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韶關11月16日綜合報道 據最高檢官網消息,廣東省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劉曙光(副廳級)涉嫌受賄、執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一案,由廣東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廣東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執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罪對劉曙光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劉曙光簡歷
劉曙光,男,1955年10月出生,漢族,廣東揭西人,大學學歷,1972年7月參加工作,1983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9年1月任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室主任、副處級審判員
1994年8月任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2003年1月任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
2003年6月任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2005年3月任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2016年1月退休
2019年5月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閱讀更多 中國經濟網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