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在领期间内,能否重新找份工作,缴社保时有无影响?

张文瑶


当然可以缴纳社保,而且没有影响的。

员工失业向社保局申请领取失业金,找到新工作后失业金停发,社保由新单位缴交,当失业时候要及时的在当地社保局进失业登记,准备好相关资料以便于尽快的通过审核领取失业金不影响其正常生活。

我们来参考一下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一条: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单位人员失业后(以下统称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适用本办法;按照规定应参加而尚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第三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及标准,负责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提供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二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符合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第三.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无正当珄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笔者想说劳动者的福利待遇是不容侵犯的


百分之零点零零零四九


楼主您好,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如果说重新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并且由新的工作单位来缴纳社保的话,那么这个失业金待遇将会被停止发放,对于自己的缴纳社保又可以重新交费了,因为只有重新交纳社保之后,那么失业金的待遇才会停止发放。

所以说我们更建议去及时的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因为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以后就可以实现稳定的收入,虽然说也有失业金的收入,但是失业金的收入相对来说是比较低的,大概也就只有1000多块钱,甚至是不会超过1500块钱,那么这么低的收入是不足以维持自己的正常生活的,所以说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以后可以有效的缓解自己经济的压力。

当然有些工作单位它可能有一定的试用期,不论是三个月也好还是6个月也好,所以说在试用期内他可能不会交这个社保,所以说你在工作单位试用期内还是可以享受到失业金待遇的领取,当新的工作单位只有在正常参保交费之后,那么对于你来说才是无法享受到是失业待遇的。


社保小达人


失业金在领期间,能否找份工作,缴社保时有无影响?

我的第一个职位是在社保中心工作,这个问题是这样,失业金在领期间,关于工作缴纳社保的问题。

第一,关于工作,我们所指的工作是泛指所有有劳动报酬的行为。

缴纳社保的所指工作指的是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签订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

是不含临时性劳务行为的(俗称打零工)

也不含家政服务等个人对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

第二,你只有了解关于工作的定性以后对号入座,就知道是否影响您领取失业金了。

希望对您有帮助!



李小军de


楼主您好,失业金在领取期间能否重新找工作?那么缴纳社保,有没有什么影响呢?在失业金领取期限重新找工作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当你的新的工作单位重新给你交纳社保的过程,失业金的待遇就会被停止发放,因为失业部门就会认为你已经找到新的工作,实现了二次就业,所以说失业金就没有办法领取了。

因为我们在享受失业金待遇的同时,实际上他还给你交一个职工医疗保险,所以说他给你交的这个实时的职工医疗保险就可以监测到你是否正常的参加工作,如果说你确实正常参加工作以后那么你就必须要转移自己的社保关系,如果一旦转移自己的社保关系,他就会认为你已经实现就业,所以说失业金的待遇就会随之被停止发放。

但是我认为在领取失业金期间还是有必要去找一份工作的,因为毕竟失业金的待遇相对来说是比较少的,再加上又没有养老保险的待遇,对自己来说还是有很大的利益上的损失,即便是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停止发放失业金的待遇,那么也是没有关系的,因为失业金的待遇毕竟是很低的,大概只有1000多块钱,所以说基本上不能够满足自己的日常生活,所以说找一份工作享受到一份工资性的待遇才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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