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加快修訂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農業農村部答覆

農業農村部網站11月11日發佈《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3279號建議的答覆》(以下簡稱《答覆》),披露了農業農村部答覆全國人大代表魏琴提出的“關於進一步加大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建議”的具體內容。

《答覆》由農業農村部成文於今年7月17日,文號為“農辦議【2019】59號”。

針對魏琴提出的“加快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建議,農業農村部在《答覆》中介紹稱,“近年來,我部針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修訂工作開展了廣泛的調查研究,多次召開專題會議聽取各方面意見,結合新的政府職能調整和機構改革需要,擬定了修訂草案。2018年,《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修改)》列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類立法規劃。我部成立分管部領導為組長的修法領導小組,加快推動相關工作。2019年2月,正式向中央編辦、發展改革委、科技部等16個部門徵求意見。針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對部門職責規定不明確、處罰力度不大、違法成本低以及與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缺乏銜接等問題,目前的修訂草案在思路上主要把握了以下幾點:一是建立最嚴格的各方法律責任制度。突出強調農產品生產經營者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對違法生產經營者實行嚴厲的處罰。細化並落實地方政府及部門的屬地管理責任,實行最嚴格的監管,對失職瀆職的部門和人員實行最嚴肅的問責。二是突出源頭治理、風險防範。突出強調農產品生產的源頭管控,進一步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評估,科學防範風險隱患。強化農產品產地安全監測與環境保護、廢棄物回收等內容,規範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和使用行為。三是建立全過程監管法律制度。按照全程監管的思路,對農產品的產地環境、投入品經營使用、農產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等各環節作出規定。四是與其他法律法規緊密銜接。在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質量追溯、標準制修訂、信息發佈、農業投入品管理等方面,與《食品安全法》、《土壤汙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緊密銜接,避免監管空白。五是堅持綠色優質發展導向。科學指導農業投入品減量使用技術,強化農產品品質標準制定,鼓勵生產優質農產品,推進農產品標準化、綠色化、規模化、品牌化生產,提升農業質量和效益。”

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在《答覆》中表示,“我部將進一步加強與司法部等部委的溝通協調,積極推動修訂工作,力爭早日完成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修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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