日14時01分,家住魯甸縣江底鎮水塘村徐某正電話向江底派出所報稱,但某華到江底鎮水塘村民委員會辱罵我,請公安機關出警處理,接警後,江底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往現場立即得知,但某華到水塘村反應災後重建和扶貧的事情過程中,水塘村副支書徐某正多次向其解釋相關政策後,但某華都不聽,在水塘村委會大吼大鬧,並對徐某正汙言碎語的進行辱罵,在場人多次對其勸說下,但某華都不聽,江底派出所將但某華傳喚到江底派出所進行調查詢問,經詢問,但某華對其侮辱徐某正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江底派出所查處一起侮辱他人案


目前,魯甸縣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但某華侮辱他人的違法行為處以二日的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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