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将不允许时速超过25公里的电动车上路

近日,合肥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

根据《通知》,合肥计划通过宣传动员、登记发牌和规范过渡三个阶段,在2023年6月左右,逐步淘汰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其中,计划于明年初进入登记发牌阶段,在半年时间内,符合新标准、未办理登记的在用电动自行车,须在规定时间内,前往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上牌;

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未办理登记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到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临时通行标志,并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允许上路通行。

对未按规定办理登记上牌、领取临时通行标志,但过渡期结束仍上路通行的,公安部门要严格依法处罚。

对于新国标,最简单来说就是要有链条、脚蹬以及时速不能超过每小时25公里。

合肥将不允许时速超过25公里的电动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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